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08年12月16日(星期二)
時 間:下午4時30分至6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修訂議程
(截至2008年12月10日)

I.通過會議紀要
(下午4時30分至4時31分)

立法會CB(2)367/08-09號文件
(於2008年11月28日隨立法會CB(2)368/08-09號文件發出)

-2008年10月20日會議的紀要

II.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下午4時31分至4時32分)



III.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下午4時32分至4時35分)

立法會CB(2)438/08-09(01)號文件
(隨文附上)

-暫定於2008-2009年度會期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討論的事項一覽表

立法會CB(2)438/08-09(02)號文件
(隨文附上)

-待議事項一覽表

立法會CB(2)438/08-09(03)號文件
(隨文附上)

-跟進行動一覽表

IV.有關選定地方的集體訴訟的擬議研究大綱
(下午4時35分至4時40分)

立法會CB(2)438/08-09(04)號文件
(英文本隨文附上)
(中文本隨立法會CB(2)491/08-09號文件發出)

-資料研究及圖書館服務部擬備的擬議研究大綱

V.刑事法律援助費用制度
(下午4時40分至5時15分)

立法會CB(2)438/08-09(05)號文件
(隨文附上)

-政府當局就"刑事法律援助費用檢討"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2)438/08-09(06)號文件
(隨文附上)

-立法會秘書處就"刑事法律援助費用制度"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VI.法律執業的有限法律責任合夥模式
(下午5時15分至5時55分)

立法會CB(2)438/08-09(07)號文件
(隨文附上)

-政府當局就"法律專業執業的有限法律責任合夥模式"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2)438/08-09(08)號文件
(隨文附上)

-立法會秘書處就"專業執業的有限法律責任"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VII.律師的出庭發言權
(下午5時55分至6時25分)

立法會CB(2)438/08-09(09)號文件
(隨文附上)

-政府當局就"律師出庭發言權"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2)393/08-09(01)號文件
(於2008年12月3日發出)
(只備英文本)

-香港律師會2008年12月2日的來函,隨函夾附其所擬備的出庭代訟律師行為守則擬稿

立法會CB(2)438/08-09(10)號文件
(隨文附上)

-立法會秘書處就"律師的出庭發言權"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VIII.其他事項
(下午6時25分至6時30分)

* 立法會所有其他議員均獲邀出席,參與此項與立法建議有關的事項的討論。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