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0/11-34
立法會
議程
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 | 法律公告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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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1年古物及古蹟(歷史建築物的宣布)公告》 | 1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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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1年僱員再培訓條例(修訂附表2)(第2號) 公告》 | 11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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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1. | 第97號 | - | 香港機場管理局2010/11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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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財政司司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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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27/10-11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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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內務委員會主席劉健儀議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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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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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案委員會主席陳鑑林議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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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0年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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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案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議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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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訊事務管理局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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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案委員會主席劉江華議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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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根據《議事規則》第24(4)條提出的質詢
1. 陳克勤議員問:
本年累積猩紅熱個案數目超過600宗,較2008年的235人紀錄高出接近3倍,更出現2宗死亡個案。鄰近的澳門及珠江三角洲(下稱"珠三角")地區都出現猩紅熱發病個案上升的數據,反映此疫症正在區域內蔓延。現時,本港的疫情仍未見有受控跡象,對兒童健康帶來威脅。香港大學微生物學系早前分析病菌基因,更發現了變異的情況,病菌增加了抗藥性及傳播的能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由於現時本港流行的猩紅熱病菌出現了基因改變,令抗藥性及傳播能力增加,政府有否準備應對猩紅熱的緊急措施,例如臨床及用藥指引,隔離安排,以至學校提前放暑假等;若有,政府會在哪種情況下,才實施上述安排;若否,政府是否認為現行的猩紅熱疫情仍是可控制及對市民健康影響有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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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證據顯示猩紅熱在珠三角地區有不尋常的傳播跡象;若有,香港特區政府與澳門特區政府和廣東省衞生當局有否就猩紅熱的蔓延問題進行討論,以及商討即時應對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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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2. 張文光議員問:
近月猩紅熱感染個案急增,出現兩宗幼童死亡個案,且香港大學研究發現猩紅熱的病菌基因出現變種,增加細菌傳播能力,有微生物學者指細菌基因變異與濫用抗生素有關,政府應積極正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是否知悉其他國家或地區有否發現基因變種的猩紅熱病菌;鄰近地區近期有否出現猩紅熱感染個案急增的情況;本港的個案主要是本地傳染還是由其他地區傳入;當局有否研究是否需在出入境方面加強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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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半年,每個月因感染猩紅熱出現併發症甚至死亡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嚴重個案所感染的是否變種病菌;變種病菌對治療方法有否影響;若然,當局是否已向公私營醫生提供有關資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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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何緊急措施預防疫情惡化;針對大部份患者都是幼兒,幼稚園、幼兒中心及小學且已出現集體感染個案,當局有何措施防止猩紅熱在學校和舉辦暑期活動的機構大規模爆發;在何情況下會要求幼稚園、幼兒中心及中小學停學或提前放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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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IIA. 質詢
1. 黃國健議員問:
據報,最近兩年本港樓市不斷升溫,累積升幅已超過 6成,部分樓宇的價格更超過1997年的高位,不少市民認為,內地及外來資金不斷湧入令樓宇價格不斷上升,已脫離一般市民的負擔能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按樓宇單位面積(即40平方米以下、40至69.9平方米、70至99.9平方米、100至159.9平米方,以及 160平方米或以上)劃分,在過去3年註冊的樓宇買賣交易中,分別涉及本地及非本地買家的交易的比率為何;鑒於較早前行政長官在本會的答問會中表示,要到"絕境"時才會考慮限制本港樓宇的銷售對象,行政長官提及的"絕境",所指的具體情況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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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當局有否評估內地資金或人士進入本港的房地產市場的趨勢,以及因而對本地社會及經濟所帶來的影響;若有,具體的情況為何;有否評估,每年需額外供應多少住宅土地及單位,才能應付本港房地產的需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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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除"置安心資助房屋計劃"外,當局會否在短期內推出其他資助房屋措施,以協助希望置業自住的本地市民能透過該等途徑置業;若會,具體措施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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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 劉秀成議員問:
每年財政預算案均預留不少撥款予政府設立各個基金,藉批出資助金資助個人及機構舉辦特定用途的計劃及活動。關於這些基金批出的資助金,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過去5年,政府向其設立的基金提供的撥款總額為何;按各個基金分項列出已批出的資助金額佔撥款金額的百分比(並列出相關的實際金額),以及開始接受資助金申請的日期和截止申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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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5年,政府以何途徑宣傳及鼓勵市民、團體或專業學會向上述基金申請資助金,有否評估其成效;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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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評估過去5年各個基金批出的資助金比率是否偏低;如屬偏低,原因為何;有否檢討現行機制,以改善基金的運作及其使用撥款的情況;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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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3. 梁家傑議員問:
早前有傳媒報道,政務司司長動用政府公共資源籌備行政長官選舉工程,包括設計相關網站,引起公眾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當局會否就上述事件調查政務司司長涉嫌動用公共資源籌備行政長官選舉工程,有否違反《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以及部分公務員就上述網站的設計及技術支援提供意見,有否違反《公務員守則》;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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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有報道指出,上述網站的內容主要圍繞政務司司長,而"互聯網專業協會"也曾經參與該網站的製作工作,上述網站是否為政務司司長進行公務工作而設;鑒於受政府委託推行上網學習支援計劃的其中一間機構是由"互聯網專業協會"與另一間機構組成的,若上述網站是為公務工作而設立,上網學習支援計劃的遴選委員又是否知悉互聯網專業協會參與該網站的製作工作;若該網站不是為公務工作而設立,政務司司長可有向負責上網學習支援計劃的政府部門作出申報;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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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會否考慮訂立指引,明確要求問責制下的主要官員及行政會議成員在計劃參加公職選舉時,必須於指定時間辭職,以免被指利用公共資源進行選舉工程,亦確保公職選舉在公平、公正及公開的情況下進行;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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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
4. 陳鑑林議員問:
根據運輸署的資料,2011年2月收費隧道及道路的快易通收費系統(下稱"快易通")的合計使用率只有百分之47,其中紅磡海底隧道的快易通使用率只有百分之39。有不少駕駛者反映,由於海底隧道提供的快易通行車線不足,以致經常出現排隊車龍,部分已在快易通開立帳戶的駕駛者因而被迫棄用該等行車線,改為使用車龍較短的人手收費亭,令隧道的自動收費系統未能發揮疏導車流的效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當局有沒有就上述情況作出檢討,包括重新評估各條隧道設立的快易通行車線的數量;如有,情況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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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當局有沒有作出如何協助提高快易通使用率的研究,令自動收費系統可發揮更大的疏導車流效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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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紅磡海底隧道的擠塞情況嚴重,當局會否首先考慮增加紅磡海底隧道的快易通行車線,以吸引更多駕駛者使用自動收費系統,減少目前該等行車線經常出現車龍的情況;如會,將會何時推行;以及當局會否考慮於繁忙時間,將部分人手收費行車線改為快易通行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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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5. 葉偉明議員問:
香港電台第五台(下稱"港台第五台")有不少以長者為對象的節目(例如戲曲、教育、文化及迎合小眾興趣的節目)。不過,近日有不少長者向本人反映,由於港台 第五台在星期三需轉播立法會會議,須抽調原有的節目直至會議結束。有長者更指出,今年立法會會議很多時會延續數天,令他們連續數天不能收聽原有的節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過去5年,港台第五台播放以長者為對象的節目的總時數為何;該頻道的平均收聽率、收聽人數及聽眾的年齡分布為何;過去兩年,港台第五台轉播 立法會會議的總時數及收聽率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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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當局是否知悉,除港台外,現時有沒有其他非收費電視及電台頻道會轉播立法會會議及其委員會的重要會議(例如財務委員會會議等);現時港台如何預先知會聽眾,由於星期三轉播立法會會議而需作出的節目調動安排;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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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本地電視及電台正在發展數碼廣播,當局有否計劃在發展數碼廣播的同時,為立法會設立獨立的電視及電台頻道,以供直播或轉播立法會會議之用,並避免因轉播會議而影響長者收聽原有的節目;若有,有關計劃的詳情及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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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6. 林大輝議員問:
《2011年第一季經濟報告》指出,市民的住宅樓宇按揭供款相對住戶入息中位數的比率("供款與收入比率")由2010年第四季的45%,進一步上升至本年第一季的約49%。據報,財政司司長表示,若銀行未來提高按揭貸款利率3厘,該比率會增至63%。關於普羅市民的日常生活開支及銀行提高利率對該等開支的影響,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市民的供款與收入比率於過去3年的數字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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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調查普羅市民每月的住屋租金支出與收入的比率為何;如有,過去3年的數字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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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調查普羅市民每月用於交通方面的支出與收入的比率為何;如有,過去3年的數字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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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調查普羅市民每月用於教育方面的支出與收入的比率為何;如有,過去3年的數字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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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否調查普羅市民每月用於醫療方面的支出與收入的比率為何;如有,過去3年的數字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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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有否調查普羅市民每月用於外出用膳及在家煮食的支出與收入的比率分別為何;如有,過去3年的數字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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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有否調查普羅市民每月用於衣服及鞋履等日常用品的支出與收入的比率為何;如有,過去3年的數字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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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有否調查普羅市民每月用於水、電力及燃氣等家庭基本生活需要的支出與收入的比率為何;如有,過去3年的數字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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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有否調查普羅市民每月用於娛樂方面的支出與收入的比率為何;如有,過去3年的數字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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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有否評估,銀行提高按揭貸款利率將對以上各項民生需要的支出構成甚麼影響,以及當局有何相應措施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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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7. 梁劉柔芬議員問:
關於近年學制改革、融合教育及教師語文能力評核等多項教育政策的轉變對中學教師所承受壓力的影響,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是否知悉,現時中學教師在教學和情緒上面對的困難和壓力為何;當局有何支援措施及改善建議;會否進行全面研究調查,以瞭解當前中學教師的工時、工作量、教學遇到的困難和壓力來源等,並評估該等情況對教學質素及學生成長的影響;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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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政府推行融合教育,盡量安排有特殊學習需要(如智障、自閉和讀寫障礙等)的學生入讀普通學校,教師除了要面對學生的情緒和行為問題對課堂秩序的影響,又要兼顧不同能力的學生,當局會否檢討現時仍然較為偏重考試成績的評核模式,對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而言是否較為吃力,因而引致他們與一般學生的學習能力及進度出現明顯差異;會否加強推動多元智能教育讓不同的學生發揮各種潛能;當局有何措施加強協助教師處理班上學生學習能力及進度的差異,以提升教學質素及學習效能,並減輕教師的工作量和壓力;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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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有研究發現,小班教學可令教師授課時感到較輕鬆和投入,對教與學均有好處,但教育局局長於去年12月1日回覆本會議員的質詢時表示,推行小班教學的"時機並不合適",並要先落實"自願優化班級結構"計劃,"讓學校的形勢穩定下來",決定"合適時機"的考慮因素為何;除了收生人數外,導致"未合時機"的因素為何;當局有何客觀的標準評估時機是否合適,以及會否公開這些標準;當局現時有否進行任何預備工作(包括在教師培訓、課室配套、教學模式,以及考評制度等方面的調整),以配合未來可逐步減少中學的每班人數;如有,詳情為何? |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教育局局長
*8. 何俊仁議員問:
香港樓價持續飊升,社會有聲音指內地人來港炒貴樓價,亦有要求限制包括內地人在內的境外人士在港置業。行政長官亦曾表示,"香港不能關上門做生意",要探討限制內地人買樓有否違反國際條約,以及要樓市已到"絕境"時才會作此考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據當局資料所得,過去3年,香港境外人士在港置業情況為何(包括有多少內地人士在港置業,以及當中有多少是因自用或沒有出租物業而不用繳付物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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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在過去3年內地人士在港置業的個案當中,有多少是透過銀行獲得按揭貸款、按揭成數為何,另有多少是無需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而一次過支付樓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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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其他地方就限制境外人士在其境內置業而採取的措施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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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9. 梁家騮議員問:
過去10年,公立醫院的服務成本不斷上漲,增幅超過求診人次增幅及本地經濟增長。2011-2012年度政府開支預算的最新數字顯示,住院服務普通科病人每日成本、急症室每次診症的成本及專科門診每次診症的成本將分別上升至3,830元、830元及950元,升幅為4.6%、3.8%及5.6%。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政府在計算住院服務普通科病人每日成本、急症室每次診症的成本及專科門診每次診症的成本時涉及的參數及方程式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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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5年,第(一)項的每項參數的實際數字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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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是否知悉各公立醫院有否就上述單位成本作獨立計算;如有,過去5年的詳細數字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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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鑒於醫院管理局("醫管局")亦有計算各種服務(例如肝臟移植及骨髓移植等)的專科成本,是否知悉,過去5年,醫管局曾計算專科成本的服務項目,以及該等項目的專科成本及服務人次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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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0. 譚耀宗議員問:
有關促進脊醫在本港的發展,以及提高脊醫治療的普及程度,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現時有否計劃:
(一) | 加強宣傳及推廣脊醫對神經-肌肉-骨骼系統功能性疾病的治療功效;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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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在公營醫療的門診服務中加入脊醫服務;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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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建議或鼓勵本地專上院校開辦脊醫課程;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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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1. 梁君彥議員問:
據報,最近內地當局實施新規定,要求香港司機在內地申領中國駕駛證時,必須出示由公安部門發出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證明",有香港司機因並非在內地居住,不能提交有關證明,而無法辦理中國駕駛證。報道指有些中港司機為了生計被迫光顧中介人,利用虛假的內地住址證明申領中國駕駛證,這樣他們不但可被控使用虛假文件罪,一旦發生意外,更會影響保險賠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有否統計現時同時持有中國駕駛證的香港司機人數,以及當中有多少人以從事運輸業為生;如有,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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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多少名香港司機因上述新規定而曾向香港政府求助;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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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當局如何協助並非在內地居住的本港司機以合法途徑申請中國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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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2. 陳健波議員問:
根據政府統計處的資料(臨時數字),經季節性調整的失業率由本年1月至3月的3.4%上升至2月至4月的3.5%,同期的就業不足率亦由1.8%上升至1.9%;而本年2月至4月,不經季節性調整的失業及就業不足人數分別為131 900人及68 900人。另一方面,勞工處於本年5月共收到 66 000個私人市場職位空缺,較4月的58 000個上升了12.3%,其中飲食、零售、清潔、保安和物業管理5個低薪行業的職位佔25 600個,較4月的21 000多個上升了21.4%。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政府如何解讀上述數字,有否評估香港現時是否出現工種嚴重錯配的問題;若是,原因為何,以及政府有何措施解決問題;若否,為何私人市場出現大量職位空缺,卻仍有逾20萬名失業及就業不足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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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有否就未來香港各工種的供求進行詳細分析;若有,詳情及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有否計劃展開研究;若有,何時進行;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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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是否知悉,法定最低工資實施後,有沒有出現大量低薪職位(例如清潔工和洗碗工)"有工無人做"的現象;若有,會否制訂措施解決低薪職位空缺不斷增加的問題;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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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鑒於據報法定最低工資實施後,大批年輕人加入工時較長的保安行業,影響大批低學歷及低技術的中年人士就業,在現有的措施以外,政府會否增加對中年人士就業的支援;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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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鑒於社會福利署的資料顯示,本年4月底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的個案總數為282 351宗,其中屬失業類別的個案有29 206宗,政府有否分析這些綜援受助人的失業原因;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過去5年,領取失業綜援人士的失業時間及領取綜援的時間分別為何(列出每年這些個案中最長、最短及平均的有關時間);他們獲轉介到勞工處求職的情況為何;成功求職的比率為何;求職失敗的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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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過去5年,失業但健全的綜援受助人數目為何;有多少人透過"自力更生支援計劃"覓得有薪工作,並在綜援計劃的豁免計算入息安排下獲豁免計算部分或全部入息以評估其應得的綜援金額;他們當中最高、最低及平均賺取的工資為何;接受支援的年期為何;政府有否評估及分析該計劃的成效;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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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3. 張文光議員問:
本人曾要求教育局提供資助學校以核准教師編制的常額職位,聘用有時限合約教師的人數及相關學校的數目,並得悉有關的聘用方式相當普遍。為此,本人去信要求教育局確保遏止學校在聘請編制內的常額教席時濫用以有時限合約期方式聘任常額教師的情況。當局於去年6月下旬回覆表示,已敦促學校檢視有關安排,並承諾會適時向出現濫用情況的學校作出跟進,從而確保教師工作的穩定性及符合學校的長遠發展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2010-2011學年,以核准教師編制內的常額教師職位聘用合約教師的資助中小學數目和該等合約教師的人數,並按區議會分區以下表列出分項數字,以及較2009-2010學年增加或減少的數目;
區議會 分區 | 當區資助 中學數目 (間) | 以核准教師編制內 的常額職位聘用合約教師(資助中學) |
學校數目(間) | 合約教師(人) |
2010- 2011 學年 數目 | 較 2009- 2010 學年 增加/ 減少的 數目 | 2010- 2011 學年 數目 | 較 2009- 2010 學年 增加/ 減少的 數目 | 2010- 2011 學年 數目 | 較 2009- 2010 學年 增加/ 減少的 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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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會 分區 | 當區資助 小學數目 (間) | 以核准教師編制內 的常額職位聘用合約教師(資助小學) |
學校數目(間) | 合約教師(人) |
2010- 2011 學年 數目 | 較 2009- 2010 學年 增加/ 減少的 數目 | 2010- 2011 學年 數目 | 較 2009- 2010 學年 增加/ 減少的 數目 | 2010- 2011 學年 數目 | 較 2009- 2010 學年 增加/ 減少的 數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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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當局會否為資助學校以核准教師編制常額職位聘用的合約教師的每校人數比例設定上限,讓學校有所依循;如會,該比例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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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當局去年分別致函多少間中學及小學,敦促其檢視有關的聘任安排;當中有多少間中學及小學至今仍未作出合理改善、該些學校以有時限合約期方式聘任的常額教師人數為何,並按所在區域列出分項數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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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對於有學校長期或大量以有時限合約期方式聘任常額教師,以及經敦促後仍沒有改善,當局將如何處理;當局曾否要求該等學校大幅減少以此方式聘用的常額教師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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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教育局局長
*14. 李國麟議員問:
本港推行脊醫註冊制度已近10年,其執業資格及專業守則均受法例監管。近年,脊醫服務的需求日益增加,惟現時脊醫簽發的醫生證明書(俗稱"病假紙")仍未在勞工法例下獲承認。政府就研究在勞工法例下應否承認脊醫簽發的病假紙而於2005年成立的跨部門/政策局工作小組("工作小組")指出,脊醫業界未有制訂簽發病假紙的指引,香港脊醫管理局的守則亦沒有明確要求脊醫保存病人的病歷。工作小組經考慮多項因素,當中包括現時只有少數市民曾接受脊醫的治療,反映公眾對脊醫的認識不深,並不建議承認脊醫簽發的病假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鑒於有業界人士向本人反映,現時本港已有業界組織(例如香港執業脊醫協會)制訂了簽發病假紙的指引供其會員參考,亦有不少脊醫保存病人的醫療病歷,當局有否瞭解及考慮這些最新情況;若否,原因為何;可否提供工作小組的詳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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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評估,只有少數市民接受脊醫治療和市民對脊醫的認識不深是否因為政府現時未有在公營醫療服務中加入脊醫服務;另外,鑒於脊醫註冊制度推行已久,執業資格亦已受規管,當局為何仍未在公營醫療服務中加入脊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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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當局有否計劃就脊醫註冊制度及簽發病假紙等問題諮詢公眾;若有,時間表及詳情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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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現時當局有否計劃重新檢討脊醫簽發在勞工法例下獲承認的病假紙的可行性;若有,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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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5. 湯家驊議員問:
為解決中學學生人口下降,令部分中學收生不足而面臨"殺校"危機的問題,教育局推行"自願優化班級結構"計劃("縮班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在"縮班計劃"下,政府有否就未來5年,每年縮減的全港中學學位數字,以及每間中學最少需縮減的學位數字設定目標;如有,詳情為何;政府根據甚麼準則及理據設定該等數字,當中是否包括學校辦學的優劣及其所在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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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當局推行"縮班計劃"是否主要從經濟效益的角度,或保障教師生計的目標出發;另外,推行"縮班計劃"所依據的教育理念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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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前教育統籌局("教統局")在2004年6月向本會《2002年教育(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提交的文件內表示,"所有官校均由其各自成立的學校管理委員會("校管會")管理及制定學校發展計劃",然而,近日有傳統官立學校(如英皇書院和皇仁書院)被指自願參與"縮班計劃"減少中一收生人數,但學校表示當局沒有將該計劃交由其校管會表決,當局有否評估這做法是否與前教統局當年的說法互相矛盾;若是,會否與有關官立學校的校管會重新討論是否參與"縮班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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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教育局局長
*16. 劉江華議員問:
關於推廣中國藝術文化,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政府有否政策或措施推廣中國的文化藝術,製造更多機會讓有價值的藝術品和文物來港展出,同時配合西九龍文化區的發展,加強和內地聯繫發揚中國藝術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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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電子動態版《清明上河圖》在港展出期間,反應熱烈,近日,分隔兩地360多年的《富春山居圖》的前半段《剩山圖》與後半段《無用師卷》在台灣的故宮博物院同場展出,吸引大批遊客參觀,有報道指台灣有關當局花費近億港元(3.68億元新台幣)製作數碼3D動畫版《富春山居圖》,將於下月底展出,亦可能在本年9月轉到內地展覽,政府會否考慮與台灣有關當局協商,爭取3D動畫版《富春山居圖》在內地展覽期間,一併在港展出,讓本港市民也有機會欣賞畫卷的藝術價值,並且把握機會推廣中國藝術及文化知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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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有報道指出,這次《富春山居圖》展出引發旅遊潮,外地有旅遊業舉辦"富春山居圖展旅行團",可見舉辦有關展覧有一定商機,當局會否考慮當成功爭取3D動畫版《富春山居圖》來港展出時,順勢配合相關業界進行推廣,吸引臨近粵澳遊客,既有助推廣中國藝術文化,也為本港製造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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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民政事務局局長
*17. 潘佩璆議員問:
本港有不少預繳式消費交易,要求消費者簽訂時期較長的合約及預繳大額費用。近日本人收到投訴,投訴人指其一名患有精神病20年的家人,疑被連鎖式健身中心的職員以不良手法推銷後,簽下合約參加健身課程及購買健身會籍並總共預繳6萬多元。他們其後要求退款,並出示該名家人患有精神病的醫生證明,然而該健身中心卻以"尊重合約精神"為由拒絕退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是否知悉,過去3年,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及相關執法部門曾收到或處理多少宗涉及以不良手法向殘疾人士銷售產品或預繳式服務的投訴;投訴的原因、涉及的金額和結果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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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過去3年,有多少宗涉及以不良手法銷售產品或預繳式服務的個案的受害人循民事訴訟方式索償;涉及的金額為何;法庭處理該等個案平均所需的時間為何;以及申索人最終能否成功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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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現時有甚麼政府部門為因不良手法銷售產品或預繳式服務而受屈的殘疾人士提供協助及諮詢服務;當局有否計劃修訂法例,讓能提供證明其為殘疾的人士享有比健全人士較長的消費交易"冷靜期"及申索期限;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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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當局有否計劃加強消委會的調查權力範圍,以及改善其申訴機制,令日後消委會能及時處理消費者與商戶因預繳式消費交易而引起的爭議,並賦權消委會就該等投訴個案中止用以預繳相關費用的銀行信用卡分期付款安排,從而避免投訴人需透過繁複及冗長的訴訟程序索償;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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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8. 梁國雄議員問:
本人接連收到馬鞍山欣安邨首批於本年5月入伙的居民投訴,指房屋署("房署")外判的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公司")於他們入伙時濫收費用,邨內的設施及商鋪又沒有開放,而停車場更被管理公司的人員濫用,令他們感到非常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欣安邨於本年7月正式入伙時,總共將會有多少人入住;屆時邨內將會有多少間商鋪,以及經營甚麼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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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有否作出評估以確定欣安邨的居民入伙時,邨內的商店已開始營業;若有,現時為何沒有商鋪營業;若否,當局如何確保沒有因而忽略居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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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上述居民中,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人士、長者及傷殘人士指,管理公司要他們必須先向其繳付"泥頭費",才協助他們簽訂租約及安排入伙,即使有些居民已簽訂聲明書表明不會裝修單位,仍被管理公司要求先繳交"泥頭費",這是否符合政府的現有規定;若是,為何在向他們發出的公共租用房屋的"配房通知書"中沒有列明該費用;若否,房署有否跟進管理公司濫收費用的情況,以及立即協助已簽訂該聲明書或不會裝修單位的居民,要求管理公司向他們退回"泥頭費",並勒令管理公司立即停止收取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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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鑒於上述居民指,在領取綜援的居民入伙時,管理公司要求他們先行以綜援金繳交按金,拒絕即時為他們作出減免,令他們生活困難,政府會否評估這安排是否變相扣減綜援受助人的生活費,政府又會否立即撥亂反正,並且立即退回有關按金給該等綜援受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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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欣安邨內的停車場將會在何時開放給居民使用;停車場正式開放前,政府有否為停車場購買"建築物第三者風險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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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政府有否瞭解,在停車場開放予居民使用前,有否私家車輛停泊在停車場內;該等車輛是否屬管理公司的人員所有,以及他們有否繳付泊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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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政府會否立即在欣安邨的路口加設交通燈,以便居民安全地到附近油站購物或到公園做運動;若會,何時執行此項建議;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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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政府會否立即要求有關的專營巴士公司增加行經欣安邨的巴士路線,以方便居民出入;若會,何時進行;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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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9. 陳偉業議員問:
近日有市民向本人反映,近年各傳媒機構經常就抄襲新聞的問題發生糾紛,該問題更有急劇惡化的趨勢,不少傳媒機構已就抄襲新聞的問題展開訴訟,有關的訴訟對雙方均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對傳媒及新聞業的發展亦帶來負面影響,更令傳媒機構的營運成本急增,影響其日常運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 當局有否試圖瞭解近年傳媒機構之間經常就抄襲新聞發生糾紛的問題,以及向它們提供協助;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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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過去3年,每年涉及傳媒機構抄襲新聞的訴訟個案數目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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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當局會否考慮深入研究上述問題,以及制訂政策或修改法例,以減少涉及抄襲新聞的訴訟及糾紛;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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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2011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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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草案》 | :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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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 (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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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金融機構)條例草案》 | :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修正案已於2011年6月24日
隨立法會CB(3) 949/10-11號文件發出)
| 2. | 《2010年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 | : | 發展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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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通訊事務管理局條例草案》 | :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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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議案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批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11年6月14日訂立的 《2011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修訂附表2)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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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項公告載於附錄,並已於2011年6月17日
隨立法會CB(3) 913/10-11號文件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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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議員議案
-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實施20周年
劉慧卿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較為自由、尊重法治和人權的城巿,這與《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人權法》')實施了20年有直接關係,因為《人權法》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的大部分人權納入本地法律;就此,本會促請當局堅守尊重法治和保障人權的原則,並藉《人權法》實施20周年的機會,推廣人權教育及加強市民對《人權法》的認識,並設立專責委員會推廣人權教育工作,以促進《人權法》所能達致的效果。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黃宜弘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香港是"之後刪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較為";在"城市,這"之後刪除"與《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人權法》')實施了20年有直接關係,因為《人權法》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的大部分人權納入本地法律",並以"是基於《基本法》的明確保障,並規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人權法》')實施"代替;在"當局"之後刪除"堅守",並以"繼續按照《基本法》及 '一國兩制',"代替;在"機會,"之後加上"繼續";及在"認識,"之後刪除"並設立專責委員會推廣人權教育工作,"。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 香港政治制度改革方案
梁國雄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在2003年7月1日,逾50萬名香港市民上街示威,要求實行雙普選及反對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自此,上述民意仍然不改,並於歷次立法會選舉中彰顯;就此,本會促請政府訂立全民公投法,就香港的政改方案進行全民公投,以實現港人高度自治的原則,讓香港市民決定應否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及在 2012年普選行政長官及全部立法會議員,貫徹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有關規定,還政於民。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