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CB(3)164/03-04號文件 (於2003年11月14日發出)
| - | 條例草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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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號:SF(1) to HAB/CS/CR/6/8/102 (民政事務局於2003年11月4日發出)
| - |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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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LS13/03-04號文件 (於2003年11月26日隨立法會CB(2)457/03-04號文件發出)
| - | 有關條例草案的法律事務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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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627/03-04(02)號文件 (於2003年12月22日發出)
| - | 標明修訂事項的有關條例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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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627/03-04(03)號文件 (於2003年12月11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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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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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627/03-04(04)號文件 (於2003年12月11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所提交有關"體育發展新行政架構的最新發展"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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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627/03-04(06)號文件 (於2003年12月11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法律事務部2003年12月1日函件作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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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659/03-04(01)號文件 (於2003年12月11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法律事務部於2003年12月9日發出的函件所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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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747/03-04(01)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 (於2003年12月17日發出)
| - | 民政事務局局長於2003年12月16日致香港康體發展局全體員工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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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786/03-04(01)號文件 (於2003年12月22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對法律事務部2003年12月11日函件作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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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533/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3月1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於2004年2月26日就回應秘書2004年2月11日的函件發出的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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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事務部擬備的文件/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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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627/03-04(05)號文件 (於2003年12月11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法律事務部於2003年12月1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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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627/03-04(07)號文件 (於2003年12月11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法律事務部於2003年12月9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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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672/03-04(01)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3年12月12日發出,中文本於2004年1月6日)
| - | 立法會秘書處法律事務部於2003年12月11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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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接獲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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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627/03-04(08)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 (於2003年12月11日發出)
| - | 香港康體發展局員工於2003年10月28日提交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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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627/03-04(09)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 (於2003年12月11日發出)
| - | 香港康體發展局員工於2003年11月7日提交的另一份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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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627/03-04(10)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 (於2003年12月11日發出)
| - | 康體發展局員工關注組秘書處於2003年12月9日提交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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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671/03-04(01)號文件 (只備英文本) (於2003年12月12日發出)
| - | 香港業餘游泳總會提交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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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672/03-04(02)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 (於2003年12月12日發出)
| - | 二級助理康樂事務經理協會於2003年12月11日提交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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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757/03-04(01)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 (於2003年12月18日發出)
| - | 康體局員工關注組於2003年12月12日發出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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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071/03-04(01)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 (於2004年1月21日發出)
| - | 康體局員工關注組於2004年1月14日提交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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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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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159/03-04(01)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4年2月2日發出,中文本於2004年2月9日隨立法會CB(2)1247/03-04號文件發出)
| - | 一律師行代表康樂事務主任協會於2004年1月21日致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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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308/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2月12日發出)
| - | 法案委員會秘書於2004年2月11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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