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8/09-6

立法會

議程

2008年11月5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1.第23號-香港科技園公司
2007-2008年年報
(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提交)

2.第24號-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2007-2008年年報
(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提交)

3.第25號-香港海關人員子女教育信託基金受託人
就截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
提交的報告書連同審計署署長的報告
及經審計的帳目報表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II. 質詢

1. 梁耀忠議員問:


最近有數名消防員在火災現場不幸殉職,有評論指現時消防處的消防裝備及設施不足,此外,消防員的薪酬亦低於其他紀律部隊人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除了購買新款煙帽及研究更換消防通訊系統外,當局會不會檢討及改善消防處的其他消防裝備及設施,以及檢討消防員的薪酬;如果會,將於甚麼時候進行檢討及落實有關的改善措施;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2. 馮檢基議員問:

最近內地活豬價格已由年初高峰期回落兩三成,但零售價卻未有相應調整,出現"加快減慢"的情況。食物及衞生局呼籲市民考慮選購冰鮮豬肉等其他肉類產品。此外,消費者委員會於8月7日公布的活豬價格調查報告亦發現類似情況,並指出有少數買手在活豬拍賣時涉及一些不尋常的"進取"投標,有業界指這是大集團或大型超級市場的買手高價托市。關於上述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10個月,內地新鮮豬肉及冰鮮豬肉每月的平均批發價、進口價和零售價,以及變動情況,包括零售價有沒有相應下調;冰鮮豬肉的零售價有沒有跟隨進口價下調;新鮮及冰鮮豬肉零售價之間差價有沒有擴大;如果沒有,有沒有研究這是否反映冰鮮豬肉同樣有抬價情況;

    (二)有沒有研究內地新鮮豬肉的零售價沒有相應下調的原因;如果有,研究的結果是甚麼;有沒有發現買手或零售商抬價以牟取暴利的情況;若有發現,當局有甚麼即時的針對性措施,促使零售商盡快調低價格;及

    (三)有沒有研究豬肉供應鏈由進口至零售各層面有沒有結構性的問題,導致市場競爭不足和容易出現抬價等情況;如果有研究,結果是甚麼,以及有甚麼長遠的改善措施;如果沒有研究,會不會研究如何改革豬肉市場使消費者最終得益?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3. 何鍾泰議員問:


最近有報道指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於本財政年度投資股票錄得虧損20億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房委會會不會檢討及修改其投資策略,以期減少是次金融海嘯所導致的投資損失;

    (二)有沒有評估上述的虧損會不會影響房委會的建屋計劃和向公屋居民提供的現有服務;及

    (三)房委會將採取甚麼措施確保公屋居民的租金負擔不會因投資失利而加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4. 潘佩璆議員問:


根據《僱傭條例》,如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已向其僱主送達懷孕通知,則該僱主不得在由該僱員證實為懷孕之日起至產假結束而應復工之日為止的一段期間內,把該僱員解僱。然而,本人得悉有不少僱員於放取產假後復工當日即遭僱主解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勞工處每年接獲多少宗關於僱員放取產假後復工當天遭僱主解僱的投訴;當中勞工處向有關僱主提出了多少宗檢控及有多少名僱主被定罪;

    (二)會不會將懷孕僱員享有的上述僱傭保障的期間延長,使僱主不得在僱員放取產假後的6個月內無理解僱有關僱員;及

    (三)會不會擴大平等機會委員會的職能,並賦權該委員會檢控涉嫌違反《性別歧視條例》或《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尤其是有關懷孕歧視的條文)的僱主?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5. 王國興議員問:


本人較早前接獲一名工友申訴,他表示因工傷導致肢體殘障後,既喪失了工作能力,又多次被社會福利署("社署")拒絕其傷殘津貼的申請,原因是醫生評定他的殘疾程度並未相等於"失去百分之一百謀生能力",因此不符合"嚴重傷殘"的定義。此外,有評論指由於醫生採用不同的準則,殘疾程度相近的人士往往有不同的醫療評估結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社署會不會檢討傷殘津貼的發放準則,包括更清晰地界定何謂"失去百分之一百謀生能力";

    (二)當局會不會檢討及改善現時有關醫療評估的指引和準則,以解決醫療評估結果不一致的問題;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及

    (三)當局會怎樣增加有關的醫療評估及上訴機制的透明度(例如會不會向申請人詳細解釋申請被拒絕的原因)?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6. 張學明議員問:


關於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審批把土地作露天貯物及港口後勤用途的規劃許可申請,以及該類土地用途引致的環境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有申請人表示已按要求提交所需技術評估,但城規會以交通流量未合乎有關要求為理由否決其規劃許可申請,令申請人感到無所適從,政府是否知悉城規會採用甚麼準則評估有關地區的交通流量是否合乎要求,以及當中是不是包括涉及土地的面積和每小時的車輛流量;

    (二)政府會不會建議城規會把非指定地區土地臨時用作上述用途的規劃許可有效期,由現時的"不超過3年"延長至"不超過5年"或更長年期,以鼓勵露天貨倉經營者投入資源,裝設完善的配套設施;及

    (三)鑒於重型車輛很多時駛經私家道路(例如錦繡大道)以進出作上述用途的土地,因而對附近的居民造成滋擾,以及道路業權人因路面加速損耗而需承擔維修費用,以致他們經常與運輸業界發生糾紛,當局會不會考慮收回有關的私家道路,或以其他方法解決該等問題?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7. 陳克勤議員問:


有年輕人向本人反映,現時大部分20至30歲的年輕人因收入高於入息限額而不合資格申請租住公共房屋,但他們又未有能力購買動輒超過百萬元的私人房屋。另一方面,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曾推行首次置業貸款計劃("置貸計劃"),向合資格的家庭和單身人士分別提供最高60萬元及30萬元的首次置業低息貸款,但該計劃已於2002年終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房協由1998至2002年,每年接獲分別多少宗由家庭及單身人士提交的置貸計劃申請;當中分別獲批准和被拒絕的申請數目、批出的貸款總額,以及準時償還貸款和拖欠貸款的個案的百分比;及

    (二)會否與房協商討,重新推行置貸計劃;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8. 何鍾泰議員問:


近年,金融機構推出的投資產品日新月異,而且透過銀行向散戶投資者銷售該等產品,當中包括一些涉及高風險的衍生工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除了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製作的投資者教育網站及電視節目外,政府有否透過其他途徑(包括電台)推廣投資的基本常識;

    (二)會否印製單張並規定投資產品的銷售商須向有意購買該等產品的市民派發,以提醒他們在作出投資決定前應注意的事項;及

    (三)會否規定在投資產品的性質許可下,有關的銷售合約須載有冷靜考慮期條文,容許投資者在該段期間內無條件取消合約?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9. 李國寶議員問:
(譯文)

《2007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於2007年8月1日實施,目的是令委出管理委員會的程序更為合理,以及協助業主立案法團("法團")執行職務和行使權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按每年10月1日起計,由2002年至2007年每12個月期間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成立的法團數目分別為何;

    (二)在截至2008年9月30日止的12個月期間,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地區大廈管理聯絡小組("聯絡小組")平均每月處理的查詢數字為何;

    (三)在截至2008年9月30日止的12個月期間,向召集人發出了多少份《豁免業權查冊收費證明書》,用作向土地註冊處免費索取大樓的業主紀錄,以便為籌組法團召開業主會議;及

    (四)除了由聯絡小組(包括派發資料冊)和香港房屋協會轄下物業管理諮詢中心提供的協助外,民政事務總署有否向擬成立法團的業主提供任何協助;若有,此等協助的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0. 劉慧卿議員問:


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最近獲政府增撥500萬元擴大其貨品價格比較計劃,為消費者提供更全面的貨品價格資訊。有評論指出,由於現時消委會每次在不同地區抽查不同類型和品牌的產品作價格比較,有關的調查結果只能反映當日的售價,而未能反映價格趨勢,以致參考價值成疑。為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消委會:
    (一)選取貨品作價格比較的標準為何,並列出近半年進行的價格調查所包含的貨品數目、每周出現相同貨品的比率,以及有關的零售點數目;

    (二)會否改為每次均抽取相同類型及品牌的貨品(特別是日用品)進行價格比較,藉此反映價格趨勢,增加其參考價值;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否發現小商戶當知悉消委會公布其貨品售價為最低時便把貨品的價格調高,以及大型連鎖超級市場在價格調查公布後立即調低有關貨品的售價,但數天後即恢復舊價;若有該等情況,有何應對措施?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1. 劉江華議員問:


關於規管市面上的化妝品及護膚品的安全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兩年,有否接獲有關使用上述產品後出現皮膚敏感或其他身體不適的情況的投訴;若有,詳情為何;

    (二)過去3年,有否驗出該等產品含有對人體有害或有毒的物質;若有,詳情為何;

    (三)有否檢討現時針對該等產品的安全的規管措施,以及如何確保該等產品不含對人體有害的物質;及

    (四)是否知悉所有該等產品現時是否均有列明其生產日期及使用期限,以及當局會否考慮進行立法予以規管?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2. 劉江華議員問:


本人最近接獲不少市民的投訴,指以地磚鋪砌的行人路路面不平坦,甚至使他們因而絆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兩年,政府接獲多少宗有關的投訴,以及有多少人報稱受傷;

    (二)有否研究該類以地磚鋪砌的行人路對行人(尤其對小童及長者)的潛在危險;若有,研究的結果;若否,原因為何;

    (三)有何措施確保政府部門及公用事業機構在完成地底設施工程後會妥善修復以地磚鋪砌的行人路;及

    (四)有否計劃改用其他物料取代地磚鋪砌行人路;若有,計劃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3. 馮檢基議員問:


據悉,香港天文台("天文台")總部錄得的氣溫和相對濕度等天氣資料,往往與各區氣象站錄得的有明顯差異。有市民告知本人,在9月22日當天中午左右多區氣象站錄得攝氏33度或以上的高溫,而天文台總部錄得的氣溫則明顯較低。天文台於當天下午3時左右才發出酷熱天氣警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天文台總部與各區氣象站錄得的平均氣溫和相對濕度數字如何比較,以及出現差異的原因;

    (二)天文台在考慮氣溫和相對濕度以作出是否發出酷熱天氣警告的決定時,是否單以總部錄得的數字為準;若然,有否檢討酷熱天氣警告能否反映各區實際的即時天氣狀況;若有檢討,結果為何;若沒有檢討,原因為何;會否考慮發出分區酷熱天氣警告;及

    (三)有否評估天文台於奧運和殘奧馬術比賽在本港進行期間採用以評估暑熱壓力指數的氣象觀測系統的效果;會否考慮使用該系統發布天氣報告;若會,落實的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4. 張國柱議員問:


政府基於需求逐步減少,於1995年12月決定不擴展鄰舍層面社區發展計劃("鄰舍計劃"),而現有的鄰舍計劃亦會在所服務的地區遷拆及重建後結束。此外,由民政事務局統籌,作為社區發展議題討論平台的非政府機構社區發展論壇("發展論壇")自2006年3月後便沒有再召開會議。關於提供資助社區服務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石硤尾邨和黃竹坑邨鄰舍計劃結束後騰出的財政資源每年有多少,以及有否利用該等資源提供其他社區服務計劃;若有,請列出每項計劃每年的開支款額;

    (二)哪些鄰舍計劃會在未來兩年內結束,以及哪些地區受影響;及

    (三)發展論壇將於何時舉行下一次會議?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5. 林大輝議員問:


最近美國金融危機引發全球經濟不景,加上銀行收緊信貸,香港的中小型企業("中小企")的經營環境越見困難。為協助中小企度過難關及避免失業情況因中小企倒閉而惡化,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考慮容許中小企暫緩繳交預繳稅一年,並提供分期繳交利得稅的安排;

    (二)會否考慮豁免中小企繳付其自用物業的差餉一年;

    (三)會否要求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增加中小企的信用保險額上限,並放寬與出口往新興市場(例如俄羅斯、中東、非洲)的貨物有關的信用保險的申請條件;

    (四)會否考慮將有關中小企營商的各項政府收費減半,為期一年;

    (五)會否考慮放寬工廠大廈的用途限制,容許中小企使用該等大廈的單位用作展覽、分銷及批發等等用途;

    (六)有否具體措施促使銀行停止收緊中小企的信貸,以及取消延遲向商戶支付信用卡交易款項的措施;若有,該等措施的內容;若否,原因為何;

    (七)會否考慮參考1998年實施的中小型企業特別信貸計劃及2003年為受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影響的行業而設的貸款擔保計劃,將現行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的政府分擔信貸保證風險比率最少提高至七成;若否,原因為何;及

    (八)會否與內地有關部門商討,促請有關部門就涉及港商經營的收費費用、津貼、退稅等方面給予紓困措施?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6. 劉皇發議員問:


《區旗及區徽條例》訂明,凡國旗與區旗、國徽與區徽同時懸掛時,應當將國旗或國徽置於較突出的位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統計現時有多少政府轄下的建築物和場地設有兩支或以上的旗桿,以供同時懸掛國旗及區旗;及

    (二)在第(一)項所述的建築物和場地當中,有多少處因旗桿高度相同,以致同時懸掛國旗及區旗時未能符合上述規定;鑒於香港回歸已超過10年,政府有否計劃對該等旗桿進行改裝工程,以便在同時懸掛國旗及區旗時能符合上述規定;若有,何時完工;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17. 葉國謙議員問:


鑒於由第四屆立法會開始,本會議員獲提供任滿酬金及每年25,000元實報實銷的醫療津貼,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現時有否計劃為區議會議員作出該等薪津安排;若有計劃,詳情為何;若沒有計劃,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8. 陳克勤議員問:


有不少市民向本人反映,香港飼養寵物的人數日增,但供寵物及其主人共用的公共空間(包括寵物公園)不足,政府應增設寵物公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本港的寵物公園的數目及所在地點;

    (二)過去3年,政府有否定期調查使用者對寵物公園的評價及就寵物公園的設施進行檢討和作出改善;

    (三)政府以甚麼標準來決定寵物公園的位置及規模;

    (四)現時有否計劃興建新的寵物公園;若有,該等公園的地點;及

    (五)會否考慮在不影響公眾人士及環境衞生的情況下,將現時不准寵物內進的公園局部開放給寵物及其主人使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9. 涂謹申議員問:


行政長官在上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表示,政府會就多項地區工程計劃進行研究,包括"在旺角延伸行人天橋系統至旺角中心區和大角咀區",以及"探討中長期重新規劃的可行性,改善海濱的暢達程度,......落實海濱長廊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政府在去年5月回覆本人的質詢時表示,旺角道行人天橋的伸延工程可望於2009年年底完成;但近日有報道指,運輸署表示擬興建橋躉的位置的地底出現流沙,工程因而已暫停,政府有否評估該工程能否如期完成;

    (二)上述有關在旺角延伸行人天橋系統至大角咀區的研究的詳情(包括研究的範圍及完成日期等);

    (三)鑒於早前規劃署委託顧問就旺角購物區地區改善計劃進行研究時,亦曾研究在亞皆老街興建行人天橋的建議,但其後因天橋地基會減低道路行車容納量而否決了該項建議,政府會否再次研究該建議;若然,詳情為何;

    (四)鑒於規劃署在其委託顧問進行的紅磡地區研究的報告中建議發展紅磡海濱長廊,政府會否就落實該項建議制訂時間表;及

    (五)政府會否研究重置現時位於西九龍海旁的多項公共設施(例如油麻地貨物起卸區),以免妨礙規劃署落實在2003年發表的海港及海旁地區規劃研究報告中提出的發展海岸土地的建議?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2008年公眾衞生及市政(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2008年公眾衞生及市政(修訂)條例草案》 :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IV. 議案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修訂於2008年7月2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8年食物業(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8年第185號法律公告),加入 -
    "6.不得有活家禽在零售處所過夜

    (1)第30AA條現予修訂,加入 -

    "(1A) 如於某日正午至晚上8時期間的任何時間,有黑色暴雨警告或烈風警告生效,則獲准許人士獲得豁免,無須於該日遵守第(1)(a)款,亦無須於該日晚上8時至翌日早上5時期間遵守第(1)(b)款。"。

    (2)第30AA(3)條現予修訂,加入 -

    ""烈風警告"(gale warning)具有《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71(2)條給予該詞的涵義;

    "黑色暴雨警告"(black rainstorm warning)具有《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71(2)條給予該詞的涵義;"。"。
V. 議員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葉劉淑儀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就2008年10月8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08年僱員再培訓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2008年第208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08年11月26日的會議。

  2. 高齡津貼和全民退休保障制度

    李華明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重申,政府應立即增加高齡津貼至不少於每月1,000元,並貫徹高齡津貼敬老的原意,不應在高齡津貼計劃下引入任何新的資產及入息審查,同時,本會促請政府展開設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的研究工作,讓所有長者都可得到周全的退休保障,有尊嚴地安享晚年。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張宇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本會重申,政府應立即增加高齡津貼至不少於每月1,000元,並貫徹高齡津貼敬老的原意,不應在高齡津貼計劃下引入任何新的資產及入息審查",並以"對於特首宣布將高齡津貼劃一調高至每月1,000元,並研究放寬高齡津貼計劃的離港限制,本會表示歡迎"代替;在"促請政府"之後加上"全盤檢視現有的長者福利政策,確保生活有困難而又沒有領取綜援的長者,也可獲得某種形式的生活補助,而政府在";及在"研究工作"之後刪除",",並以"時,必須確保制度不會加重下一代的負擔,並"代替。

    (ii)黃成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後刪除"重申,政府應立即增加高齡津貼至不少於每月1,000元,並貫徹高齡津貼敬老的原意,不應在高齡津貼計劃下引入任何新的資產及入息審查,",並以"歡迎行政長官聆聽本會和公眾的反對聲音,撤回在高齡津貼計劃下引入入息和資產審查的方案,以及接納本會意見,將高齡津貼金額增加至每月1,000元;"代替;及在"同時,"之後加上"有見於未來人口高齡化對公共財政的壓力,"。

    (iii)譚耀宗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後刪除"重申,政府應立即",並以"歡迎政府"代替;在"增加高齡津貼至"之後刪除"不少於";在"敬老的原意,不"之後刪除"應";在"促請政府"之後加上": (一)";及在"研究工作"之後加上"; (二) 考慮在現時高齡津貼及綜援制度以外,推行'長者生活補助計劃',凡年滿60歲並通過簡單資產申報的長者,可獲政府每月發放生活補助金; (三) 進一步放寬高齡津貼申領人的離港寬限;及 (四) 增加長者醫療券至1,000元,並將享用年齡降至65歲"。

    出席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3. 避免中下階層市民因金融海嘯影響而陷於困境

    何俊仁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香港的自由經濟體系令本港經濟隨外圍形勢起落跌盪,政府奉行自由市場經濟的施政理念亦容許貧富懸殊的情況在港持續多年,中下階層市民在經濟增長時未能受惠,無法儲備金錢或資本對抗逆境,而社會保障制度又不完善,現時本港經濟即將隨金融海嘯而步入衰退期,大批中下階層市民可能陷於困境,成為政府管治的重大考驗;政府在承諾盡全力支援金融和銀行業、採取措施支援中小企的同時,更應關注金融海嘯的衝擊對中下階層市民的影響,本會促請政府採取各項措施,保護中下階層市民免於陷入困境,包括:

    (一)成立一個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特別委員會,不斷監察和評估香港經濟處於金融危機時,中下階層市民受到的影響,並提出應對方法;

    (二)針對本港經濟過度倚賴金融、地產業的情況,拓展生態旅遊、回收工業等產業,創造低技術職位,並減少環球金融形勢對本港經濟體系和勞工市場的影響;

    (三)盡快落實去年施政報告中承諾的十大基建項目,加快興建公共房屋、醫院等基礎建設,加快舊區重建、舊樓維修翻新、驗樓及清拆僭建物,迅速增加就業機會,抗衡金融海嘯對就業率的影響;

    (四)透過改善法規、撥款、培訓教育、行政支援等方法,推動社會企業發展,幫助弱勢社群善用社會資本,創造就業機會,減輕經濟衰退時弱勢社群的就業困難;及

    (五)加強對低收入家庭的支援,包括協助領取綜援的失業人士就業、在各社會服務環節增設臨時職位、擴展'交通費支援計劃'及延長資助期限、盡快加強食物銀行服務等,以彌補社會保障和就業保障制度的不足。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張宇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鑒於香港的自由",並以"在全球經濟一體化下,香港作為全球重要的金融中心,以及自由和開放型的"代替;在"經濟體系"之後加上",";在"令本港經濟"之後加上"更易"; 在"應對方法"之後加上",包括推出進一步紓困措施,如減免差餉、地租和薪俸稅等"; 在"(二) "之後加上"經濟機遇委員會應設法研究振興本港經濟的具體措施,尤其是要"; 在"地產業的情況,"之後加上"作出應有對策及促進經濟更全面發展,包括";在"拓展生態旅遊"之後刪除"、",並以",主動爭辦更多國際級活動,刷亮香港'美食之都'及'盛事之都'的品牌,增設物流後勤用地及設施,以鞏固香港作為物流中心的地位及支援"代替;在"僭建物,"之後加上"以及加快落實並展開兩個前市政局遺留下來的工程計劃,以";在"就業困難;"之後刪除"及";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及 (六) 盡量協助中下家庭減低開支和減輕負擔,督促電力公司盡快調低燃料附加費及基本電費,以及採取有效措施,減低高油價對百業和市民的影響"。

    就張宇人議員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湯家驊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措施,如"之後刪除"減免",並以"豁免一年"代替;在"地租"之後加上"(每季上限5,000元)"; 在"薪俸稅"之前加上"暫緩預繳"; 在"等;(二)"之前加上"和利得稅"; 在"展開"之後加上"地區小型工程及";及在"有效措施,"之後加上"包括引入競爭,"。

    (ii)陳鑑林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鑒於"之後刪除"香港的自由經濟體系令本港經濟隨外圍形勢起落跌盪,政府奉行自由市場經濟的施政理念亦容許貧富懸殊的情況在港持續多年,中下階層市民在經濟增長時未能受惠,無法儲備金錢或資本對抗逆境,而社會保障制度又不完善,現時";在"衰退期,"之後加上"全港市民特別是"; 在"同時,"之後刪除"更",並以"亦"代替;在"(一) "之後刪除"成立一個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特別委員會",並以"透過由行政長官主持的經濟機遇委員會"代替;在"金融危機時,"之後加上"主要產業及"; 在"地產業的情況,"之後加上"積極扶助中小企,包括制訂行業優惠政策,對有利香港經濟轉型及增加就業機會的行業提供優惠;研究分拆政府大型工程計劃,讓較多中小企有能力承辦;促進發展新經濟增長點,包括創意產業及醫療服務產業;加速發展跨境旅遊合作;善用邊境土地,將香港打造成為永不落幕的展銷都會;深化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盡快與廣東省政府商討更多合作計劃;"及在"社會資本"之後加上";活化社區經濟,利用偏遠地區的空置土地,例如天水圍和東涌,發展可增加就業機會的商業項目"。

    出席的政府官員:財政司司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