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部:2004年5月14日第五次会议的续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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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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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当局就2004年5月14日会议上提出的事项作出的回应
| CB(1)1870/03-04(01) (附件只备英文本) (于2004年5月19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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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当局提供的有关"行政当局就条例草案接获的意见及回应摘要(更新)"的文件
| CB(1)1870/03-04(02) (于2004年5月19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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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部: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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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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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草案文本
| CB(3)206/03-04 (于2003年11月28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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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当局就条例草案提供的拟议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第二稿)
| CB(1)1870/03-04(03) (英文本于2004年5月19日随立法会CB(1)1870/03-04号文件发出) (中文本于2004年5月20日随立法会CB(1)1893/03-04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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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法律顾问于2004年3月10日致政府当局的第一封函件
| CB(1)1600/03-04(02) (于2004年4月23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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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2004年3月10日的函件作出的回应
| CB(1)1600/03-04(03) (于2004年4月23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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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法律顾问于2004年4月22日致政府当局的第二封函件
| CB(1)1600/03-04(04) (英文本于2004年4月23日随立法会CB(1)1600/03-04号文件发出) (中文本于2004年4月23日随立法会CB(1)1615/03-04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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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当局就助理法律顾问2004年4月22日的函件作出的回应
| CB(1)1665/03-04(01) (于2004年4月28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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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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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当局提供的有关"行政当局就条例草案接获的意见及回应摘要"的文件
| CB(1)1284/03-04(03) (于2004年3月17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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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当局就"在宪报刊登条例草案前收到的意见及行政当局的回应摘要"提供的文件
| CB(1)1376/03-04(01) (于2004年3月24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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