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09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
举行的二十三次会议

议程

I.通过2009年5月8日举行的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1528/08-09号文件)

II.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a)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i)《2009年应课稅品(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63/08-09号文件)

(ii)《2009年稅务(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64/08-09号文件)

(b)2009年5月8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09年5月13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及非立法文书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69/08-09号文件)

IV.将于2009年5月20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a)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09年道路交通(违例驾驶记分)(修订)条例草案》

(b)政府议案

发展局局长会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2)条就《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动议的决议案
(决议案措辞已于2009年5月14日随立法会CB(3)589/08-09号文件发出。)

V.将于2009年5月27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586/08-09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i)《2009年村代表选举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ii)《2009年商船(安全)(修订)条例草案》

(c)政府议案

民政事务局局长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决议案措辞已于2009年5月7日随立法会CB(3)567/08-09号文件发出。)

(d)议员议案

(i)就"六四事件"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李卓人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9年5月13日随立法会CB(3)587/08-09号文件发出。)

(ii)就"落实一国两制"动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刘慧卿议员动议。(议案措辞已于2009年5月14日随立法会CB(3)591/08-09号文件发出。)

VI.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91章)第7(a)条提出的决议案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1529/08-09号文件)

VII.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1530/08-09号文件)

VIII.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