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下午2時30分至4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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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2761/03-04(01)號文件 (容後奉上)
| - | 政府當局對法案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所提事項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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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2761/03-04(02)號文件 (容後奉上)
| - | 政府當局所提交有關"就黎鴻偉先生2004年5月10日提交的意見書作出的回應"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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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2691/03-04(02)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4年6月8日發出,中文本於2004年6月9日隨立法會CB(2)2710/03-04號文件發出)
| - | 政府當局題為"有關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的資料文件"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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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2595/03-04(02)號文件 (於2004年6月1日發出)
| - | 已標明修訂事項的有關條例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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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接獲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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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2644/03-04(01)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4年6月4日發出,中文本於2004年6月9日隨立法會CB(2)2710/03-04號文件發出)
| - | 黎鴻偉先生2004年5月10日提交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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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發出的其他有關文件清單載於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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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會議日期
(下午4時25分至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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