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2/03-12

立法会

议程

2002年12月18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规则》209/2002
2.《证券及期货(备存纪录)规则》 210/2002
3.《证券及期货(帐目及审计)规则》211/2002
4.《证券及期货(成交单据、戶口结单及收据)规则》212/2002
5.《证券及期货(卖空及证券借贷(杂项))规则》213/2002
6.《证券及期货(发牌及注册)(资料)规则》214/2002
7.《证券及期货(投资者赔偿 -- 申索)规则》215/2002
8.《证券及期货(杂项)规则》216/2002
9.《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217/2002
10.《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218/2002
11.《证券及期货(权益披露 -- 证券借贷)规则》219/2002
12.《证券及期货(合约限量及须申报的持仓量)规则》220/2002
13.《证券及期货(征费)令》221/2002
14.《证券及期货(征费)规则》 222/2002
15.《证券及期货(投资者赔偿 -- 征费)规则》223/2002
16.《证券及期货(投资者赔偿 -- 赔偿上限)规则》224/2002
17.《证券及期货(职能的转移 -- 投资者赔偿公司)令》225/2002
18.《2002年证券及期货条例(修订附表10)令》226/2002
19.《证券及期货(职能的转移 -- 联交所)令》227/2002
20.《证券及期货(费用)规则》228/2002
21.《证券及期货(披露权益 -- 除外情况)规例》229/2002
22.《证券及期货(罪行及罚则)规例》230/2002
23.《2002年证券及期货条例(修订附表8)令》231/2002
24.《〈2001年食物內有害物质(修订)规例〉 (2001年第148号法律公告)2002年 (生效日期)公告》232/2002
25.《〈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化学物残余)规例〉 (第139章,附属法例)2002年(生效日期) 公告》233/2002


其他文件

1.第39号消防处福利基金
截至二零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年度的
管理报告连同审计署署长报告书及经审计帐目报告
(在保安局局长缺席期间,由政制事务局局长提交)

2.第40号菲腊牙科医院管理局年报
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由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提交)

3.第41号华人庙宇委员会就华人庙宇基金
提交截至二零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的管理报告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4.第42号华人庙宇委员会就华人慈善基金
提交截至二零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的管理报告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5.第43号麦理浩爵士信托基金受托人报告书
二零零一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6.第44号葛量洪奖学基金
截至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的年报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7.第45号香港惩教署署长法团就惩教署福利基金
截至二零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一年內的
管理情况提交的报告
(在保安局局长缺席期间,由政制事务局局长提交)

8.第46号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
二零零一至二零零二年年报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9.第47号香港房屋委员会
二○○一至二○○二年度年报
(由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提交)

10.第48号香港房屋委员会
截至二零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由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提交)

11.第49号二○○一至○二年度
奖券基金帐目
(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12.第50号社会工作训练基金受托人
就该基金提交截至二零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
第四十一年度报告
(由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提交)

13.《2001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委员涂谨申议员提交)

14.《2002年选举条文(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叶国谦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周梁淑怡议员问:


当局于上月批准为亚洲电视有限公司及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的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的牌照续期,并决定容许该两间持牌机构于每星期其中一晚的黃金时段(即晚上7时至11时30分)內,在英语频道连续两小时播放非英语及非粵语的节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容许两间持牌机构于黃金时段在英语频道播放非英语及非粵语节目的详细理据;及

    (二)当局有否在新牌照加入条款,藉以提高英语频道的节目质素;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2. 陈婉娴议员问:


鉴于就业人口中的自雇人士所占的数目和百分比在过去两年持续上升,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考虑按自雇人士的年龄、性别、收入、教育程度、从事行业和职位等事项进行分类统计及定期公布有关数据;若会,将于何时开始;若否,原因是甚么;

    (二)会否考虑收集他们成为自雇人士之前的有关资料,包括他们所属的劳动人口类别(即"雇主"、"雇员"及"失业人士"等),以及他们所从事的行业和职位;及

    (三)鉴于自雇人士并不享有法定雇员权益和各类雇员补偿,而他们当中为数不少并沒有稳定的收入,当局会否检讨现时的劳工及社会政策,以提供适当的保障给他们?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3. 邓兆棠议员问:


现时,当局向通过家庭入息审查、居所与学校距离超逾10分钟步程及需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上学的学生提供车船津贴。津贴计划分为"学生车船津贴计划"及"跨网车船津贴计划"。"学生车船津贴计划"供12岁或以上的学生申请,津贴额相当于往返住所和学校所需交通费的全数或半数;而"跨网车船津贴计划"则供12岁以下居于就读小学所属学校网以外的学生申请,津贴额相当于有关交通费的半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个财政年度,学生资助办事处或教育署就修订车船津贴计划向教育统筹局提交的建议的內容,以及当局所采取的跟进行动;

    (二)有否计划统一该两项车船津贴计划的资助水平;若否,原因是甚么;及

    (三)有否计划取消"跨网车船津贴计划"只限跨网学生申请的规定,或根据往返居所和学校平均所需的交通时间,重新划分小学学校网;若否,理据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4. 刘江华议员问:


有关两间铁路公司向乘客提供转乘优惠的建议,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两间铁路公司经商讨后决定不实行有关建议的理据;

    (二)当局会否联同两间铁路公司再行研究有关建议;及

    (三)有否评估两间铁路公司若然合并,是否会有较大空间向乘客提供转乘优惠或其他票价优惠;若有评估,结果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5. 刘炳章议员问:


据悉,运输署把维修交通灯的工作交给机电工程署负责,但机电工程署去年却把一些地区的交通灯维修工作外判给私营承办商,并在合约內订明承办商只须在每天早上7时至晚上8时提供维修服务。因此,当这些地区的交通灯在这个时段以外的时间失灵,警方经常须调派警员在现场指挥交通,直至有关交通灯修妥为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机电工程署就维修交通灯的工作提供甚么增值服务,以及运输署为何不直接将维修工作外判;

    (二)为何承办商只须在每天早上7时至晚上8时提供服务,而不是全日24小时提供服务;在这个时段以外的时间维修交通灯有何安排;及

    (三)过去3年,警员在交通灯失灵现场指挥交通的工作时数;机电工程署把维修交通灯的工作外判后,警员在这方面的工作时数有否增加;当局有否评估派遣警员通宵在交通灯失灵现场指挥交通,是否符合成本效益?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6. 陈智思议员问:


本会去年1月通过一项议案,促请政府探讨将更多公众地方划为禁烟区的需要性及可行性。当局其后在去年6月就《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的建议修订发表咨询文件,当中建议把所有室內公众处所及室內工作间列为禁烟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上述议案通过以来,当局就扩大禁烟区进行的具体工作及其成效;

    (二)会否暂缓落实把所有室內公众处所列为禁烟区的建议;若会,原因是甚么;及

    (三)会否尽快落实把所有室內工作间列为禁烟区的建议;若会,落实的详情;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7. 李卓人议员问:


关于根据《公安条例》(第245章)设立的"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上诉委员会"),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诉委员会现时每名成员的背景资料及所担任的其他公职;

    (二)行政长官根据甚么准则委任上诉委员会的成员;及

    (三)有何措施确保上诉委员会的成员对《公安条例》、《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383章)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充分的认识?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事务局局长
(在保安局局长缺席期间)

*8. 陈国强议员问:

据报,上月底,有数百名的士司机不满非法经营出租车(俗称"白牌车")的人士在机场的抵港大堂內兜揽生意,影响他们的生计,因而在机场的士站罢驶抗议。就警方打击非法经营出租车活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警方接获有关非法经营出租车活动的投诉和作出检控的个别数字,以及有多少人被定罪,并按案发地点列出分项数字;

    (二)估计现时有多少人非法经营出租车及他们通常在哪些地点兜揽生意;及

    (三)警方如何侦查和遏止非法经营出租车活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9. 李家祥议员问:


关于在本年首10个月期间在尖沙咀区的弥敦道行人路上进行的道路挖掘工程,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关工程涉及的路段总数;

    (二)期间分别有多少天

    (i)沒有进行任何挖掘工程;及

    (ii)有超过5项工程同时进行;

    (三)一天內最多有多少项工程在同时进行;及

    (四)当局曾采取甚么措施,以尽量减低有关工程对商戶及行人造成的不便?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0. 涂谨申议员问:


现时,市民如欲在中区政府合署中心范围內举行公众集会或公众游行,须在活动至少两个完整工作天前,以指定表格向行政署长提出申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申请表订明"如所举行的活动有特别需要,仍须征得其他有关当局的准许","有特别需要"所指为何,以及相关的征求准许程序为何;

    (二)申请表订明申请人须"同意遵守本申请表附件內载述的各项条件,以及任何其他条件",除《公安条例》 (第245章)所订明者外,"任何其他条件"还包括哪些条件,以及申请人如何可在提交申请前得悉这些条件的详情;

    (三)申请表的附件订明"当局可在沒有预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撤回在中区政府合署中心范围举行公众集会/游行的批准",当局可撤回批准的理据,以及在甚么情况下会撤回批准;

    (四)当局有何实际困难,以致未能就撤回批准预先通知申请人;及

    (五)当局曾否及会否考虑对在其他政府物业范围內举行的公众集会或公众游行实施类似规定;若曾经或将会考虑,详情为何;若不曾或不会考虑,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11. 梁耀忠议员问:


据报,当局计划联同一个政治团体,于明年2月在港岛东区某些屋苑推行干湿废物分类回收试验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试验计划的详情及推行的时间表;

    (二)有否作出公开邀请或致函邀请有兴趣的团体参与该试验计划;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民间团体有何途径参与该试验计划?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2. 梁富华议员问:


关于政府以象征式地价把位于深水湾和上水的两幅土地批予香港高尔夫球会,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关的土地契约签订日期;该等契约有否订明当局可提早收回土地;若有,当局会根据甚么准则收回土地;若否,原因为何;

    (二)当局在审批有关批地申请时,有否考虑"申请机构是否非牟利团体"、"申请机构是否采取不带歧视性质的会员政策",以及"申请是否得到民政事务局或其他有关政策局的支持"这三项因素;若有,结论为何,以及是否足以支持其作出批地的决定;若沒有考虑,原因为何;

    (三)是否知悉,在过去3年,在每幅土地上发生的各类意外事件数目分别为何,以及引致的伤亡人数;及

    (四)会否把在该两幅土地上发生的意外伤亡数字、该球会实施的会员制度和收取会员费的水平,作为日后审批有关的土地契约续期申请时的考虑因素,或在新订土地契约中加入条款,订明当局可据此等因素收回土地;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3. 李卓人议员问:


鉴于行政长官在今年10月10日出席本会答问会时,承诺不会削减根据公共福利金计划发放的高龄津贴的津贴额,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当局是否有计划调整同样是根据公共福利金计划发放的伤残津贴的津贴额?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4. 蔡素玉议员问:


当局现正招标出售位于尖沙咀的前水警总部旧址,该地段种植有相当数量的树木。有关的招标文件列明,除非得到当局事前同意,发展商不可清除或干扰该地段上的树木(包括把它们移植至其他地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地段种植了多少棵树木,以及该等树木的年龄和品种;及

    (二)当局会容许发展商将树木移植到哪些地点,以及如何确保这些树木在移植后仍继续生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15. 陈伟业议员问:


本人于本年5月22日曾提出一项有关薇甘菊在本港蔓延的质询。本人留意到,此种情况并未受到控制,而且更有恶化趋势,不少植物因被薇甘菊缠着而枯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薇甘菊已蔓延到哪些地区及有关土地的总面积,以及与12个月及6个月前的情况如何比较;

    (二)受薇甘菊蔓延影响的郊野公园名称,以及因薇甘菊蔓延而导致的损失;

    (三)当局有否措施鼓励业权拥有人清除在其土地范围內生长的薇甘菊,以遏止薇甘菊蔓延;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当局何时可彻底解决薇甘菊蔓延的问题;以及有否制订积极措施遏止薇甘菊蔓延;若有,成效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6. 单仲偕议员问:


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所承诺的开放服务业时间表,內地的电讯服务业(包括资讯科技服务业)将于未来6年內逐步对外资开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內地当局开放电讯服务业市场对香港有关业界的影响,以及本地有关业界与外资企业在內地市场的竞爭力;若有评估,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有否制订政策及具体措施,协助本地的电讯及资讯科技业界拓展內地市场;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17. 刘江华议员问:


据报,近日英国一份研究报告首次指出儿童及婴儿摄取过量盐分或会增加他们日后患高血压的机会,并就儿童及初生婴儿每日摄取盐分的最高数量作出建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否参阅该份研究报告;若有,有否计划向本港市民推介该建议摄取量;

    (二)卫生署的学生健康服务有否包括为学童量度血压;若有,过去3年的有关结果为何,并按年龄列出分项数字;及

    (三)当局会否加强公民教育,提醒为人父母者需注意子女的饮食健康?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8. 何锺泰议员问:


据报,有公共屋村清洁服务承办商被揭发将居民分类丟弃的可循环再造废物运往堆填区弃置,而不是把该等废物交给回收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关的清洁服务合约有否订明承办商必须将已分类的可循环再造废物交给回收商,以及违反该项规定的罚则;

    (二)过去3年,被发现沒有将已分类的可循环再造废物交给回收商的承办商数目,以及当局对他们作出甚么惩罚;及

    (三)有否措施加强监管这些承办商,确保他们把已分类的可循环再造废物交给回收商;若有,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19. 刘慧卿议员问: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于本年8月1日向每名员工发出同意书,要求他们签署同意跟随公务员自10月1日起减薪。据报,在5万多名员工中,有99.9%回覆表示接受减薪,而只有大约50人沒有回覆。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医管局与员工或员工代表召开了多少次会议,解释有关安排及游说他们接受减薪;

    (二)是否知悉,医管局对拒绝接受减薪的员工有甚么安排;及

    (三)鉴于医管局透过上述安排取得绝大部分员工同意减薪,当局会否考虑在日后削减公务员薪酬时,容许公务员选择是否接受减薪,以避免采取立法方式;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20. 邓兆棠议员问:


现时,无法负担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费的病人,可向驻院医务社工申请减免收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审批有关申请的程序、平均每宗个案的审批时间,以及由谁作最终决定;

    (二)过去3个财政年度,

    (i)每年的有关申请数目;

    (ii)每年负责处理申请的医务社工人数;

    (ii)平均处理每宗申请个案的行政成本;及

    (iv)作出批准的个案总数,并按获批的原因列出分项数字及其分别占总数的百分比;及

    (三)有否估计在实施急症室收费后的首12个月內,急症室求诊人士申请减免收费的个案数目,以及有否估计医务社工在该段期间的工作量与之前12个月的工作量如何比较;若有,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土地业权条例草案》

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土地业权条例草案》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 《2001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草案》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2. 《2002年选举条文(杂项修订)条例草案》政制事务局局长


IV. 议案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2. 议决将于2002年10月30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2年专利(一般)(修订)(第2号)规则》(即刊登于宪报的2002年第157号法律公告)废除。

  3.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4. 议决批准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于2002年11月25日订立的 ─

    (a)《2002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5号)规例》;及

    (b)《2002年毒药表(修订)(第5号)规例》。

      (该两项规例已于2002年11月28日
      随立法会CB(3)179/02-03号文件发出)


  5.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6. 议决将于2002年11月6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中药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2年第160号法律公告)修订 ─ 

    (a)在第26(2)(e)(ii)条中,废除"生产商"而代以"制造商";

    (b)在第36条中,废除在"144条"之后的所有字句而代以 ─ 
      "并不适用于符合下述说明的中成药 ─ 

      (a)由任何注册中医或表列中医在其执业的处所合成或在其监管下合成的,但仅在该中成药是为了向一名由他直接治理的病人施用或供应而正在使用的情况下方不适用;或

      (b)(i) 由负责人;或

      (ii) 在该人的监管下,

      于有效零售商牌照所指的处所并按照任何注册中医或表列中医开出的处方个别配制或合成的。"。

  7.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8. 议决将于2002年11月6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中药业(监管)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2年第161号法律公告)修订 ─ 

    (a) 在第5(3)(c)(i)条中,废除"、任何申述或任何请求减轻处罚的陈述"而代以"或任何申述";

    (b)在第6条中 ─ 

    (i)在第(3)款中,在两度出现的"可"之后加入"主动或应被告人的请求";

    (ii)在第(4)(c)款中,废除"、申述或请求减轻处罚的陈述"而代以"或申述";

    (iii)在第(5)及(6)款中,废除"、申述及请求减轻处罚的陈述"而代以"及申述";

    (c)在第7条中 ─ 

    (i)在第(3)(c)款中,废除"的撮要";

    (ii)在第(4)(a)款中,废除"、申述或请求减轻处罚的陈述"而代以"或申述";

    (d)在第10条中 ─ 

    (i)将该条重编为第10(1)条;

    (ii)在第(1)(e)款中,废除"、书面申述或请求减轻处罚的书面陈述"而代以"或书面申述";

    (iii)加入 ─ 
        "(2) 中药组秘书须于会议前,向被告人提供拟根据第(1)(f)款向中药组提交的所有文件、陈述及报告的副本。";

    (e)在第11(1)条中,在两度出现的"可"之后加入"主动或应被告人的请求"。


  9.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10. 政制事务局局长动议载于附件的议案。
V. 议员议案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周梁淑怡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2. 议决就2002年12月1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

    (a)《封闭令(对健康的即时危害)上诉委员会规则》(即刊登于宪报的2002年第200号法律公告);

    (b)《证券及期货(客戶证券)规则》(即刊登于宪报的2002年 第201号法律公告);

    (c)《证券及期货(客戶款项)规则》(即刊登于宪报的2002年 第202号法律公告);

    (d)《证券及期货(有联系实体 -- 通知)规则》(即刊登于宪报的2002年第203号法律公告);

    (e)《2002年公司条例(豁免公司及招股章程遵从条文)(修订)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02年第204号法律公告);

    (f)《证券及期货(登记上诉审裁处命令)规则》(即刊登于宪报的2002年第205号法律公告);

    (g)《证券及期货(登记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命令)规则》(即刊登于宪报的2002年第206号法律公告);及

    (h)《证券及期货(集体投资计划)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 2002年第207号法律公告),


    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03年2月12日的会议。

  3. 《文化委员会咨询文件2002》

    马逢国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4. 本会察悉《文化委员会咨询文件2002》。

    出席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5. 落实国际劳工公约

    李卓人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6. 鉴于国际劳工组织结社自由委员会曾先后5次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组织权利及集体谈判权利公约》(即国际劳工公约第98号),订立客观程序,决定职工会代表的地位,以促进和推广集体谈判,但政府至今仍未有具体行动以作回应,本会促请政府尊重国际劳工组织对国际劳工公约的解释,尽快落实该委员会的建议。

    出席的政府官员: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