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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康体发展局(废除)条例草案》委员会
文 件
一律师行代表康乐事务主任协会于2004年1月21日致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并提供副本予立法会议员的函件
[CB(2)1159/03-04(01)]
康体局员工关注组于2004年1月14日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中文版本) [CB(2)1071/03-04(01)]
政府当局对法律事务部2003年12月11日函件作出的回应
[CB(2)786/03-04(01)]
康体局员工关注组于2003年12月12日发出的声明
(只备中文版本) [CB(2)757/03-04(01)]
政府当局于2004年2月26日就回应秘书2004年2月11日的函件发出的覆函
[CB(2)1533/03-04(01)]
民政事务局局长于2003年12月16日致香港康体发展局全体员工的函件
(只备中文版本) [CB(2)747/03-04(01)]
政府当局于2004年2月10日致函秘书处,以回应委员在2004年2月12日会议上提出的事项
[CB(2)1298/03-04(01)] (2004年5月7日)
立法会秘书处法律事务部于2003年12月1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CB(2)627/03-04(05)] (2003年12月12日)
政府当局所提交"有关体育发展新行政架构的最新发展"的文件
[CB(2)627/03-04(04)] (2003年12月12日)
政府当局就法律事务部2003年12月1日函件作出的回应
[CB(2)627/03-04(06)] (2003年12月12日)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摘要
[CB(2)627/03-04(03)] (2003年12月12日)
政府当局建议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CB(2)2310/03-04(02)] (2004年5月7日)
政府当局就授权香港康体发展局的主席和副主席拟备该局的最后帐目表及报告提供的进一步资料
[CB(2)2528/03-04(01)] (2004年5月7日)
立法会秘书处法律事务部于2003年12月9日致政府当局的另一封函件
[CB(2)627/03-04(07)] (2003年12月12日)
香港康体发展局员工于2003年11月7日提交的另一份意见书
(只备中文版本) [CB(2)627/03-04(09)] (2003年12月12日)
政府当局就委员在2004年5月7日举行的会议上提出事项所提供的资料及书面回应
[CB(2)2430/03-04(01)] (2004年5月7日)
政府当局所提供有关香港康体发展局及重组后的香港体育学院的个别职位的编制及薪幅的资料
[CB(2)2073/03-04(01)] (2004年5月7日)
政府当局于2004年4月24日就香港康体发展局(下称"康体局")解散后,康体局职员的过渡安排的最新发展发出的函件
[CB(2)2180/03-04(01)] (2004年5月7日)
法律事务部于2003年12月11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CB(2)672/03-04(01)] (2003年12月12日)
香港康体发展局职工会主席致民政事务局副秘书长的函件
(只备中文版本) [CB(2)2310/03-04(01)] (2004年5月7日)
二级助理康乐事务经理协会于2003年12月11日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中文版本) [CB(2)672/03-04(02)] (2003年12月12日)
香港业余游泳总会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英文版本) [CB(2)671/03-04(01)] (2003年12月12日)
康体发展局员工关注组秘书处于2003年12月9日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中文版本) [CB(2)627/03-04(10)] (2003年12月12日)
香港康体发展局员工于2003年10月28日提交的意见书
(只备中文版本) [CB(2)627/03-04(08)] (2003年12月12日)
如欲参阅以上文件,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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