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下午2時30分至4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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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634/10-11(01)號文件
(容後奉上)
| - | 政府當局提供、題為"向受禁止拖網捕魚措施影響的拖網漁船船東發放特惠津貼、自願回購拖網漁船及向本地漁工發放一筆過補助金"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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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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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號:(無檔號)
(於2011年3月23日發出)
| - |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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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第45號法律公告
(於2011年3月25日在憲報刊登)
| - | 《2011年漁業保護(指明器具)(修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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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LS44/10-11號文件
(於2011年3月31日隨立法會CB(2)1414/10-11號文件發出)
| - | 《2011年漁業保護(指明器具)(修訂)公告》的法律事務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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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508/10-11(02)號文件
(於2011年4月12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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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其他事項
(下午4時25分至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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