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金融機構)條例草案》委員會

第六次會議

日 期:2011年1月24日(星期一)
時 間:下午2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B

議程

I.確認通過會議紀要
(下午2時30分至2時35分)

立法會CB(1)1083/10-11號文件
(於2011年1月17日發出)

-2010年12月9日會議的紀要

II.與政府當局會商
(下午2時35分至4時25分)

跟進2011年1月7日會議上提出的事宜

立法會CB(1)1051/10-11(01)號文件
(於2011年1月14日發出)

-由立法會秘書處擬備因應2011年1月7日會議上所作討論而須採取的跟進行動一覽表

立法會CB(1)1051/10-11(02)號文件
(於2011年1月14日發出)

-政府當局題為"香港金融管理局所發出指引與條例草案有關政治人物部分的比較"的文件

立法會CB(1)1124/10-11(01)號文件
(於2011年1月21日發出)

-政府當局題為"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草案》所發出指引的預定範圍及內容"的文件

立法會CB(1)1051/10-11(03)號文件
(於2011年1月14日發出)

-政府當局題為"委任'獲授權人'進行例行視察"的文件

立法會CB(1)1124/10-11(02)號文件
(於2011年1月21日發出)

-政府當局題為"《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草案》第9(3)(b)條的涵蓋範圍"的文件

跟進2011年1月13日會議上提出的事宜

立法會CB(1)1124/10-11(03)號文件
(於2011年1月21日發出)

-由立法會秘書處擬備因應2011年1月13日會議上所作討論而須採取的跟進行動一覽表

立法會CB(1)1124/10-11(04)號文件
(於2011年1月21日發出)

-政府當局題為"《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草案》下'業務處所'的定義第(a)(iii)段所涵蓋的範圍"的文件

逐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由條例草案第12條開始)

立法會CB(3)122/10-11號文件
(於2010年10月29日發出)

-條例草案文本

立法會CB(1)705/10-11(06)號文件
(於2010年12月8日發出)

-助理法律顧問於2010年12月7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立法會CB(1)863/10-11(03)號文件
(於2010年12月21日發出)

-政府當局題為"有關參考文獻的資料"的文件(委員可只帶備文件的附件F)

立法會CB(1)979/10-11(03)號文件
(於2011年1月6日發出)

-由法律事務部擬備有關政府當局在草擬條例草案時所參考的香港法例的文件

立法會CB(1)979/10-11(04)號文件
(於2011年1月6日發出)

-由法律事務部擬備有關條例草案相應及相關修訂的標明修訂文本

III.其他事項
(下午4時25分至4時30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1
201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