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2/03-22
立法会
议程
2003年3月19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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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3年进出口(一般)规例(修订附表7)(第3号)公告》 | 68/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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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3年稅务(修订)条例〉(2003年第5号)2003年(生效日期)公告》 | 69/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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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1. 第70号 | ─ | 卫奕信勋爵文物信托
2001-2002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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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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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71号 | ─ | 雇员补偿保险征款管理局
2001/2002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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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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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72号 | ─ | 职业训练局
2001/2002年度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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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统筹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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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02年房屋(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杨孝华议员提交)
5. 《2001年人事登记(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叶国谦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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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质询
1. 李家祥议员问:
鉴于內地的航空市场日益重要和迅速发展,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将采取甚么行动,协助所有香港的航空公司打入这个市场?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2. 叶国谦议员问:
政府于本年1月决定搁置地铁西港岛线第二期(即宝翠园至坚尼地城一段)的规划工作,直至西区发展计划填海工程有明确路向为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当局计划于何时公布有关西区发展计划填海工程的最新安排;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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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除了有关的填海工程外,当局还会考虑哪些因素,以决定是否兴建地铁西港岛线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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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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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刘汉铨议员问:
关于行政长官在本年1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提出要加快香港与珠江三角洲的经济融合,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有否与广东省政府研究并检讨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是否足以应付港粵共同面对与经济融合有关的问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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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何措施加强港粵两地有关公务人员的认识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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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政务司司长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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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罗致光议员问:
关于处理化学废料,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过去3年,青衣化学废物处理中心每年处理的化学废物数量,以及该数量占该中心的设计处理废物数量的百分比;该中心每年处理的废油数量、处理废油的单位成本,以及就该单位成本向政府收取的津贴和其所占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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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考虑将每年津贴该中心的金额重新分配,以鼓励业界采用更有效的方法处理化学废物;若否,会否在短期內加以考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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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有否订出政策,推广回收化学废物中的可供循环再用物料,以期推动环保工业;若否,会否考虑制订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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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5. 何锺泰议员问:
太阳能灌溉系统能为偏远地区斜坡上的植物提供水分,有助这些植物生长,从而达致巩固斜坡的目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本港有多少个斜坡的植物适宜以太阳能灌溉系统提供水分;为这些斜坡安装有关系统的预计开支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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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安装一个太阳能灌溉系统需时多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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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关系统的储电池能运作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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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6. 刘慧卿议员问:
在1995年9月,政府当局曾经就以使用无铅汽油及配备催化变換器的汽油车辆逐步淘汰轻型柴油车辆的建议咨询公众。该建议因运输业强烈反对而未付诸实行。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 | 使用各种燃料的轻型车辆在各方面(尤其在运作成本、燃料的效率、安全程度、供应和分销情况等方面)的比较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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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以石油气或电动公共小巴取代柴油小巴的计划执行上遇到困难,行政机关会否重新考虑以汽油小巴取代柴油小巴的建议;若会,何时会就该项建议是否可行进行评估及拟定有关的实施细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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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会否考虑以某种形式支持落实上述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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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7. 余若薇议员问:
就入境事务处拒绝向持外国护照的人士签发入境签证或在出入境管制站拒绝该类人士入境的个案,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过去3年,每年分别有多少宗此类个案;请按旅客的国籍列出分类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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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入境事务处以何理由作出有关决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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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旅客的宗教背景是否当局拒发签证或拒绝他们入境的理由之一;若然,过去3年每年有关个案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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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8. 黃成智议员问:
据报,古物古迹办事处的调查发现,本港有9 000至10 000幢战前楼宇,其中有保留价值的私人物业估计约有200至300幢。虽然有部分此等物业在现行为保护重要古迹及具历史价值的建筑物而设的评级制度下,已被分别评定为一级、二级或三级建筑物,但由于不是法定古迹,故业主有权清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评定个别建筑物或地点为一级、二级、三级或法定古迹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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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港现存具有保留价值的私人物业的名称、所在地、业主、具有保留价值的理据及保留方法;这些物业的业权是否已经出售;若然,详情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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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与上述私人物业的业主商讨把物业捐赠予政府的可能性,以保存有关建筑物;若有,商讨的详情及进展分别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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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9. 邓兆棠议员问:
政府统计处根据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住戶的开支模式,以及综援标准金额所包括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按月编制"社会保障援助物价指数"("社援指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过去36个月,"社援指数"所涵盖的商品及服务中个别项目的每月平均零售价及其按年变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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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按照"社援指数"所采用的综援住戶开支模式计算,各类别的综援受助人每人每月可用于购买各项商品及服务的开支金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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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社会服务界在本财政年度內曾就"社援指数"的编制事宜向当局提出甚么意见,以及当局采取了甚么跟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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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0. 陈国强议员问:
据报,不少非公务员合约雇员的雇佣合约将于本年內届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按工种、职位、薪酬、所属政策局或部门及合约年期划分,在本年3月和其后9个月的每个月份合约届满的非公务员合约雇员的数目,其中哪些雇员可获续约、哪些职位需要保留及将会删除,以及保留及删除职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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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与非公务员合约雇员续约的原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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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考虑转介约满的非公务员合约雇员申请其他政府职位空缺,并向他们提供协助,如给予面试机会或发出推荐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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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11. 单仲偕议员问:
资讯科技署、香港电脑保安事故协调中心("协调中心")及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于2002年12月联合发表以本地中小型企业为受访对象的"香港资讯保安调查2002"。调查结果显示,受访公司于2002年因电脑攻击而引致的财务损失达184万港元,较2001年上升20.5%。当中,只有3.1%及0.3%的受害公司分别向协调中心及警方报告受到电脑攻击。不向协调中心报告的主要原因是"不知道有协调中心"(占71.5%)。不报警的主要原因包括"事件琐碎、不需要报警"(占55.7%)、"不知道可以报警求助"(占19.4%)及"不认为警方可以提供协助"(占14.5%)。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有否评估电脑攻击对香港经济的影响,例如经济损失、竞爭能力被削弱等;若有,评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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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定期评估本港资讯保安的水平;若有,评估的结果;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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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因应上述调查结果,检讨协调中心及警方有关打击电脑罪行及防范电脑攻击的工作;若有,检讨的结果;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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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制订政策,协助中小型企业提升资讯保安能力;若有,政策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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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12. 刘江华议员问:
据报,有旅行社举办一些团费极低廉的外游旅行团。该等旅行团在香港境外地方出发及不会安排住宿,因而不在旅游业赔偿基金的保障范围內,以及不受香港旅游业议会监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参加此类旅行团的市民的消费者权益是否获得应有的保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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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会否考虑修订现行法例,把此类旅行团纳入香港旅游业议会的监管范围;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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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13. 李家祥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 | 香港学术评审局以何种准则厘订评审外地学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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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评审外地学历的成本包括哪些项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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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港评审外地学历的费用与邻近地区的费用如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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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统筹局局长
*14. 刘慧卿议员问:
鉴于《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订明,每20万人应设立一间公共图书馆分馆,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 | 现时哪些地区未符合该规划标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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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计划在这些地区加建公共图书馆分馆,以符合该规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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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15. 何锺泰议员问:
据报,持续进修基金自接受申请以来,反应冷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向持续进修基金申请资助的人数,以及他们的教育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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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接获要求,放宽申请人的资格规定,让持有大学学位的人士亦可申请资助;若有,有多少人提出有关要求,以及当局会否接纳此种要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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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计划增加可获持续进修基金发还费用的课程;若有,计划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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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统筹局局长
*16. 邓兆棠议员问:
当局在2002年4月24日回覆本人提出的质询时表示,按照《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准则》")所载的准则,有需要在天水围北部提供一个社区会堂;同时,为符合《准则》的规定,社区会堂应纳入综合发展项目(如联用楼宇)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当局寻找合适地点及联用者的进展,以及现正考虑哪些地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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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预计天水围北部的人口在本年6月将达至约10万,当局会否采取临时措施,以纾缓有关居民对社区会堂或社区中心设施的需求;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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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17. 陈国强议员问:
器官捐赠行动推行多年,但捐赠器官的数目远低于轮候器官移植的病人数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过去3年,每年本港及邻近地区各类器官的捐赠数目、签署器官捐赠卡及轮候器官移植的人数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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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港与邻近地区的器官捐赠法例和政策如何比较,以及这些地区有否更能提高器官捐赠意欲的规定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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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已在本港派发的器官捐赠卡的数目、派发途径和涉及的政府资助款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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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现时分别储存于本港公立及私家医院的可供移植器官的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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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8. 刘江华议员问:
关于铁路列车车厢內的空气质素及溫度,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 | 两间铁路公司过去3年定期量度列车车厢內的空气质素及溫度的有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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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两间铁路公司分别接获多少宗由乘客作出的投诉或报告,指车厢內混浊的空气引致他们不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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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地下铁路公司在部分车站进行的装修工程有否对列车车厢內的空气质素及溫度造成影响;若有,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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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9. 张宇人议员问:
近年,越来越多人士在住宅单位內经营无牌食肆(俗称"私房菜馆"),部分经营者更公然刊登广告以作宣传。关于当局检控无牌食肆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过去两年,食物环境卫生署对无牌食肆经营者作出检控的次数;按该等食肆的类别(例如菜馆、会所、小食店)划分的分项数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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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其中有多少宗涉及私房菜馆;若该数字与其他检控数字比较属偏低,原因为何,以及当局有否选择性地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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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20. 马逢国议员问:
关于日前公布的《人口政策专责小组报告书》("报告书"),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过去3年,每年香港永久性居民、新来港人士及现时不是但稍后将会成为居港人口一分子的妇女的生育率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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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报告书建议,要在香港住满7年才有资格享用包括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在內的社会福利,但未满
18岁者可享用有关福利,当局有否评估有关建议会否引致一些新来港人士藉生育增加其家庭可获综援的款额;若有,评估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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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加强宣传家庭计划,提醒夫妇在决定是否生育前应就日后家庭的经济需要、子女教育及照顾等方面作出仔细考虑及周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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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务司司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1. 《2003年法律修订及改革(杂项规定)条例草案》
2. 《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草案》
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1. 《2003年法律修订及改革(杂项规定)条例草案》 | : | 律政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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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草案》 | : |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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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 《2002年房屋(修订)条例草案》 | :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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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01年人事登记(修订)条例草案》 | : | 保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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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03年汇票(修订)条例草案》 | :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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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议案
-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批准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于2003年2月25日订立的 ─
(a) | 《2003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规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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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2003年毒药表(修订)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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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两项规例已于2003年2月27日
随立法会CB(3)425/02-03号文件发出)
- 根据《公共财政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载于附录的议案。
- 根据《应课稅品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将《应课稅品条例》附表1修订,在第III部第1A段中 -
(a) | 在(a)节中,废除"2003"而代以"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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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在(b)节中,废除"2003"而代以"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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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汽车(首次登记稅)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修订立法局于1997年5月14日提出和通过而在宪报以1997年第237号法律公告刊登、并经《2000年收入(第2号)条例》(2000年第27号)第3条修订的决议,废除"2003"而代以"2006"。
V. 议员法案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道亨银行有限公司(合并)条例草案》
: 李国宝议员
出席的政府官员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VI. 议员议案
-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黃宏发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 ─
(a) | 就2003年2月19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选举管理委员会(选民登记)(村代表选举)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3年第47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03年4月9日的会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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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就2003年2月26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村代表选举(选民登记)(上诉)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3年第49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03年4月30日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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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战爭
陈国强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反对美国向伊拉克采取军事行动。
就陈国强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何俊仁议员动议下列经修改的修正案:
在"本会反对美国"之后加上"及其他国家在沒有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同意和授权下";及在"向伊拉克"之后删除"采取军事行动",并以"发动战爭;并促请我国立即要求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召开紧急会议,阻止美国及其他国家向伊拉克发动战爭"代替。
- 中小企业资助计划
许长青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政府已推出经改善的中小企业资助计划,本会促请政府在确保资助计划不被滥用的前提下,广泛宣传有关计划,并与工商专业组织加强合作,使更多不同行业的中小企业获得及时而有效的支援。
就许长青议员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刘汉铨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广泛宣传有关计划,并与"之后加上"各";在"工商"之后加上"行业及";及在"专业组织加强合作,"之后加上"以及采取更灵活的审批手法,"。
出席的政府官员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