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康体发展局(废除)条例草案》
委员会会议

日期:2004年5月7日(星期五)
时间:下午4时30分
地点:立法会会议厅

议 程

I.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4时30分至6时25分)

立法会CB(2)1298/03-04(01)号文件
(于2004年2月11日发出)

-政府当局于2004年2月10日致函秘书处,以回应委员在2003年12月12日会议上提出的事项

立法会CB(2)2073/03-04(01)号文件
(于2004年4月19日发出)

-政府当局所提供有关香港康体发展局及重组后的香港体育学院的个别职位的编制及薪幅的资料

立法会CB(2)2180/03-04(01)号文件
(于2004年4月27日发出)

-政府当局于2004年4月24日就香港康体发展局(下称"康体局")解散后,康体局职员的过渡安排的最新发展发出的函件

(先前发出的其他有关文件清单载于附录)

II.下次会议的日期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4年5月4日

附录

先前发出的其他有关文件

立法会CB(3)164/03-04号文件
(于2003年11月14日发出)

-条例草案文本

档号:SF(1) to HAB/CS/CR/6/8/102
(民政事务局于2003年11月4日发出)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LS13/03-04号文件
(于2003年11月26日随立法会CB(2)457/03-04号文件发出)

-有关条例草案的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CB(2)627/03-04(02)号文件
(于2003年12月22日发出)

-标明修订事项的有关条例文本

立法会CB(2)627/03-04(03)号文件
(于2003年12月11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文件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627/03-04(04)号文件
(于2003年12月11日发出)

-政府当局所提交有关"体育发展新行政架构的最新发展"的文件

立法会CB(2)627/03-04(06)号文件
(于2003年12月11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法律事务部2003年12月1日函件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659/03-04(01)号文件
(于2003年12月11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法律事务部于2003年12月9日发出的函件所作回应

立法会CB(2)747/03-04(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03年12月17日发出)

-民政事务局局长于2003年12月16日致香港康体发展局全体员工的函件

立法会CB(2)786/03-04(01)号文件
(于2003年12月22日发出)

-政府当局对法律事务部2003年12月11日函件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1533/03-04(01)号文件
(于2004年3月1日发出)

-政府当局于2004年2月26日就回应秘书2004年2月11日的函件发出的覆函

法律事务部拟备的文件/函件

立法会CB(2)627/03-04(05)号文件
(于2003年12月11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法律事务部于2003年12月1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627/03-04(07)号文件
(于2003年12月11日发出)

-立法会秘书处法律事务部于2003年12月9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2)672/03-04(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3年12月12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1月6日)

-立法会秘书处法律事务部于2003年12月11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所接获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627/03-04(08)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03年12月11日发出)

-香港康体发展局员工于2003年10月28日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627/03-04(09)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03年12月11日发出)

-香港康体发展局员工于2003年11月7日提交的另一份意见书

立法会CB(2)627/03-04(10)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03年12月11日发出)

-康体发展局员工关注组秘书处于2003年12月9日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671/03-04(01)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于2003年12月12日发出)

-香港业余游泳总会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672/03-04(02)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03年12月12日发出)

-二级助理康乐事务经理协会于2003年12月11日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757/03-04(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03年12月18日发出)

-康体局员工关注组于2003年12月12日发出的声明

立法会CB(2)1071/03-04(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04年1月21日发出)

-康体局员工关注组于2004年1月14日提交的意见书

其他文件

立法会CB(2)1159/03-04(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4年2月2日发出,中文本于2004年2月9日随立法会CB(2)1247/03-04号文件发出)

-一律师行代表康乐事务主任协会于2004年1月21日致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的函件

立法会CB(2)1308/03-04(01)号文件
(于2004年2月12日发出)

-法案委员会秘书于2004年2月11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