I. |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上午8时30分至8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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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立法会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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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9月17日第二次会议的纪要
| | CB(1)2528/02-03(于2003年9月30日随立法会CB(1)2529/02-03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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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8时32分至10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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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部分:2003年7月2日首次会议的续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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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立法会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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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2003年7月2日首次会议的跟进事项"
| | CB(1)2427/02-03(08)(于2003年9月9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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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当局就"减薪决定对支取脫钩入职薪金公务员的影响"提供的文件
| | CB(1)2427/02-03(09)(于2003年9月10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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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当局就"条例草案对公务员及廉署人员以外的公职人员类别的适用详情"提供的文件
| | CB(1)2427/02-03(10)(于2003年9月10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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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部分:2003年9月17日第二次会议的续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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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立法会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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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2003年9月17日第二次会议的跟进事项"
| | CB(1)2552/02-03(01)(于2003年10月7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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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当局2003年10月6日的函件,附上以下文件:
| | CB(1)2552/02-03(02)(于2003年10月7日发出)(英文修订本于2003年10月8日随立法会CB(1)17/03-04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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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A: | 有关条例草案第14及15条的拟议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 | (于2003年10月7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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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B: | 有关《公职人员薪酬调整条例》(第574章)的司法覆核
| | (英文本于2003年10月7日发出)(中文本于2003年10月8日随立法会CB(1)17/03-04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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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理法律顾问为回应政府当局就"有关《公职人员薪酬调整条例》(第574章)的司法覆核"提交的文件而拟备的文件
| | CB(1)2552/02-03(03)(英文本于2003年10月8日随立法会CB(1)17/03-04号文件发出)(中文本于2003年10月9日随立法会CB(1)23/03-04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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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讼法庭于2003年6月10日就两项针对《公职人员薪酬调整条例》(第574章)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请作出的判决
| | CB(1)2116/02-03(01)的附录(只备英文本)(于2003年6月30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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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当局对香港大律师公会意见书的回应
| | CB(1)2455/02-03(01)(于2003年9月16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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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大律师公会于2003年10月6日就立法会CB(1)2455/02-03(01)号文件进一步提交的意见书
| | CB(1)17/03-04(01)(英文本于2003年10月8日随立法会CB(1)17/03-04号文件发出)(中译本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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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部分: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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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立法会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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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草案
| | CB(3)648/02-03(于2003年5月16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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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当局提供的条例草案与《公职人员薪酬调整条例》(第574章)条文对照表
| | CB(1)2116/02-03(03)(于2003年6月30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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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理法律顾问2003年9月19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 | CB(1)2552/02-03(04)(于2003年10月7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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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当局2003年10月2日致助理法律顾问的覆函
| | CB(1)2552/02-03(05)(英文本于2003年10月7日发出)(英文修订本及中本文于2003年10月8日随立法会CB(1)17/03-04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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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其他事项
(上午10时25分至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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