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4时30分至7时25分)
政府当局就先前会议上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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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818/09-10(01)号文件
(容后奉上)
| - | 政府当局向法案委员会进一步作出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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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818/09-10(02)号文件
(容后奉上)
| - | 政府当局建议对《最低工资条例草案》作出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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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818/09-10(03)号文件
(容后奉上)
| - | 政府当局就2010年4月27日会议上所提事项作出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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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文件
残疾人士生产能力水平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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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478/09-10(01)号文件
(于2010年5月5日发出)
| - | 平等机会委员会就委员在2010年4月29日法案委员会会议上所提事项作出回应而提交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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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640/09-10(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10年5月27日发出)
(中文本于2010年5月28日发出)
| - | 于2010年5月18日致平等机会委员会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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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640/09-10(02)号文件
(英文本于2010年5月27日发出)
(中文本于2010年5月28日发出)
| - | 平等机会委员会就委员在2010年5月4日及5月13日法案委员会会议上所提事项作出回应而提交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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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511/09-10(02)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0年5月11日发出)
| - | 学前弱能儿童家长会就残疾人士生产能力水平的评估而提交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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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511/09-10(03)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0年5月11日发出)
| - | 香港复康联盟就残疾人士生产能力水平的评估而提交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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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511/09-10(04)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0年5月11日发出)
| - | 香港失明人协进会就残疾人士生产能力水平的评估而提交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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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511/09-10(05)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0年5月11日发出)
| - | 香港复康联会就残疾人士生产能力水平的评估而提交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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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511/09-10(06)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0年5月11日发出)
| - | 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就残疾人士生产能力水平的评估而提交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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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511/09-10(07)号文件
(于2010年5月11日发出)
| - | 法律事务部按条例草案第19至23条的相应修订拟备的相关条例标明修订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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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596/09-10(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0年5月20日发出)
| - | 东华三院社会服务科就《最低工资条例草案》提交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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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642/09-10(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0年5月27日发出)
| - | 新生精神康复会就《最低工资条例草案》为残疾人士订定的特别安排提交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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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642/09-10(02)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0年5月27日发出)
| - | 香港心理卫生会就《最低工资条例草案》为残疾人士订定的特别安排提交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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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642/09-10(03)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于2010年5月27日发出)
| - | 康复咨询委员会就《最低工资条例草案》为残疾人士订定的特别安排提交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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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642/09-10(04)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0年5月27日发出)
| - | 匡智会就《最低工资条例草案》为残疾人士订定的特别安排提交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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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699/09-10(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0年6月2日发出)
| - | 东华三院赛马会辖下多个复康中心就《最低工资条例草案》提交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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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699/09-10(02)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0年6月2日发出)
| - | 东华三院莫罗瑞华综合职业复康中心家属就《最低工资条例草案》提交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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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习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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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676/09-10(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0年6月1日发出)
| - | 叶刘淑仪议员就豁免实习学员发出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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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该条获制定条例所需的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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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803/09-10(01)号文件
(只备中文本)
(于2010年6月11日发出)
| - | 叶伟明议员就执行该条获制定条例所需人力资源发出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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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付至少最低工资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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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818/09-10(04)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高级助理法律顾问就条例草案第7及9条的草拟方式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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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发出的相关文件一览表已载于立法会网站:http://www.legco.gov.hk/yr08-09/chinese/bc/bc61/general/bc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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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会议日期
(下午7时25分至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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