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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08年建築物(修訂)條例》、《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及《2009年建築物(管理)(修訂)規例》訂立的3項生效日期公告小組委員會
文件
法律事務部與政府當局互通的函件/法律事務部擬備的文件
立法會文件編號
文件
會議日期
CB(1)284/10-11(01)
助理法律顧問於2010年10月15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2010年11月2日
2010年11月8日
CB(1)284/10-11(02)
政府當局為回應助理法律顧問的函件(立法會CB(1)284/10-11(01)號文件)而於2010年10月25日提交的覆函
2010年11月2日
201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