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政府因應日本最近發生的核電廠事故所採取的緊急應變措施及發出的外遊警示
(上午9時30分至11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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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303/10-11(01)號文件
(於2011年3月18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參考便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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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152/10-11(06)號文件
(於2011年2月24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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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警方處理公眾集會及公眾遊行的事宜
(上午11時至11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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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303/10-11(02)號文件
(於2011年3月18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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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303/10-11(03)號文件
(於2011年3月18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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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303/10-11(04)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
(於2011年3月18日發出)
| - | 香港人權監察提交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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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跟進2010年8月23日菲律賓旅行團事件:政府當局就死因裁判法庭進行的研訊所採取的行動
(上午11時45分至下午12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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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303/10-11(05)號文件
(於2011年3月18日隨立法會CB(2)1306/10-11號文件發出)
| - | 政府當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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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303/10-11(06)號文件
(於2011年3月18日發出)
| - |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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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其他事項
(下午12時25分至12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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