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選舉主席
(下午5時15分至5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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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下午5時20分至7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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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第6號法律公告
(於2009年1月9日刊登憲報)
| - |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生效日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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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LS29/08-09號文件
(於2009年1月22日隨立法會CB(2)730/08-09號文件發出)
| - | 有關《〈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生效日期)公告》的法律事務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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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858/08-09(02)號文件
(隨附於後)
| - | 政府當局所提交有關成立法定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的籌備工作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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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858/08-09(03)號文件
(隨附於後)
| - |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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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下次會議日期
(下午7時10分至7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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