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上午8时30分至8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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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会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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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4月23日第三次会议的纪要
| CB(1)1759/03-04 (于2004年5月10日随立法会CB(1)1760/03-04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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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4月29日第四次会议的纪要
| CB(1)1796/03-04 (于2004年5月12日随立法会CB(1)1797/03-04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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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与政府当局会商
(上午8时32分至10时25分)
A部: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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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会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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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2004年4月23日第三次会议的跟进事项"
| CB(1)1795/03-04(01) (于2004年5月12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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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2004年4月29日第四次会议的跟进事项"
| CB(1)1795/03-04(02) (于2004年5月12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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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当局就委员于2004年4月29日会议提出的问题的回应
| CB(1)1795/03-04(03) (于2004年5月12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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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部: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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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会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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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草案文本
| CB(3)206/03-04 (于2003年11月28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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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当局就条例草案提供的拟议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 CB(1)1795/03-04(04) (附件只备英文本)(于2004年5月12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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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理法律顾问于2004年3月10日致政府当局的第一封函件
| CB(1)1600/03-04(02) (于2004年4月23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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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2004年3月10日的函件作出的回应
| CB(1)1600/03-04(03) (于2004年4月23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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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理法律顾问于2004年4月22日致政府当局的第二封函件
| CB(1)1600/03-04(04) (英文本于2004年4月23日随立法会CB(1)1600/03-04号文件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4月23日随立法会CB(1)1615/03-04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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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2004年4月22日的函件作出的回应
| CB(1)1665/03-04(01) (于2004年4月28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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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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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当局提供的有关"行政当局就条例草案接获的意见及回应摘要"的文件
| CB(1)1284/03-04(03) (于2004年3月17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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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当局就"在宪报刊登条例草案前收到的意见及行政当局的回应摘要"提供的文件
| CB(1)1376/03-04(01) (于2004年3月24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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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其他事项
(上午10时25分至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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