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

2011年3月18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
舉行的第十七次會議

議 程

I.通過2011年3月11日舉行的第十六次會議的紀要
(立法會CB(2)1277/10-11號文件)

II.續議事項

(a)內務委員會主席匯報與政務司司長會面的情況

(b)《2011年稅務(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

(內務委員會於2011年3月11日舉行的第十六次會議的紀要第11及12段)
(立法會LS42/10-11號文件)

[先前發出的文件:
立法會LS37/10-11號文件已於2011年3月10日隨立法會CB(2)1248/10-11號文件發出]

III.將於2011年3月30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事項

(a)質詢
(立法會CB(3)587/10-11號文件)

(b)法案 - 首讀及動議二讀

迄今並未接獲有關的預告。

(c)法案 - 恢復二讀辯論、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食物安全條例草案》

(d)政府議案

(i)民政事務局局長根據《法律援助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擬議決議案措辭已於2011年3月10日隨立法會CB(3)566/10-11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LS40/10-11號文件)

(ii)民政事務局局長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2)條就《2011年法律援助(評定資源及分擔費用) (修訂)規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擬議決議案措辭已於2011年3月7日隨立法會CB(3)560/10-11號文件發出。)
(內務委員會於2011年3月11日舉行的第十六次會議的紀要第21至24段)

[先前發出的文件:
立法會LS34/10-11號文件第1至8段已於2011年3月3日隨立法會CB(2)1202/10-11號文件發出]

(iii)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擬議決議案措辭已於2011年3月14日隨立法會CB(3)583/10-11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LS39/10-11號文件)

(e)議員議案

(i)譚耀宗議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五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擬議決議案措辭已於2011年3月15日隨立法會CB(3)588/10-11號文件發出。)

(ii)由黃定光議員動議的議案

黃定光議員已獲分配辯論時段。

(iii)由葉國謙議員動議的議案

葉國謙議員已獲分配辯論時段。

IV.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報告

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小組委員會首次報告 - 議員工作開支償還款額的檢討
(立法會AS197/10-11號文件)

V.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的情況
(立法會CB(2)1278/10-11號文件)

VI.衞生事務委員會轄下中成藥註冊小組委員會展開工作的建議
(立法會CB(2)1286/10-11號文件)

VII.建議成立研究有關滅貧事宜小組委員會
(立法會ESC31/10-11號文件)

VIII.梁國雄議員建議根據《議事規則》第16(4)條在2011年3月30日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休會待續議案,以就下述事項進行辯論:財政司司長應否就預算案欠缺長遠社會保障計劃而下台
(梁國雄議員於2011年3月15日致內務委員會主席的函件
(立法會CB(2)1287/10-11(01)號文件)

IX.劉江華議員建議討論菲律賓當局未能配合香港就馬尼拉人質事件進行死因研訊的事宜
(劉江華議員於2011年3月15日致內務委員會主席的函件
(立法會CB(2)1287/10-11(02)號文件)

X.劉慧卿議員建議討論日本福島核電廠事故對香港的影響
(劉慧卿議員於2011年3月16日致內務委員會主席的函件
(立法會CB(2)1287/10-11(03)號文件)

XI.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1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