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领养(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期:2004年4月30日(星期五)
时间:上午10时45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10时45分至下午12时40分)

继续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条例草案文本(于2003年6月6日随立法会CB(3)706/02-03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CB(2)811/03-04(02)号文件
(于2004年1月6日发出)

-标明修订事项的有关条例文本

立法会LS63/03-04号文件
(英文本的修订本于2004年3月25日随立法会CB(2)1842/03-04号文件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3月25日随立法会CB(2)1842/03-04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法律事务部拟备"为方便进行逐项审议而拟备的相互参照条文摘要"的文件

政府当局就委员在先前会议上提出的事宜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2179/03-04(01)号文件
(随附于后)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题为"有关內地儿童获香港特区居民领养后来港定居的事宜"

立法会CB(2)2179/03-04(02)号文件
(容后奉上)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题为"就香港明爱所提意见书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2179/03-04(03)号文件
(容后奉上)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题为"作出领养令前的有关在"连续实际管养"规定"

立法会CB(2)2179/03-04(04)号文件
(容后奉上)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题为"作出领养令对之前所立遗嘱的影响"

(先前发出的其他有关文件清单载于附录)

II.其他事项
(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4年4月27日

附录

先前发出的其他有关文件

档号:HWFCR/1/5691/00(02)Pt.22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于2003年6月3日发出)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135/02-03号文件
(于2003年6月19日随立法会CB(2)2571/02-03号文件发出)

-有关条例草案的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CB(2)811/03-04(03)号文件
(于2004年1月6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文件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1474/03-04(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2月24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2月25日随立法会CB(2)1482/ 03-04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所提交有关"现行的领养安排"的文件

立法会CB(2)1474/03-04(02)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2月25日随立法会CB(2)1482/03-04号文件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3月4日随立法会CB(2)1597/03-04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所提交有关"《2003年领养(修订)条例草案》带来的改变 --对现行跨国领养安排的影响"的文件

立法会CB(2)1520/03-04(01)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于2004年2月27日发出)

-政府当局所提交曾于1998年12月至1999年2月期间就《检讨〈领养条例〉报告书》提交意见的团体/个别人士一览表

立法会CB(2)1566/03-04(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3月3日随立法会CB(2)1580/03-04号文件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3月4日随立法会CB(2)1588/03-04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所提交有关"香港以外地区作出的领养令 -- 在香港是否获得承认的问题"的文件

立法会CB(2)1566/03-04(02)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3月3日随立法会CB(2)1585/03-04号文件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3月4日随立法会CB(2)1593/03-04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所提交有关"《2003年领养(修订)条例草案》带来的改变 -- 对现行本地领养安排的影响"的文件

立法会CB(2)1580/03-04(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3月3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3月4日随立法会CB(2)1588/ 03-04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所提交有关"跨国领养的护送安排"的文件

立法会CB(2)1637/03-04(01)号文件
(于2004年3月12随立法会CB(2)1690/ 03-04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所提交有关"就领养建议进行的咨询工作"的文件

立法会CB(2)1661/03-04(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3月12日随立法会CB(2)1690/03-04号文件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3月16日随立法会CB(2)1729/03-04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所提交有关"香港特区与內地之间的领养安排"的文件

立法会CB(2)1661/03-04(02)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3月10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3月11日随立法会CB(2)1667/ 03-04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所提交有关"亲属分类细目"的文件

立法会CB(2)1729/03-04(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3月16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3月17日随立法会CB(2)1750/ 03-04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所提交有关"海外领养的政策和有助安排海外领养的措施"的文件

立法会CB(2)1747/03-04(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3月16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3月17日随立法会CB(2)1750/ 03-04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所提交有关"领养令的效力"的文件

立法会CB(2)1747/03-04(02)号文件
(英文本的修订本于2004年3月17日随立法会CB(2)1750/03-04号文件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3月17日随立法会CB(2)1750/03-04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所提交有关"只在具有特殊理据的情况下才会例外批准单一男性申请人领养女性幼年人(《领养条例》第5(3)条)"的文件

立法会CB(2)1829/03-04(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3月24日随立法会CB(2)1836/03-04号文件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3月25日随立法会CB(2)1842/03-04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题为"有关领养的居留规定、香港居民领养香港以外地方的儿童以及其他国家的护送安排的补充资料"

立法会CB(2)1829/03-04(02)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3月23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3月24日随立法会CB(2)1836/ 03-04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题为"本地领养:可供亲生父母和准领养父母作出的选择以及非政府机构的参与"

所接获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333/03-04(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2月13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2月17日随立法会CB(2)1378/03-04号文件发出)

-香港律师会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378/03-04(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2月17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2月24日随立法会CB(2)1474/ 03-04号文件发出)

-香港家庭法律协会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411/03-04(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2月19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2月24日随立法会CB(2)1474/ 03-04号文件发出)

-母亲的抉择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474/03-04(03)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2月24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2月25日随立法会CB(2)1482/ 03-04号文件发出)

-Amelia ROBERTS女士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661/03-04(03)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3月10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3月16日随立法会CB(2)1730/ 03-04号文件发出)

-国际社会服务社(香港分部)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669/03-04(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3月11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3月16日随立法会CB(2)1730/ 03-04号文件发出)

-香港家庭法律协会进一步提交的意见书,就法案委员会在2004年2月26日会议席上提出的事项作出回应

立法会CB(2)1859/03-04(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3月26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4月14日随立法会CB(2)2006/ 03-04号文件发出)

-香港明爱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889/03-04(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3月30日发出,中文本容后奉上)

-香港明爱于2004年3月25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政府当局对意见书的回应

立法会CB(2)1637/03-04(02)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3月10日随立法会CB(2)1666/03-04号文件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3月11日随立法会CB(2)1667/03-04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所提交有关"就母亲的抉择所提交的意见书作出的回应"的文件

立法会CB(2)1729/03-04(02)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3月16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3月17日随立法会CB(2)1750/ 03-04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所提交有关"就香港家庭法律协会所提意见书作出的回应"的文件

立法会CB(2)1729/03-04(03)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3月16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3月17日随立法会CB(2)1750/ 03-04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所提交有关"就Amelia ROBERTS女士所提意见书作出的回应"的文件

其他文件

立法会CB(2)1637/03-04(03)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于2004年3月9日发出)

-节录自英国《1976年领养法令》第11及72条有关私下领养安排的条文(由立法会秘书处法律事务部提供)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