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與代表團體及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10時45分至下午12時45分)
與代表團體舉行會議
- 巨無霸傳訊有限公司
(立法會CB(1)980/08-09(01)號文件 - 只備英文本 - 隨文附上)
- 立信國際有限公司
(立法會CB(1)980/08-09(02)號文件 - 只備中文本 - 隨文附上)
- 雄濤廣播有限公司
不出席會議的代表團體提交的意見書
- Broadcast Australia
(立法會CB(1)980/08-09(03)號文件 - 只備英文本 - 隨文附上)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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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980/08-09(04)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政府當局就2009年2月27日會議席上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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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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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第20號法律公告
(於2009年2月11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提交)
| - | 《2009年電訊(指定須繳付頻譜使用費的頻帶)(修訂)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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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第21號法律公告
(於2009年2月11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提交)
| - | 《2009年電訊(頻譜使用費的水平)(第二代移動服務)(修訂)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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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第22號法律公告
(於2009年2月11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提交)
| - | 《2009年電訊(以拍賣方法釐定頻譜使用費)(修訂)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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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891/08-09(01)號文件
(於2009年2月26日發出)
| - | 經2009年第20、21及22號法律公告修訂的《2009年電訊(指定須繳付頻譜使用費的頻帶)(修訂)令》、《2009年電訊(頻譜使用費的水平)(第二代移動服務)(修訂)規例》及《2009年電訊(以拍賣方法釐定頻譜使用費)(修訂)規例》的標明修訂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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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號:CTB(CR)9/19/14(08) Pt.4
(於2008年12月22日發出)
| -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出題為"流動電視服務發展框架"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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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326/08-09(03)號文件
(於2009年2月26日再度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2008年12月8日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會議發出題為"指配1800兆赫頻帶內可用的無線電頻譜"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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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LS38/08-09號文件
(於2009年2月12日隨立法會 CB(2)862/08-09號文件發出)
| - | 法律事務部報告第1至11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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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891/08-09(02)號文件
(於2009年2月26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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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其他事項
(下午12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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