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期:2009年12月21日(星期一)
时间:上午8时30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修订议程
(截至2009年12月18日)

I.与政府当局会商
(上午8时30分至10时25分)

立法会CB(2)586/09-10(01)号文件
(随附于后)

-政府当局提供题为"(1)仲裁机构的简化或快速程序;(2)在香港采用本地仲裁制度的仲裁个案的按行业分类数字;及(3)根据第103条决定仲裁员是否须负上法律责任所按的不诚实准则"的文件

逐项审议条例草案条文

立法会CB(3)747/08-09号文件
(已于2009年6月26日发出)

-条例草案

律政司于2009年6月24日发出
(档号:LP 19/00/3C Pt. 38)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立法会CB(2)2469/08-09(02)号文件
(已于2009年9月10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仲裁条例草案》:与《仲裁条例》(第341章)及《贸法委示范法》的比较"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2469/08-09(04)号文件
(已于2009年9月10日发出)

-按条例草案将会修订的各项条例相关条文拟备的标明修订文本

立法会CB(2)2261/08-09(02)号文件
(已于2009年7月27日发出)

-2007年发表的《香港仲裁法改革及仲裁条例草案拟稿咨询文件》

(先前发出的相关文件一览表可于立法会网站浏览,网址为http://www.legco.gov.hk/yr08-09/chinese/bc/bc59/general/bc59.htm)

II.其他事项
(上午10时25分至10时30分)

议会事务部2
立法会秘书处
200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