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2008年12月5日举行的第九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454/08-0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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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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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2008年12月5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08年12月10日提交立法会会议 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24/08-0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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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将于2008年12月17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质询
(立法会CB(3)224/08-0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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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455/08-0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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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提名议员以便任命为调查有关梁展文先生离职后从事工作的事宜专责委员会委员
[先前发出的文件:
为委任调查有关梁展文先生离职后就业事宜专责委员会进行筹备工作的小组委员会报告(立法会CB(2)307/08-09号文件)已于2008年11月20日随立法会CB(2)318/08-09号文件发出;及
內务委员会于2008年11月21日举行的第七次会议的纪要第18至22段(立法会CB(2)342/08-09号文件)已于2008年11月26日随立法会CB(2)356/08-09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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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 工商事务委员会主席方刚议员建议根据《议事规则》第16(4)条在2008年12月17日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休会待续的议案,让议员可就下列事宜进行辩论:中小企业因银行收紧银根面对的困境
(立法会CB(1)373/08-0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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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 | 研究政策事宜的小组委员会的限额
(立法会CB(2)456/08-0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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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 | 建议內务委员会辖下成立研究中港家庭事宜的小组委员会
(梁耀忠议员于2008年12月8日致內务委员会主席的函件(立法会CB(2)457/08-09(0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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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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