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印度尼西亞)令》、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日本)令》及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斯里蘭卡)令》小組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09年1月22日(星期四)
時 間:上午8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修訂議程
(截至2009年1月19日)

I.與政府當局會商
(上午8時30分至10時25分)

檔號:SBCR 3/5691/95 Pt.44
(保安局於2008年11月19日發出)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於2008年11月21日隨立法會CB(3)165/08-09號文件發出)

-有關該3項命令的決議案

立法會LS17/08-09號文件
(於2008年11月27日隨立法會CB(2)361/08-09號文件發出的)

-關於該3項命令的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LS17/08-09號文件的附件

-助理法律顧問2008年11月21日的函件及政府當局的覆函

立法會CB(2)421/08-09(01)(03)號文件
(已於2008年12月11日發出)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分別與印度尼西亞共和國政府、日本國政府及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訂立的協定與協定範本的逐條比較

II.其他事項
(上午10時25分起)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