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及交收系统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日期:2004年4月29日(星期四)
时间:下午2时30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议 程

I.与政府当局会商
(下午2时30分至4时25分)

A部: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立法会文件编号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2004年3月26日第二次会议的跟进事项"

CB(1)1571/03-04(02)
(于2004年4月21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域外效力"提供的文件

CB(1)1600/03-04(01)
(于2004年4月23日发出)

B部: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条例草案文本

CB(3)206/03-04
(于2003年11月28日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于2004年3月10日致政府当局的第一封函件

CB(1)1600/03-04(02)
(于2004年4月23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2004年3月10日的函件作出的回应

CB(1)1600/03-04(03)
(于2004年4月23日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于2004年4月22日致政府当局的第二封函件

CB(1)1600/03-04(04)
(英文本于2004年4月23日随立法会CB(1)1600/03-04号文件发出)
(中文本于2004年4月23日随立法会CB(1)1615/03-04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文件编号

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2004年4月22日的函件作出的回应

CB(1)1665/03-04(01)
(于2004年4月28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条例草案第1及2部,以及附表2提供的拟议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CB(1)1649/03-04(01)
(于2004年4月27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条例草案第3部提供的拟议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CB(1)1665/03-04(02)
(附件只备英文本)
(于2004年4月28日随立法会CB(1)1668/03-04号文件发出)

有关文件

政府当局提供的有关"行政当局就条例草案接获的意见及回应摘要"的文件

CB(1)1284/03-04(03)
(于2004年3月17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在宪报刊登条例草案前收到的意见及行政当局的回应摘要"提供的文件

CB(1)1376/03-04(01)
(于2004年3月24日发出)

II.其他事项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0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