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議程

文件編號事項
1.EC(2010-11)18建議由即日起,在政府總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30個月,以設立保單持有人保障基金,並推展設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
(出席人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財經事務))

2.EC(2010-11)19建議在規劃署開設1個總城市規劃師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由2011年5月13日起生效,為期3年,以根據新的《市區重建策略》而將設立的新「市區更新地區諮詢平台」試點,提供專業規劃支援和秘書處服務。
(出席人員:發展局副秘書長(規劃及地政)/規劃署副署長)

3.EC(2010-11)20建議由即日起,在政府總部民政事務局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3年,由首長級人員為關愛基金督導委員會及其轄下委員會提供專責支援。
(出席人員: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關愛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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