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9日(星期三)上午9時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議程

文件編號事項
1.EC(2009-10)1建議開設創意香港總監(首長級薪級第3點)的新職系和職級;在政府總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科技科開設1個創意香港總監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並在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刪除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以作抵銷,藉以在政府內部設立專責機構來牽頭、倡導和推動本港創意經濟的發展;修訂及重新分配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部分首長級職位的職務;及調整總目47、55、155及180項下在2009-10年度編制上限。
(出席人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通訊及科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通訊及科技)B/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政策及客戶服務))

2.EC(2009-10)2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科技科成立創意香港辦公室後,建議由2009年6月1日起,重整政府總部創新科技署首長級人員架構;及把1個總電子工程師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轉為1個總電子工程師/總機電工程師雙專業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以開放標準及校正實驗所的職位給相關專業職系人員。
(出席人員:創新科技署副署長/標準及校正實驗所主管)

3.EC(2009-10)3建議在政府總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20個月,由2009年6月1日起,至2011年1月31日止,以統籌香港特別行政區參與2010年中國上海世界博覽會的策劃和實施工作。
(出席人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世博事務統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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