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 于2002年11月11日随立法会CB(3)129/02-03号文件发出的条例草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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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教育统筹局于2002年11月6日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档号:EMBCR 6/2/3231/90 Pt.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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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法律事务部就条例草案拟备的报告(随立法会CB(2)443/02-03号文件发出、供2002年11月22日內务委员会会议之用的立法会LS21/02-0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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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 "政府当局就'教育统筹局与教育署合并及教育统筹委员会与教育委员会合并'提出的建议"(立法会CB(2)668/02-03(0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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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助理法律顾问于2002年11月21日就条例草案第3部致政府当局的函件(立法会CB(2)668/02-03(0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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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政府当局于2002年11月22日就助理法律顾问2002年11月21日的函件发出的覆函(立法会CB(2)668/02-03(0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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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 助理法律顾问于2002年12月11日就条例草案第3部致政府当局的函件(立法会CB(2)668/02-03(0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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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政府当局就条例草案第1及43条动议的拟议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立法会CB(2)668/02-03(06)号文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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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标明修订事项的条例草案文本(立法会CB(2)669/02-03(0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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