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9/10-15

立法會

議程

2010年1月20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09年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修訂附表1)令〉(生效日期)公告》2/2010
2.《〈2009年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修訂附表)令〉(生效日期)公告》3/2010
3.《〈2009年外地律師註冊(修訂)規則〉(生效日期)公告》4/2010

其他文件

1.第57號-法律援助服務局2008-2009年報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2.第58號-僱員補償保險徵款管理局2008/09年報
(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

3.第59號-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2008-2009年報
(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

4.第60號-職業性失聰補償管理局2008-2009年報
(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

5.第61號-肺塵埃沉病補償基金委員會2008年報
(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

6.第62號-醫院管理局2008-2009年報
(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提交)

7.第63號-撒瑪利亞基金
截至2009年3月31日止一年內的帳目結算表、
審計署署長報告書及撒瑪利亞基金報告書。
(由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提交)

8.《2009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吳靄儀議員提交)

9.《2009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葉國謙議員問:


現時,大部分公務員職位的入職要求規定申請人必須達到中文及英文水平的要求。有不少南亞裔的本港永久性居民向本人反映,他們因未能符合中文水平的要求而不獲聘任為公務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最近3年,投考初級、中級及高級公務員職位空缺的人士當中,分別獲得聘任及不獲聘任的南亞裔本港永久性居民的分項人數;

    (二)第(一)項的南亞裔永久性居民有否純粹因其中文水平未達入職要求而不獲聘任;若否,他們不獲聘任的原因為何;及

    (三)自回歸以後,政府就各級公務員(包括外籍公務員)的中文水平入職要求作出的修訂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2. 鄭家富議員問:


據報,早前瑪麗醫院多名在手術室工作的護士因不滿須長期嚴重超時工作而集體放取病假,導致多宗非緊急手術被迫延期進行。關於醫院管理局(下稱"醫管局")的護士人手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過去兩個財政年度,每年度醫管局有否悉數增聘在該年度的財政預算訂明會增加的醫管局護理人手;若有,在該等新增的人手當中,負責支援各新增的醫療服務的護士人數;若否,相關的資源被調撥作甚麼用途;

    (二)鑒於本人得悉,公立醫院的護理人員除了提供舊有的服務外,亦需支援近年醫管局推出的多項新服務(包括社區支援及跨專業的護理服務),醫管局有否評估在開展新服務時有否足夠護理人員支援手術室及其他住院服務;過去3年,每年醫管局轄下的公立醫院每張病床每更平均由多少名護士負責提供相關服務;當局會否考慮與醫管局商討修訂護理人手編制,包括每名在病房工作的護士須負責的病床數目;及

    (三)過去3年,每年公立醫院平均流失的手術室專科護士數目,以及各公立醫院能否保持足夠的專科護士數目;鑒於在2008年10月15日發表的施政報告宣布政府會推動發展私營醫療,政府有否評估須在未來5年內增加培訓多少名手術室專科護士,才能滿足公立醫院和私家醫院的需求?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3. 黃定光議員問:


據報,政府為加快活化工廠大廈將會推出新措施,地政總署將會成立一個約10人的專責小組,由本年4月1日起一站式處理所有包括重建、改裝及改變工業大廈用途的申請,並規定消防處、運輸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等政府部門須於兩星期內回覆對申請的意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專責小組的成員組合和架構為何;一站式處理申請的程序包括哪些步驟;

    (二)預計新程序較現時的程序節省多少時間,以及較複雜的申請的處理方式為何;及

    (三)鑒於有報道指出,地政總署會在本年4月前公布新的作業備考,訂明在符合現行法例的情況下可彈性處理的改裝細節,該作業備考會包括甚麼內容和將以何種形式公布,以確保有關人士知悉其內容?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4. 陳淑莊議員代梁家傑議員問: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在2009年5月27日回答本會議員的質詢時表示,"捕捉、絕育、放回"試驗計劃(下稱"試驗計劃")早在2007年已獲半數區議會支持,漁農自然護理署(下稱"漁護署")會與相關的動物福利機構敲定在該9個區議會實施試驗計劃的細節。此外,有動物福利團體向本人表示,鑒於局方至今仍未落實該計劃,該團體遂設計了一套實施試驗計劃的方案,希望協助署方用較文明的手段,控制獅子山頭竹園村一帶流浪狗的數目。該團體早前反而接到漁護署的口頭警告,表示如該團體實施該方案便可能會提出檢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漁護署是否已經展開上述試驗計劃;若是,進度為何;若否,原因為何,署方會否與志願團體合作推行該計劃;若否,原因為何;

    (二)漁護署可否承諾不會對自行為流浪狗隻進行試驗計劃的志願團體或個人,按《狂犬病條例》控告他們棄掉動物、未有為動物植入晶片或領取牌照等罪行;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過去3年,政府捕獲的流浪貓狗數目,當中被人道毀滅的數目為何;當局會否以"捕捉、絕育、放回"計劃取代人道毀滅的安排,以保障動物權益,以及更適切解決流浪貓狗的問題?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5. 李永達議員問:


本月初有多名的士和公共小型巴士司機投訴,他們的車輛在中國石化(香港)有限公司(下稱"中石化")的專用石油氣站加氣後經常"死火",他們懷疑此情況的成因與石油氣的品質有關,亦擔心該情況對行車安全構成極大威脅。據報,有維修的士的車房技工指出,中石化供應的車用石油氣有濃度不足的問題。此外,本人亦接獲公屋居民的投訴,家用石油氣不時出現火力不穩定的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有否統一的機制對車用石油氣、樽裝石油氣及中央石油氣的安全及品質進行監管,以及該機制是否包括定期進行抽驗;如果有,詳情為何;如果沒有,原因為何;及

    (二)過去3年,當局每年分別接獲涉及車用石油氣及中央石油氣的投訴宗數,以及投訴的內容和跟進行動是甚麼;是否知悉,有關的石油氣供應商一般需時多久處理及解決有關的問題?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6. 林大輝議員問:


根據內地與香港當局於2006年8月21日簽訂的《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下稱"安排"),分別由2007年1月及4月起,就內地及香港的居民跨界從事受僱活動所取得的報酬而言,他們可獲免繳當地相關稅項的條件之一,是在有關納稅年度開始或終了的任何12個月中,他們在當地停留連續或累計不超過183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自安排實施以來,分別有多少名內地及香港的居民跨界從事受僱活動並在任何的12個月中停留超過183天,因而須繳納當地的相關稅項,以及分別涉及的稅款總額為何;

    (二)稅務局有否向在港從事受僱活動並在任何的12個月中留港超過183天的內地居民追收稅款;如果有,分別涉及的個案數目及稅款總額為何;如果沒有,原因為何;及

    (三)有關當局根據甚麼原則把上述免稅條件的停留期上限定為183天;會否與內地有關當局商討調高該上限,以配合進行"一小時優質生活圈"計劃,及加強深化粵港兩地的經濟融合;若會,詳情為何;若否,理據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7. 劉皇發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按種類及地區(港島、九龍、新界東及新界西等)劃分,現時政府容許存在的臨時建築物的數目,以及當中分別可以供人居住及作其他用途的臨時建築物的數目?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8. 黃成智議員問:


    政府於去年11月18日回答本會議員的質詢時表示,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已完成對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事務的調查,並已把調查報告交給律政司作考慮,而警方的調查仍在進行中。此外,小額錢債審裁處於本年1月5日在審理一宗向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上任主席申索賠償的個案時,審裁官指出申索人的指控屬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處理的事宜,申索人可待該審裁處研究後才提出民事索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證監會有否把上述調查報告交給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和財政司司長作考慮;若有,何時把該報告交給局長和司長,以及考慮的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警方是否已完成上述事件的調查;若然,調查報告是否已交給律政司作考慮;

      (三)律政司司長、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和財政司司長會否考慮把上述事件交給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進行研訊程序;及

      (四)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自2003年4月1日成立以來,共處理多少宗個案,以及涉及哪些市場失當行為,當中分別有多少宗由證監會轉介財政司司長再交給該審裁處進行研訊程序及由內幕交易審裁處轉介的;有多少宗已完成研訊程序,當中每宗需時多久才完成研訊程序及結果為何,以及有多少宗仍在處理中?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9. 潘佩璆議員問:


    本人收到10多名市民的投訴,指有一間培訓機構濫收學生修讀一項已在持續進修基金("基金")登記的英語課程,報讀該課程的學生的英語程度十分參差,不少學生即使出席率達八成以上,甚至重讀一年,仍未能通過相關的英語會話公開考試而成功修畢課程,令他們不能向基金申請發還課程的80%費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當局共接獲多少宗對基金課程的投訴,以及涉及的培訓機構數目;當中有多少宗投訴成立、涉及的違規事項,以及當局採取了甚麼跟進行動;

      (二)當局有否監管基金課程導師的資格、其更替率和培訓機構所採用的課程推銷模式;如果有,詳情是甚麼;如果沒有,當局會否分別就該等事宜制訂規範;及

      (三)當局如何避免再有類似上述培訓機構濫收學生的情況發生?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0. 張學明議員問:


    據報,近年利用發光二極管照明的技術發展漸趨成熟,其全球市場總產值於2008年已達56億美元,而多個國家亦廣泛採用此技術於交通燈號及公共照明系統上。關於本港應用發光二極管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運輸署由2009年2月開始分階段更換全港的傳統交通燈號,改以發光二極管交通燈號代替,該計劃的最新進度為何,以及最新估計會於何時完成;

      (二)該等發光二極管交通燈號與傳統交通燈號在亮度、效能及耐用度方面如何比較;

      (三)當局會否考慮在更換餘下的傳統交通燈號時,同時安裝發光二極管綠色燈號時間倒數器,以提高道路安全;及

      (四)鑒於當局於2007年11月21日的本會會議上回答議員有關使用更具能源效益的公共照明系統的質詢時表示,當時市場上仍未有合適的發光二極管燈具,當局在過去兩年有否密切留意有關科技的最新發展,以及作出適當的跟進行動和進行試驗?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1. 劉健儀議員問:


    有航空業人士向本人反映,指珠江三角洲("珠三角")地區開放予民用航空的航道和空域不足,加上在香港65公里範圍內便有其他4個機場(包括澳門、深圳、廣州及珠海),為確保安全,很多航道的航機須額外繞大圈或飛至某一高度層,不但延長飛行時間,亦不時導致航班延誤。他們表示航空業急速增長,航班越見繁忙,珠三角空域交通擠塞問題將更嚴重,並會影響本港的航空運輸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有多少離港及抵港航班分別由於內地當局實施航空交通流量管制及珠三角地區空域擠塞,以致無法在港降落並被迫在空中盤旋,或須在停機坪等候很長時間才獲准起飛,因而導致航班延誤,以及該等數字分別佔期內離港及抵港航班總數的百分比;

      (二)鑒於民航處自去年10月22日開始引入新航道,縮短航機從西面及北面航道抵港的航程,有助節省燃油消耗,新航道啟用至今共有多少抵港航班使用該航道,以及主要來自哪些國家;有否評估新航道將為本港機場額外增加多少航空運輸量;及

      (三)香港民航處、中國民航總局和澳門民航局自2004年2月成立珠江三角洲空管規劃與實施工作小組至今,在優化現時區內空域設計、改善飛行高度層的分配、統一空管設備的銜接程序及標準,及增加珠三角往返華北和華東地區的民用航道方面有何最新的成果及進展,以及有何中期及長期的工作計劃,藉以增加本港的機場跑道的航班升降量及航空運輸量?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2. 李慧琼議員問: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於去年5月21日向九龍城區議會發出沙田至中環線("沙中線")工程有關九龍城段的諮詢文件,建議在啟德發展區內設置臨時支援工地("支援工地")。支援工地的面積預計約20公頃,將用作儲存物料及設置混凝土配料、攪拌設備和碎石機。有不少在該擬議支援工地附近(翔龍灣、傲雲峰及偉恒昌新村等)的居民向本人反映,他們擔心支援工地的面積過大及設施貼近民居,將引起嚴重的噪音、空氣及交通滋擾,影響他們的生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支援工地內各項設施的安排詳情為何;

      (二)鑒於政府及港鐵公司已委托環境顧問就上述沙中線工程及其相關臨時設施的設置及運作進行詳細的環境影響評估,何時完成評估報告,以及公開報告內容,以便市民就其內容發表意見;

      (三)當局會否承諾將可能產生上述滋擾的支援工地內的設施盡量安排遠離民居;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有何新的具體措施減低沙中線工程進行期間對區內居民的滋擾;及

      (四)會否因應區內居民的要求,重新檢討支援工地的面積;若會,詳情如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3. 梁國雄議員問:


    本人經常接獲市民投訴,指市面上有很多商店在交易時拒收一毫、二毫和五毫硬幣及一千元紙幣,部分商店更"明目張膽"地在店內當眼處貼上告示,表明拒絕接受該等流通貨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根據現行香港法例,本港商店有否權力在交易時拒收上述硬幣及紙幣;若然,哪一章法例賦予它們該權力;若否,該等商店觸犯了甚麼法例、有關的法例是由哪個政府部門執行、罰則為何,以及過去5年相關的檢控及被定罪的個案數目;及

      (二)就商店拒絕收取上述硬幣及紙幣,市民可向哪個政府部門作出投訴;該部門的投訴電話熱線及地址為何;以及該部門的人員在收到投訴電話後,需要多少時間才可到達投訴現場進行調查及跟進?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4. 謝偉俊議員問:


    有旅行代理商向本人反映,指若干航空公司刊登廣告以遠低於市面一般價格的機票作招徠,以吸引註冊旅行代理商的公司客戶直接向其購買機票,但實際上以此價格出售的機票只有極少量,故有誤導該等客戶之嫌,而它們與旅行代理商的互信關係亦因此受影響。他們指該等商業行為既不正當亦不符合公平競爭的原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有何措施或法例監管上述商業行為;

      (二)受影響的客戶或旅行代理商可向哪些政府部門及通過甚麼程序就上述情況作出投訴;以及過去3年,當局有否接獲該等投訴;若有,投訴的數目為何;及

      (三)會否制定新政策和措施,以杜絕上述商業行為?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5. 余若薇議員問:


    據報,一名市民在獲悉生活於其居所附近的3頭流浪狗被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的職員捕捉後,為免該等狗隻被人道毀滅,所以向漁護署聲稱她是狗隻的主人,但最後遭當局票控沒有根據規定為其畜養的狗隻領取牌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去年由漁護署接收的流浪貓狗數目,以及在漁護署捕獲及接收的貓狗當中,分別獲動物主人領回及獲市民領養的貓狗數目為何;

      (二)當局現時有否任何機制覆核流浪動物經漁護署獸醫師評估為應作人道毀滅的個案;若沒有,原因為何;

      (三)當局會否考慮修訂相關法例及檢討現行措施,以鼓勵更多市民申領流浪動物,以及避免他們被檢控干犯類似上述的罪行;

      (四)當局如何釐定流浪動物由被捕獲或接收後逗留在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至最後被領養或被人道毁滅的時間;當局會否考慮延長申請領養該等動物的期限,以便相關動物福利機構有足夠時間作出領養申請,避免該等動物遭不必要的人道毀滅;

      (五)當局現時只容許市民透過動物福利機構領養被其捕獲或接收的動物的原因為何;會否考慮容許市民直接向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申領被捕獲的動物;若否,原因為何;

      (六)當局現時對動物福利機構申請加入漁護署動物領養計劃的審批詳情為何;會否考慮修訂有關條件,以鼓勵更多機構參與此計劃;及

      (七)當局就動物領養計劃的最新宣傳詳情為何;會否加強宣傳,使更多市民參加此計劃?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6. 甘乃威議員問:


    關於推行數碼地面電視廣播的進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截至2009年年底,按香港、九龍及新界劃分,數碼電視廣播未能覆蓋的主要地方為何,以及未能覆蓋的原因;何時達到數碼地面電視廣播覆蓋全港範圍的目標;

      (二)過去3年,每年使用數碼電視服務的住戶數目及數碼地面電視的滲透率為何;

      (三)鑒於當局在2004年7月公布的數碼地面電視廣播推行框架中,訂明政府的目標是在開展模擬與數碼地面電視同步廣播後的5年內終止模擬廣播,政府現時是否仍計劃在2012年年底(即2007年年底開展同步廣播後的第五年)終止模擬廣播,令市民無法收看現時的免費模擬電視頻道;

      (四)會否考慮在2012年後保留模擬廣播,並繼續模擬與數碼地面電視同步廣播的安排;若會,該安排將為政府帶來甚麼影響,以及相關的經濟損失為何;及

      (五)鑒於有報道指,有不少推銷員聲稱政府將終止模擬廣播,欺騙公共屋邨及私人屋苑住戶,指他們必須購買其提供的售價高昂的數碼地面電視接收器,才可繼續接收本地免費電視廣播,令該等住戶蒙受金錢損失,政府會否加強未來的宣傳工作,以防市民受該等推銷活動欺騙及誤導?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7. 陳淑莊議員問:


    有家長向本人反映,近年家長或監護人獨留兒童在家的事件時有發生,部分事件更涉及兒童受傷,情況令人關注。他們又指出,現時社區內的暫託兒童服務並不足夠,家長若遇要事需向他人暫託子女會遇上很大的困難,有時難免需要放棄行程或冒險暫時獨留年幼子女在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上一個由政府當局進行有關獨留兒童在家現況的大型調查是在1997年進行,至今已超過12年,政府會否考慮再就此事宜進行調查研究;若會,具體的計劃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二)鑒於現時政府普遍以《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處理獨留兒童在家的個案,政府會否檢討現時的做法;若會,具體的詳情和跟進行動是甚麼;若否,原因是甚麼;

      (三)鑒於有家長指獨留兒童在家的問題多年來未有改善,且有日趨嚴重的跡象,政府會否訂立新的政策和措施進一步改善有關情況;若會,詳情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四)過去3個財政年度,政府用於處理獨留兒童在家問題的開支為何;會否在2010-2011年度的財政預算中,調整有關開支預算;若會,具體的詳情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五)政府現時有沒有任何計劃研究立法禁止把兒童獨留在家;若有,有關工作的進度和計劃是甚麼;若沒有,原因是甚麼;及

      (六)是否知悉現時各區受政府資助的託兒服務的名額和服務時間分別是甚麼;政府有沒有就這些服務的供求情況進行檢討;若有,結果和跟進工作是甚麼;若沒有,政府會否考慮在短期內展開有關檢討;若會,詳情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8. 葉劉淑儀議員問:


    據報,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電")計劃興建海上風力發電場,預計中電採用風力發電後,每年減排的二氧化碳量可達30萬噸,並令本港由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比率提升至1%。該風力發電場的發電量將會佔中電的整體發電量約1%至2%,足以為8萬戶家庭供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有研究數據顯示,歐洲的風力場在過往5年的實際產電指數少於21%,成本則較預期高66%,而減排量亦較預期少40%,礙於風力發電明顯的局限性,政府有否根據香港的實際地理環境及風力資源條件,詳細考證中電就上述風力發電場計劃提交的環境影響評估("環評")報告所提及該擬議發電場的二氧化碳減排量及經濟效益數據;如有,政府批准該環評報告的理據為何;

      (二)上述風力發電場的實際使用年期為何,以及政府批准該計劃的環評報告時,對該計劃的環保及經濟效益所作出的考慮的詳情為何;及

      (三)政府有否審慎考量相關方案,以助市民應付以風力發電引致電費增加對他們造成的負擔;如有,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19. 陳偉業議員問:


    近日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指現時不少大學的專業進修學院("進修學院")將其教育中心設於九龍區及港島區,令新界區居民必須支付高昂的車費及花費大量時間才能到達該等教育中心上課,令他們感到十分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現時各大專院校的進修學院教育中心的地點、在該等地點提供的課程及可容納的學生數目為何(以表列出);

      (二)是否知悉按區議會分區劃分,現時各進修學院學生的居住地點分布情況(以表列出);

      (三)是否知悉各大專院校較少在新界西開設教育中心的原因;及

      (四)當局會否考慮採取措施鼓勵各進修學院在新界西等偏遠地區開設教育中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20. 劉慧卿議員問:


    根據統計處在2006年的資料,內地來港定居未足7年的人士("新來港人士")的性別比率為每千名女性相對於443名男性,與1996年的609名男性相比,女性佔新來港人士的比率增加了不少;另有研究顯示,政府提供的服務未能滿足新來港女性的需要。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新來港女性和男性的"勞動人口參與率"和"每月主要職業收入"與女性和男性全港人口的該等數據如何比較;有否統計該等人士從事兼職和全職的人數和比例為何;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檢討現時當局及非政府機構向新來港女性提供的各類服務的成效;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考慮針對新來港女性的需要制訂新的支援措施;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二讀 (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2009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律政司司長

    律政司司長動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於2010年1月13日
    隨立法會CB(3) 349/09-10號文件發出)

    2.《2009年電訊(修訂)條例草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劉慧卿議員動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於2010年1月19日
    隨立法會CB(3) 377/09-10號文件發出)

    IV. 議案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批准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於2009年12月28日訂立的 ─

    (a)《2009年藥劑業及毒藥(修訂)(第5號)規例》;及

    (b)《2009年毒藥表(修訂)(第5號)規例》。

    (該兩項規例已於2010年1月4日
    隨立法會CB(3) 296/09-10號文件發出)

    V. 議員議案

    1. 停建添馬艦政府總部

      謝偉俊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行政長官在去年10月發表施政報告中提出'保育中環'等一系列重新打造中環計劃,本會促請特區政府暫停發展添馬艦政府總部計劃,並在各偏遠地區(如天水圍及各接近邊境口岸的地區)及新發展區域(如西九及舊機場),按當地特色及發展性質,分設不同政府部門;此外,透過稅務優惠及地價優惠等誘因,鼓勵國際及本港大型商業機構遷離市中心及/或在偏遠地區設立分部/分公司,藉此:

      (一)提高中區、其他繁忙商住地區與偏遠地域之間相互交通流向,善用有限路面和集體運輸系統;減低繁忙時間往返交通,中環及鄰近地區交通(特別是過海隧道)擠塞,及因塞車及人流失衡而出現'逆流空車'所帶來的環境污染;

      (二)增加各偏遠地域的就業機會;

      (三)減省偏遠地區居民上班的高昂交通費及往返時間,以協助紓解貧富懸殊;

      (四)推動偏遠地區經濟發展,協助當地新畢業青少年尋找就業及發展機會,提供讓他們積極投身社會及實現上進願景的可行途徑,從而改變青少年縱情逸樂和藉濫葯逃避的負面情緒;

      (五)紓緩中區高昂地價,增加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吸引及競爭力;並提高其他各地區物業的投資價值;把過份集中於旺區的發展輻射到較偏遠地區;

      (六)考慮租、售或更善用價值連城的添馬艦地段,為本港市民創造可觀財富;相關收入可用作稅務優惠,藏富於民,或幫助減低財赤;

      (七)進一步配合及善用國家整體發展方向及趨勢(例如'前海'區發展計劃);及

      (八)透過市區保育、增設休憩空間、改善交通及環保等措施,使香港有更理想的條件發展旅遊業。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何鍾泰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促請特區政府"之後刪除"暫停發展添馬艦政府總部計劃,並",並以"考慮"代替;在"政府部門;"之後刪除"此外,",並以"並考慮"代替;在"較偏遠地區;"之後刪除"(六) 考慮租、售或更善用價值連城的添馬艦地段,為本港市民創造可觀財富;相關收入可用作稅務優惠,藏富於民,或幫助減低財赤;";刪除原有的"(七)",並以"(六)"代替;及刪除原有的"(八)",並以"(七)"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2. 積極參與國家'十二.五'規劃

      黃定光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研究編製工作已啟動,將對2011年至2015年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規劃,本會促請特區政府盡早謀劃,研究在新的經濟發展格局下,香港在國家經濟發展中的定位和角色,積極參與國家'十二.五'規劃的前期編製工作,為香港未來經濟發展打好基礎,以利香港經濟轉型,以及解決長期困擾香港的結構性失業和經濟發展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劉健儀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之前加上"近年國家經濟取得了豐碩的成果,證明適當的規劃有利於長遠經濟發展;鑒於";在"前期編製工作,"之後加上"以促進本港四大支柱行業和六大產業進一步發展,並盡快提升自身的軟硬件基建水平以作配合,";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從而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貿易和航運等中心的地位,並將六大產業打造成新支柱行業,令本港經濟更趨蓬勃"。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