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公众卫生及市政(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期:2009年2月17日(星期二)
时间:下午5时至7时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修订议程
(截至2009年2月16日)

I.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下午5时至5时05分)

立法会CB(2)886/08-09号文件
(于2009年2月16日随立法会CB(2)887/08-09号文件发出)

-2009年1月22日会议的纪要

II.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5时05分至6时55分)

立法会CB(2)891/08-09(01)号文件
(随附于后)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于2009年1月22日会议上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891/08-09(02)(03)号文件
(随附于后)

-助理法律顾问于2009年1月21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及政府当局于2009年2月13日作出的回覆

逐项审议条例草案

立法会CB(3)85/08-09号文件
(于2008年10月24日发出)

-条例草案文本

立法会CB(2)297/08-09(02)号文件
(于2008年11月17日发出)

-法律事务部拟备的《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标明修订文本

立法会CB(2)723/08-09(01)号文件
(于2009年1月22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于2009年1月10日会议上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

(先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一览表已上载至立法会网站http://www.legco.gov.hk/yr08-09/chinese/bc/bc51/papers/bc51_ppr.htm)

III.下次会议日期
(下午6时55分至7时)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9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