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道路交通(违例驾驶记分)(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期:2009年3月17日(星期二)
时间:上午8时30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修订议程
(截至2009年3月16日为止)

I.通过会议纪要
(上午8时30分至8时35分)

立法会CB(1)1031/08-09号文件
(于2009年3月16日随立法会CB(1)1032/08-09号文件发出)

-2009年2月26日会议的纪要

II.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8时35分至10时25分)

政府当局就委员在上次会议席上提出的问题作出回应

立法会CB(1)1023/08-09(01)号文件
(英文本已于2009年3月13日发出,中文本于2009年3月16日随立法会CB(1)1053/08-09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就在违例驾驶记分制度下设立有关传票送达方式的独立机制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1)1023/08-09(02)号文件
(英文本已于2009年3月13日发出,中文本于2009年3月16日随立法会CB(1)1053/08-09号文件发出)

-政府当局就当局须跟进的事项提供的文件

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

立法会CB(3)307/08-09号文件
(已于2009年1月23日发出)

-条例草案文本

立法会CB(1)895/08-09(01)号文件
(已于2009年2月25日发出)

-法律事务部拟备的条例草案标明修订文本

(先前发出的文件一览表载于立法会网站﹕http://www.legco.gov.hk/yr08-09/chinese/bc/bc01/papers/bc01_ppr.htm.)

III.其他事项
(上午10时25分至10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0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