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09年2月6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
举行的第十四次会议

议 程

I.通过2009年1月23日举行的第十三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761/08-09号文件)

II.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a)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2009年道路交通(违例驾驶记分)(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34/08-09号文件)

(b)2009年1月23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09年2月4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35/08-09号文件)

(c)2009年1月30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09年2月4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37/08-09号文件)

IV.将于2009年2月11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326/08-09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2009年法律适应化修改条例草案》

(c)政府议案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根据《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决议案措辞已于2009年1月23日随立法会CB(3)304/08-09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LS36/08-09号文件)

(d)议员议案

(i)谭耀宗议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十五条动议的决议案 (决议案措辞已于2009年2月2日随立法会CB(3) 312/08-09号文件发出。)

(ii)就"拖延政制发展咨询"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何俊仁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9年1月30日随立法会CB(3)310/08-09号文件发出。)

(iii)就"放宽法律援助申请资格"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梁美芬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9年1月30日随立法会CB(3)318/08-09号文件发出。)

V.将于2009年2月18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327/08-09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c)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d)议员议案

(i)由李永达议员动议的议案

李永达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ii)由陈淑庄议员动议的议案

陈淑庄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VI.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印度尼西亚)令》、《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日本)令》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斯里兰卡)令》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755/08-09号文件)

VII.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762/08-09号文件)

VIII.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9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