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領事事宜的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

項目符號文件

法律事務部與政府當局互通的函件/法律事務部擬備的文件

立法會文件編號文件會議日期
CB(2)1627/08-09(08) 《領事館官員管理遺產條例》(第191章) 2009年5月22日
2009年6月5日
CB(2)1627/08-09(03) 政府當局在2009年5月7日就助理法律顧問9於2009年5月6日發出的函件所作出的回應 2009年5月22日
2009年6月5日
CB(2)1627/08-09(09) 《領事協定條例》(第267章) 2009年5月22日
2009年6月5日
CB(2)1627/08-09(04) 2005年第53至56號法律公告 2009年5月22日
2009年6月5日
CB(2)1627/08-09(02) 助理法律顧問9在2009年5月6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2009年5月22日
2009年6月5日
CB(2)1911/08-09(01) 高級助理法律顧問於2009年6月15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要求政府當局考慮革新《領事館官員管理遺產條例》(第191章)第3條,以消除在詮釋方面可能出現的任何問題 (只備英文本) 2009年6月5日
CB(2)1958/08-09(01) 政府當局於2009年6月19日就革新《領事館官員管理遺產條例》(第191章)第3條作出的回覆 200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