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09年6月15日(星期一)
時 間:下午2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會議廳

修訂議程
(截至2009年6月17日)

I.確認通過會議紀要
(下午2時30分至2時31分)

立法會CB(2)1806/08-09號文件
(於2009年6月12日隨立法會CB(2)1807/08-09號文件發出)

-2009年2月16日會議的紀要

II.自上次會議舉行至今發出的資料文件
(下午2時31分至2時33分)

立法會CB(2)1716/08-09(01)(02)號文件
(於2009年6月1日發出)
(只備中文本)

-民間人權陣線就人權論壇的安排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往來函件(該等函件以副本形式抄送事務委員會)

立法會CB(2)1855/08-09(01)號文件
(於2009年6月11日發出)
(只備中文本)

-立法會秘書處申訴部發出轉介文件,並隨該文件夾附政府當局就立法禁止性傾向歧視作出的回應

III.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下午2時33分至2時45分)

立法會CB(2)1808/08-09(01)號文件
(於2009年6月9日發出)

-待議事項一覽表

立法會CB(2)1808/08-09(02)號文件
(於2009年6月9日發出)

-跟進行動一覽表

IV.將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和行政總裁兩個職位分拆的建議
(下午2時45分至3時45分)

立法會CB(2)1808/08-09(03)號文件
(於2009年6月9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分拆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和行政總裁職位"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2)1808/08-09(04)號文件
(於2009年6月10日隨立法會CB(2)1831/08-09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就"將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和行政總裁兩個職位分拆的建議"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V.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 向聯合國提交的報告(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報告的第二部分)
(下午3時45分至5時25分)

立法會CB(2)1808/08-09(05)號文件
(於2009年6月9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自制訂《種族歧視條例》後促進種族和諧及種族平等工作的進展"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2)1808/08-09(06)號文件
(於2009年6月10日隨立法會CB(2)1831/08-09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就"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提交的第二次報告"擬備的最新背景資料簡介

與團體代表及政府當局會晤

(1)平等機會委員會
[立法會CB(2)1860/08-09(01)號文件](於2009年6月12日發出)

(2)香港融樂會
[立法會CB(2)1905/08-09(01)號文件]
(只備英文本)

(3)Hong Kong Minority Communities Association
[立法會CB(2)1905/08-09(02)號文件]
(只備英文本)

(4)元朗區議會議員麥業成先生
[立法會CB(2)1905/08-09(03)號文件]

(5)香港人權聯委會
[立法會CB(2)1860/08-09(02)號文件](於2009年6月12日發出)
(聯署意見書 - 只備英文本)

(6)Asylum Seekers' and Refugees' Voice
[立法會CB(2)1860/08-09(02)號文件](於2009年6月12日發出)
(聯署意見書 - 只備英文本)

(7)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立法會CB(2)1860/08-09(02)號文件](於2009年6月12日發出)
(聯署意見書 - 只備英文本)
[立法會CB(2)1905/08-09(04)號文件]
(聯署新聞稿 - 只備中文本)

(8)新移民互助會
[立法會CB(2)1860/08-09(02)號文件](於2009年6月12日發出)
(聯署意見書 - 只備英文本)
[立法會CB(2)1905/08-09(04)號文件]
(聯署新聞稿 - 只備中文本)

(9)香港人權監察

(10)公民黨

只提交意見書

立法會CB(2)1905/08-09(05)號文件
(只備英文本)

-康進社提交的意見書

VI.其他事項
(下午5時25分至5時30分)

* 全體立法會議員獲邀出席會議,參與討論議程項目V。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