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薪酬调整(2004年/2005年)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日 期:2003年10月24日(星期五)
时 间:上午8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上午8时30分至8时32分)

立法会文件编号
2003年10月10日第三次会议的纪要

CB(1)122/03-04
(于2003年10月22日随立法会CB(1)123/03-04号文件发出)

II.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8时32分至10时25分)

A部分:2003年10月10日第三次会议的续议事项

政府当局的书面回应

立法会文件编号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2003年10月10日第三次会议的跟进事项"

CB(1)125/03-04(01)(于2003年10月22日发出)

政府当局2003年10月21日有关"2003年10月10日会议的跟进事项"的来函

CB(1)125/03-04(02)(英文本于2003年10月22日随立法会CB(1)125/03-04号文件发出)(中文本于2003年10月23日随立法会CB(1)135/03-04号文件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的口头回应

有关文件:


助理法律顾问为回应政府当局有关"《公职人员薪酬调整条例》(第574章)的司法覆核"的文件而拟备的文件

CB(1)2552/02-03(03)(英文本于2003年10月8日随立法会CB(1)17/03-04号文件发出)(中文本于2003年10月9日随立法会CB(1)23/03-04号文件发出)

原讼法庭于2003年6月10日就两项针对《公职人员薪酬调整条例》(第574章)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请作出的判决

CB(1)2116/02-03(01)的附录
(只备英文本)
(于2003年6月30日发出)

B 部分: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条例草案

CB(3)648/02-03(于2003年5月16日发出)

政府当局提供的条例草案与《公职人员薪酬调整条例》(第574章)条文对照表

CB(1)2116/02-03(03)(于2003年6月30日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2003年9月19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CB(1)2552/02-03(04)(于2003年10月7日发出)

政府当局2003年10月2日致助理法律顾问的覆函

CB(1)2552/02-03(05)(英文本于2003年10月7日发出)(英文修订本及中文本于2003年10月8日随立法会CB(1)17/03-04号文件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2003年10月21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CB(1)125/02-03(03)(于2003年10月22日发出)

III..其他事项
(上午10时25分至10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0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