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公众卫生及市政(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期:2009年2月25日(星期三)
时间:下午2时30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立法会CB(2)934/08-09号文件
(于2009年2月23日随立法会CB(2)935/08-09号文件发出)

-2009年2月5日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951/08-09号文件
(于2009年2月24日随立法会CB(2)952/08-09号文件发出)

-2009年2月17日会议的纪要

II.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2时35分至4时25分)

立法会CB(2)953/08-09(01)号文件
(随附于后)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于2009年2月17日会议上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953/08-09(02)(03)号文件
(随附于后)

-助理法律顾问于2009年2月16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及政府当局于2009年2月24日作出的回覆

逐项审议条例草案

立法会CB(3)85/08-09号文件
(于2008年10月24日发出)

-条例草案文本

立法会CB(2)297/08-09(02)号文件
(于2008年11月17日发出)

-法律事务部拟备的《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标明修订文本

立法会CB(2)723/08-09(01)号文件
(于2009年1月22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法案委员会于2009年1月10日会议上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

(先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一览表已上载至立法会网站http://www.legco.gov.hk/yr08-09/chinese/bc/bc51/papers/bc51_ppr.htm)

III.下次会议日期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9年2月24日

分享此頁
Facebook
Twitter
電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