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污染(法律责任及补偿)条例草案》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日 期:2009年10月5日(星期一)
时 间:上午10时45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议程

I.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10时45分至下午12时40分)

立法会CB(1)2701/08-09(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因应2009年9月28日会议席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CB(1)2701/08-09(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政府当局对立法会CB(1)2701/08-09(01)号文件的回应

立法会CB(1)2701/08-09(03)号文件
(随文附上)

-政府当局提出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拟本

立法会CB(1)2631/08-09(04)号文件
(已于2009年9月22日发出)

-法律事务部拟备的因应《燃油污染(法律责任及补偿)条例草案》而须作相应及相关修订的条例的标明修订事项文本

立法会CB(3)692/08-09号文件
(已于2009年6月12日发出)

-条例草案

(先前发出的各份相关文件可于立法会网站浏览,网址为:http://www.legco.gov.hk/yr08-09/chinese/bc/bc08/general/bc08.htm)

II.其他事项
(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09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