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就评定法律援助申请人财务资格的准则每五年进行一次的检讨
(下午4时30分至6时25分)
为是次会议发出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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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076/09-10(01)号文件
(于2010年7月15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以回应委员于2010年5月24日会议上对就评定法律援助申请人财务资格的准则每五年进行一次的检讨所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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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081/09-10(01)号文件
(于2010年7月16日发出)
| -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更新背景资料简介,阐述"就评定法律援助申请人财务资格的准则每五年进行一次的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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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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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148/09-10(01)号文件
(于2010年3月23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阐述"就评定法律援助申请人财务资格的准则每五年进行一次的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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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364/09-10(01)号文件
(于2010年4月22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提供的补充资料文件,阐述当局按何基础计算出两项法律援助计划的建议财务资格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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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200/09-10(01)号文件
(于2010年3月31日发出)
| - | 法律援助服务局主席于2010年3月26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当中对政府当局就评定法律援助申请人财务资格的准则每五年进行一次的检讨提出的建议阐述该局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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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654/09-10(01)号文件
(于2010年5月28日发出)
| - | 香港人权监察提交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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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团体代表会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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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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