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8/09-30

立法會

議程

2009年5月27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09年空氣污染管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修訂)規例》107/2009
2.《2009年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修訂附表2)公告》108/2009
3.《〈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生效日期)公告》109/2009
4.《〈定額罰款(吸煙罪行)規例〉(生效日期)公告》110/2009
5.《〈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指明主管當局及公職人員)公告〉(生效日期)公告》111/2009

其他文件

1.第94號-懲教署人員子女教育信託基金受託人報告書
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至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2.第95號-廣播事務管理局年報2007-2008
(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提交)

3.第96號-二○○八至○九年度第四季批准對核准開支預算作出修改的報告《公共財政條例》:第8條
(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

II. 質詢

1. 黃定光議員問:


香港貿易發展局(下稱"貿發局")較早時組織超過250家香港品牌公司參加首次在廣州舉辦的"香港潮流商品展覽會";展覽會首天入場人次超逾3萬,反映香港品牌對內地居民極具吸引力。有商界人士指出,香港與內地交流愈趨頻繁,現時是香港品牌拓展內地市場的好時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3年,貿發局每年在內地舉辦多少個香港品牌展銷會、在哪些城市舉辦,以及展銷貨品的主要種類是甚麼;有沒有評估該等展銷會的成效;如有評估,結果是甚麼;如沒有評估,原因是甚麼;

    (二)是否知悉貿發局有沒有計劃在未來兩年在各內地城市舉辦類似展銷會;如有計劃,詳情是甚麼;及

    (三)政府有沒有加強與內地有關當局協商具體政策,以積極協助本港貨品拓展內地市場?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2. 劉健儀議員問: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9條,任何人駕駛汽車而當時他是受酒類或藥物的影響,以致沒有能力妥當地控制該汽車,即屬犯罪。在酒後駕駛罪行方面,法例現已就體內的酒精濃度上限及進行檢查呼氣測試等安排有清晰的規定,但在藥後駕駛罪行方面,法例則沒有訂明相關的標準及安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5年,每年藥後駕駛導致的交通意外宗數及造成的傷亡人數,以及駕駛人士因而被定罪的個案宗數;法庭向他們施加的懲罰為何,以及涉及的藥物的類別;

    (二)執法人員現時如何檢查駕駛人士有否在藥物影響下駕駛,以及如何就該罪行舉證;及

    (三)是否知悉外國如何規管藥後駕駛的行為;若然知悉,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3. 張文光議員問:


據報,教育局於2007-2008學年開始推行的學前教育學券計劃(下稱"學券計劃")問題叢生,包括:取消按"建議標準薪級表"支付幼稚園教師(下稱"幼師")薪酬的做法令幼師失去薪酬保障、士氣大受打擊;幼稚園須進行的自我評估及質素評核(下稱"自評外評"),以及學券計劃行政工作煩瑣,令幼師工作壓力大增;不論是全日制或半日制幼稚園,學券計劃均只按學童數目計算資助額,這對全日制幼稚園不公平;以及當局對學費減免額增設上限而上限5年內不變,令不少低收入家庭須繳付的學費,較學券計劃推行前更多。幼兒教育界及家長曾向本人表達對學券計劃強烈不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仿效澳門政府的做法,立即為幼師提供資歷津貼,讓幼師資歷得到基本的尊重;

    (二)會否全面檢討幼師的工作壓力及採取措施(包括檢討自評外評、簡化學券計劃的行政工作、透過改善人手比例為幼師提供空堂等),全面減輕幼師工作壓力;及

    (三)何時檢討學費減免額上限和學券計劃計算資助額時忽略幼稚園是全日制還是半日制的問題、會否全面諮詢幼兒教育團體,以及落實有關的改善措施的時間表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4. 黃成智議員問:


近日,一名懷疑精神病發作的女子涉嫌在家弒母。去年10月,一名患有精神病的女子殺害一對子女後自殺身亡;雖然該名精神病患者被社工、心理學家和職業治療師評定為高危人士,但主診醫生卻沒有通知有關的醫務社工便准許患者出院,最終釀成慘劇。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現時的精神病患者數目,以及當中的住院人數;平均每名患者的累計住院時間(以月為單位);現時公營醫療部門內為精神病患者提供服務的醫生、社工、心理學家和職業治療師的數目;以及過去5年,有多少名患者在出院後1年內自殺或犯下傷人、謀殺或誤殺罪行;

    (二)分別提供精神病的治療和社會康復服務的系統如何就即將出院的病人的安排進行協調,包括涉及甚麼程序、評估病人可否出院的準則,以及就病人所需的跟進服務進行的溝通;過去5年,有多少名被評為高危的病人獲准出院;及

    (三)鑒於當局在本年2月4日回答本會議員的質詢時表示,在2001-2002年度至2008-2009年度期間,政府向醫院管理局及社會福利署額外撥款,以推行多項計劃,改善精神病的醫療和康復服務,有關的詳情及負責跟進工作的人員數目為何;以及《康復政策及服務白皮書》內有關精神病康復者康復服務的政策決定的最新落實情況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5. 王國興議員問:


據悉,現時向15個公共租住屋邨("公屋")供應管道石油氣的供應商只有3個,他們釐定石油氣零售價的方式一直被詬病欠透明度。由於市場缺乏競爭,各供應商的石油氣零售價及價格調整幅度往往非常接近。此外,有公屋及私人屋苑的居民向本人反映,管道石油氣的零售價顯著高於車用石油氣零售價,而且按石油氣入口價調整時往往出現加快減慢的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在過去3年,管道石油氣及車用石油氣每季的平均入口價和平均零售價,以及該等價格每季的變動百分比;有否瞭解管道石油氣的零售價顯著高於車用石油氣的原因;

    (二)會否參考政府與中華煤氣有限公司簽訂資料及諮詢協議的安排,與各管道石油氣供應商簽訂類似的協議,以監管管道石油氣的零售價及增強其定價透明度,從而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及

    (三)環境局會否向管道石油氣的用戶提供支援,協助他們轉用煤氣;若會,去年用戶轉用煤氣的個案數目?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6. 葉偉明議員問:


據報,甲型H1N1流感的疫情已蔓延至多個國家和地區,而隨不少學生將會從美國和加拿大等疫情嚴重的國家回港度暑假,預計本港的疫情會轉趨嚴重。有勞工界人士向本人反映,這種情況可能會打擊旅遊業和消費市道,進一步加劇本港的失業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不會增聘人手從事抗疫工作(例如:清潔街道和免費為有需要的長者和殘疾人士清潔家居,以及在機場及各口岸辨識入境人士有沒有患流感的徵狀)、增聘病房助理、加強陪診服務,以及開設綠化環境、改善社區及提供旅遊、文康和文化藝術等服務的臨時職位;如果會,預計各項工作將會增聘的人數及這些職位的月薪是甚麼;及

    (二)會不會為基層及中層的失業人士推出新的短期培訓課程,並向他們發放培訓津貼,以協助他們進修後轉業?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7. 湯家驊議員問:

審計署署長在2003年10月發表的衡工量值式審計結果報告書指出,粉嶺聯和墟街市在2002年7月啟用後檔位的空置率一直偏高,主要的原因似乎是該街市須與上水石湖墟街市競爭顧客,而食物環境衞生署在興建該兩個街市前並沒有進行街市經營能力研究。上述情況與本人收到聯和墟街市租戶的投訴相近,他們表示營業額在鄰近地區的人口增長下不增反減,而租出的檔位數目則不斷減少,他們的經營環境因而變得相當困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按下列表格列出上述兩個街市的有關空置率及到訪人次:


    石湖墟街市 聯和墟街市

    街市
    檔位
    空置率
    熟食
    檔位
    空置率
    平均每月
    到訪人次
    街市
    檔位
    空置率
    熟食
    檔位
    空置率
    平均每月
    到訪人次
    2003年1月至2004年3月





    2004年4月至2005年3月





    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





    2006年4月至2007年3月





    2007年4月至2008年3月





    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






    (二)鑒於上述報告書建議當局採取補救措施以減低街市檔位的空置率,當局採取了甚麼跟進行動及有關的成效為何;及

    (三)當局有何具體計劃提高聯和墟街市對鄰近居民的吸引力,以改善有關商戶的經營環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8. 鄭家富議員問:


本人得悉,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曾於2009年2月向動物福利諮詢小組承諾,只要獲得公眾支持,當局會於今年內正式推行流浪狗隻的"捕捉、絕育及放回"試驗計劃("試驗計劃")。另一方面,漁護署現時有對野生猴子實施類似的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如何衡量公眾是否支持實施試驗計劃;

    (二)現時有哪些區議會原則上支持試驗計劃,以及會否率先在有關的區議會分區推行該計劃;及

    (三)有否評估對野生猴子實施的類似計劃的成效;若有,評估的結果為何;以及有關計劃實施前後5年每年的野生猴子的數目各有多少?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9. 何鍾泰議員問:


據悉,現時有一些正在外國的中學或本地的國際學校就讀的學生,由於家庭經濟狀況受金融海嘯的影響而逆轉,有意放棄升讀海外大學的計劃,改為報考本地大學。然而,由於這些學生一般都沒有具備報考香港中學會考及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資格,他們不能透過大學聯合招生辦法("聯招")報考本地大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過去5年,每年分別透過聯招及非聯招獲本地大學錄取的學生的人數及百分比;

    (二)鑒於聯招及非聯招涉及不同的學歷及成績要求,各大學在作出錄取學生的決定時,如何能客觀地取捨該兩類申請人;及

    (三)本地主流中學的學生(特別是考試成績未能達到聯招所訂要求的學生),可否透過非聯招獲得本地大學錄取?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10. 梁國雄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2007年第三季至今,公共租住屋邨("公屋")住戶整體及按住戶人數劃分的每季租金與家庭入息比例中位數;

    (二)鑒於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將於明年根據《2007 年房屋(修訂)條例》檢討有關租金,並將按照2009年的收入指數(反映公屋住戶家庭每月平均收入的水平)相對於2007年的變動幅度調整有關租金,房委會為計算2007年收入指數而收集的數據詳情為何(包括家庭成員人數為1人、2人、2至4人及4人以上的住戶數目分別佔住戶總數的百分比);以及是否已展開收集用於計算2009年收入指數的數據;若是,至今收集所得的數據為何;及

    (三)現時正接受公屋租金援助及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住戶數目分別為何;該等數目各佔公屋住戶總數的百分比,以及當中居住在一至二人單位的長者住戶數目?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1. 李華明議員問:


本人得悉,現時租住私人樓宇的板間房、床位和單身人士宿舍宿位的基層市民受減薪、裁員,以及租金和物價上升的影響下,生活十分困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分別租住私人樓宇的固定房間、板間房、床位及閣樓的住戶數目及人數,並按家庭成員人數分項列出該等住戶的數目及平均每月繳交的租金;

    (二)香港房屋委員會的公屋輪候冊上現時分別有多少名居住於第(一)項所述類別的處所的申請人,以及他們獲編配公屋單位的平均輪候時間為何;

    (三)現時入住民政事務總署開設的單身人士宿舍的平均輪候時間,以及該類宿位有否供不應求的情況;及

    (四)有何措施紓緩基層市民的上述困難?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2. 石禮謙議員問:
(譯文)

儘管18歲以下的兒童及少年受《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第213章)的保護,但至今沒有獨立的法例保障長者的福祉。由於大部分長者在財政上需倚賴家人供養,可以預期他們的處境自發生金融海嘯後更加無助。根據"虐待長者個案中央資料系統"的資料,舉報虐待個案的數目由2005年的528宗,上升至2007年的612宗及2008年的647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有關人士曾經尋求協助的虐待長者個案數目為何;在2009年1月至4月期間,此類舉報個案的最新數字及詳情為何,包括虐待行為的嚴重程度、此類行為有否導致被虐待長者出現自毀傾向,以及當局如何處理有關個案;

    (二)"左鄰右里積極樂頤年"試驗計劃的進展為何,以及當局有否評估該計劃在遏止虐待長者行為和發揚社會的敬老精神方面有何成效;若有作出評估,結果為何;及

    (三)有否計劃研究立法禁止虐待長者行為,並諮詢本會、有關業界及社會大眾;若有計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3. 陳淑莊議員問:


據報,近日有市民在香港歷史博物館參觀時發現有老鼠出沒;這情況或會使參觀人士或工作人員受驚,館內藏品亦可能被老鼠破壞。關於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轄下室內場地的鼠患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康文署每年接獲在其轄下室內場地(包括圖書館、博物館、文娛中心及體育館)內發現有老鼠出沒的報告宗數及有關的詳情,以及接獲場地內的設施、展品或其他物品懷疑被老鼠破壞的報告宗數及有關的詳情;及

    (二)康文署有否就各類室內場地的清潔及滅鼠工作制訂程序和指引;若有,有關的詳情及會否因應上述事件予以檢討;若否,當局會否考慮盡快制訂有關的程序和指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4. 余若薇議員問:


政府於2007年7月1日重組政府總部政策局,當中包括把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常任秘書長的職級,由首長級薪級第6點提高至首長級薪級第8點,並改稱為環境局常任秘書長,而出任該職位的人員繼續保持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署長的職稱,以便執行各項與環境保護有關法例的法定職能。對於有環境保護主任職系的人員擔心此後他們難以獲擢升出任此職位,並對該部門由兼任常任秘書長的人管理表示懷疑,政府曾於2007年6月14日的本會會議上承諾,會在2007年下半年將有關問題理順,並會諮詢環保署的管理層和員工代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環保署的員工代表在諮詢期間就上述問題所提意見的詳情為何;及

    (二)是否已理順上述問題;若是,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何時和會如何理順該等問題?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15. 林大輝議員問:


行政長官在本年4月18日與國務院總理會面後表示,中央政府會推出措施,進一步便利在內地從事加工貿易的港資企業於內地市場銷售貨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除了在內地舉辦展覽會及洽談會等推廣活動、落實"多次內銷、一次申報"方案、簡化開設店舖及質檢的手續,加快審批程序及便捷稅務安排等現有或研究中的措施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特區政府")會否採取新的行動,以配合中央政府即將推出的上述措施;

    (二)有否特別制訂具體的政策(例如修訂《稅務條例》(第112章)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稅務優惠),進一步增強港資企業貨品的內地市場競爭力,以及協助港資企業升級轉型,藉此符合內地市場的有關規定;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除特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和駐北京辦事處外,特區政府會否考慮開設一個專責部門,專注向港資企業提供一條龍服務,協助它們開拓內地市場及升級轉型;若會,該部門將於何時成立;若否,原因為何;

    (四)會否考慮修改法例,使現時出售由內地工廠根據"來料加工"合同加工的貨物所產生的利潤只須按50:50比例分攤方法計算香港利得稅的安排,亦適用於向從事"進料加工"的內地工廠購買貨品出售所獲利潤,以鼓勵內地港資企業升級轉型;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鑒於內地與香港的商標註冊及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存在差異,特區政府會否更積極地與內地當局商討,盡快加強保護港商的品牌、商標、外觀設計及專利技術等知識產權,並且推出便利化措施(例如借鑒海外的做法,研究商標"一註兩用"的可行性,建立中港商標註冊的互相認可機制;以及給予著名商標和品牌特別保護等);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6. 李慧琼議員問:


在人類豬型流行性感冒威脅下,政府合共撥款1,000萬元予18個區議會,推動社區清潔衞生行動,多名政府高官亦響應全城清潔日,到各區推廣環境清潔訊息,但有評論指該等行動只是門面功夫。另一方面,政府在2003年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爆發後,為監察各區衞生情況,在各衞生黑點安裝閉路電視,但自2007年起陸續將它們移除,而政府於2004年引入用以定期評定全港各區清潔程度的社區清潔指數亦在去年初停止公布,不少衞生黑點故態復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停止閉路電視監察計劃及停止公布社區清潔指數的理據為何;因應目前某些地點衞生情況仍然惡劣,當局會否重新推行有關計劃;

    (二)當局會否按衞生黑點的衞生惡劣程度定下優先處理的次序,並制訂一套持續性的清潔行動綱領;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當局會否考慮對衞生情況惡劣但屬私人業權的後巷和街道進行定期清潔;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會否推行全港舉報衞生黑點運動、公共屋邨舉報垃圾蟲運動、屋苑清潔比賽及每月全港家居清潔日等活動,作為持續性的公民教育,提高公眾對衞生情況的關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7. 謝偉俊議員問: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於本年2月25日回覆本人的書面質詢時指出,旅行代理商牌照費("牌照費")是根據"用者自付"的原則訂定,旨在收回提供服務的成本。局長並承諾會審慎研究寬免牌照費的建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提供旅行代理商牌照服務涉及哪些項目的成本及有關的詳情;有否定期檢討各項成本是否用得其所;若有,檢討的詳情為何;過去3年,有否精簡有關服務所涉工序及人手,以增加調低牌照費的空間;

    (二)研究寬免牌照費的進展為何;最早何時會有研究結果;政府在進行有關研究時,有否把金融海嘯及人類豬型流行性感冒疫情引致訪港旅客人數驟降的情況作為首要考慮因素;及

    (三)有否採取更多的措施,以協助旅遊業度過金融海嘯及人類豬型流行性感冒的雙重打擊;若有,詳情為何;若否,會否盡快制訂和落實有關措施?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8. 劉慧卿議員問:


當局向本會福利事務委員會2008年10月23日的會議提供的文件顯示,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由2004年4月起在規劃轄下公廁設施時,將女廁和男廁的廁格比例("女/男廁格比例")由1.5:1提高至2:1。此外,屋宇署已於2005年發出新的實務守則,提醒發展商設計商場、戲院和公眾娛樂場所時,須按經提高的女/男廁格比例提供女廁廁格。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食環署轄下的公廁的女/男廁格比例平均為何,以及分別已達到及尚未達到2:1比例的公廁數目;

    (二)是否知悉自上述實務守則發出至今,現有商場、戲院和公眾娛樂場所加設的女廁廁格數目為何;該等數字是否達到當局的期望;若是,詳情為何;若否,當局會如何跟進;會否就落實實務守則事宜諮詢各婦女團體;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是否知悉有商場不容許並非其顧客的市民使用其廁所,使女廁不足的情況加劇;若然知悉,詳情為何;以及會否呼籲有關商場開放其廁所供公眾使用;及

    (四)有否計劃在繁忙地區加建公廁,或設立類似現時供殘疾人士使用、不分性別的獨立廁所,以改善男廁供過於求但女廁卻求過於供的情況;若有計劃,詳情為何;若沒有計劃,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9. 張學明議員問:


關於地政總署處理建造小型屋宇的申請,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每個分區地政處在過去5個財政年度收到的申請的下列詳情:

    年度 2004-2005 2005-2006 2006-2007 2007-2008 2008-2009
    (甲)收到的申請數目





    (乙)甲項中已完成處理的個案數目





    (丙)乙項佔甲項的百分比





    (丁)由2004-2005至該年度累計收到的申請數目





    (戊)丁項中已簽立小型屋宇文件的個案數目





    (己)戊項佔丁項的百分比






    (二)地政總署估計未來5年每年將會收到多少宗申請,並按分區地政處列出分項數字;及

    (三)地政總署現正處理和尚未處理的申請各有多少,以及該等個案當中分別有多少宗於2006年或以前收到?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20. 甘乃威議員問:


據報,數個政府部門將以半年時間輪流試用由一家日本車廠引入的電動私家車,以配合推動使用電動車輛的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完成上述試用後,政府預計還需多少時間才完成有關的檢討及廣泛使用電動車輛;

    (二)有否與主要的發展商商討在其物業內的停車場設置供電動車輛使用的充電裝置,以及是否已開始在道路旁設置充電裝置的研究;若是,詳情為何;

    (三)政府估計電動車輛普遍使用後本港的用電量將增加多少;鑒於現時本港電力公司的發電廠(特別是香港電燈有限公司)仍使用燃煤發電,政府對發電量因電動車輛普遍使用而增加所造成的相關空氣污染問題有甚麼對策;

    (四)有否計劃引入其他種類的電動車輛(例如巴士)在本港使用;

    (五)會否採取措施便利投資者在港設立生產汽車電池的廠房,以及將香港發展為電動車輛的生產基地;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六)政府預計電動車輛的普及將為本港帶來多少經濟效益及就業機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1.《2009年村代表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

2.《2009年商船(安全)(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1.《2009年村代表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民政事務局局長

2.《2009年商船(安全)(修訂)條例草案》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IV. 議案

根據《法律援助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民政事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修訂《法律援助條例》(第91章) -

(a)在第5(1)條中,廢除"$165,700"而代以"$175,800";

(b)在第5A(b)條中 -

(i)廢除"$165,700"而代以"$175,800";

(ii)廢除"$460,300"而代以"$488,400"。

V. 議員議案

  1. 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李國麟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就2009年4月29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

    (a)《定額罰款(吸煙罪行)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2009年第66號法律公告);及

    (b)《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指明主管當局及公職人員)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2009年第67號法律公告),

    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09年6月17日的會議。

  2. 六四事件

    李卓人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呼籲:毋忘六四事件,平反八九民運。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梁國雄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六四事件,"之後加上"追究鎮壓責任,";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釋放政治囚犯,結束一黨專政,全國民主普選"。

    (ii)張文光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並促請教育局將1989年的六四事件寫入初中及新高中的中國歷史課程指引"。

    (iii)何俊仁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並促請中央政府認同《零八憲章》的原則及理念,停止拘禁和監視發起及聯署憲章的人士,以此為平反八九民運作好準備"。

    (iv)陳淑莊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同時,本會認為行政長官於2009年5 月14日在本會會議上就六四事件發表的言論並不能代表整體香港人的意見,亦對此言論表示極度遺憾及憤怒"。

  3. 落實一國兩制

    劉慧卿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文匯報於2009年3月11日報導,中聯辦副主任黎桂康於2009年3月10日在北京舉行的港區政協小組討論會席上表示,中聯辦與特區政府已達成10點協議,容許港區政協委員參與特區政事,包括若港區政協有合適人才,特區政府可以委任他們出任公職或向他們頒授榮譽獎章、特區政府在禮儀上給予他們照顧及為他們提供活動場地、若特區政府官員到內地視察時,可找他們陪同等等;另外,去年1月中聯辦研究部部長曹二寶於學習時報發表了《'一國兩制'條件下香港的管治力量》的文章,提出香港有兩支管治隊伍,一支是'香港特區建制隊伍',包括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和各級公務員、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員等,另一支是'中央、內地從事香港工作的幹部隊伍',包括負責香港事務或專做香港工作的中央主管部門和派出機構,負責其他全國性事務及相關政策的中央主管部門和與香港特區聯繫密切的內地有關省區市黨委、政府處理涉港事務的幹部,以此將中聯辦和各省市地方政府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的言論和行動合理化;就此,本會促請:

    (一)中央和特區政府當局嚴正澄清是否有10點協議和香港是否存在著兩支管治隊伍;

    (二)中央政府嚴格遵守《基本法》,規定各中央部門和地方政府,不得干預香港特區政府自行管理的事務;及

    (三)中央政府約束中聯辦和其他內地官員不要胡亂發表意見,以免引起管治混亂和令市民產生憂慮和恐慌,

    藉此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