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09年1月13日(星期二)
時 間:下午4時30分至6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修訂議程
(截至2009年1月12日)

I.通過會議紀要
(下午4時30分至4時31分)

立法會CB(2)584/08-09號文件
(於2009年1月6日隨立法會CB(2)585/08-09號文件發出)

-2008年11月24日會議的紀要

II.上次會議後發出的資料文件
(下午4時31分至4時32分)



III.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下午4時32分至4時40分)

立法會CB(2)601/08-09(01)號文件
(於2009年1月7日發出)

-暫定於2008-2009年度會期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討論的事項一覽表

立法會CB(2)601/08-09(02)號文件
(於2009年1月7日發出)

-待議事項一覽表

立法會CB(2)601/08-09(03)號文件
(於2009年1月8日隨立法會
CB(2)620/08-09號文件發出)

-跟進行動一覽表

IV.無律師代表訴訟人資源中心的運作
(下午4時40分至5時05分)

立法會CB(2)601/08-09(04)號文件
(於2009年1月7日發出)

-司法機構政務處就"無律師代表訴訟人資源中心"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2)601/08-09(05)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9年1月7日發出
中文本於2009年1月8日隨立法會
CB(2)620/08-09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就"無律師代表訴訟人資源中心的運作"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V.實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
(下午5時05分至5時40分)

立法會CB(2)601/08-09(06)號文件
(於2009年1月7日發出)

-司法機構政務處就"實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2)601/08-09(07)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9年1月7日發出)
中文本於2009年1月8日隨立法會
CB(2)620/08-09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就"實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立法會CB(2)620/08-09(01)號文件
(於2009年1月8日發出)
(只備英文本)

-香港律師會提交的意見書,題為"民事司法制度改革訓練課程 - 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

立法會CB(2)638/08-09(01)號文件
(隨文附上)
(只備英文本)

-香港大律師公會於2009年1月12日發出的函件

VI.有關法官執行非司法職務的法定及非法定任命
(下午5時40分至6時25分)

立法會CB(2)601/08-09(08)號文件
(於2009年1月7日發出)

-司法機構政務處就"法官擔任司法機構以外職務的法定及非法定委任"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2)638/08-09(01)號文件
(隨文附上)
(只備英文本)

-香港大律師公會於2009年1月12日發出的函件

VII.其他事項
(下午6時25分至6時30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