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
(金融机构)条例草案》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

日 期:2011年1月24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2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议程

I.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立法会CB(1)1083/10-11号文件
(于2011年1月17日发出)

-2010年12月9日会议的纪要

II.与政府当局会商
(下午2时35分至4时25分)

跟进2011年1月7日会议上提出的事宜

立法会CB(1)1051/10-11(01)号文件
(于2011年1月14日发出)

-由立法会秘书处拟备因应2011年1月7日会议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CB(1)1051/10-11(02)号文件
(于2011年1月14日发出)

-政府当局题为"香港金融管理局所发出指引与条例草案有关政治人物部分的比较"的文件

立法会CB(1)1124/10-11(01)号文件
(于2011年1月21日发出)

-政府当局题为"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条例草案》所发出指引的预定范围及內容"的文件

立法会CB(1)1051/10-11(03)号文件
(于2011年1月14日发出)

-政府当局题为"委任'获授权人'进行例行视察"的文件

立法会CB(1)1124/10-11(02)号文件
(于2011年1月21日发出)

-政府当局题为"《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条例草案》第9(3)(b)条的涵盖范围"的文件

跟进2011年1月13日会议上提出的事宜

立法会CB(1)1124/10-11(03)号文件
(于2011年1月21日发出)

-由立法会秘书处拟备因应2011年1月13日会议上所作讨论而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立法会CB(1)1124/10-11(04)号文件
(于2011年1月21日发出)

-政府当局题为"《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条例草案》下'业务处所'的定义第(a)(iii)段所涵盖的范围"的文件

逐项审议条例草案的条文(由条例草案第12条开始)

立法会CB(3)122/10-11号文件
(于2010年10月29日发出)

-条例草案文本

立法会CB(1)705/10-11(06)号文件
(于2010年12月8日发出)

-助理法律顾问于2010年12月7日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立法会CB(1)863/10-11(03)号文件
(于2010年12月21日发出)

-政府当局题为"有关参考文献的资料"的文件(委员可只带备文件的附件F)

立法会CB(1)979/10-11(03)号文件
(于2011年1月6日发出)

-由法律事务部拟备有关政府当局在草拟条例草案时所参考的香港法例的文件

立法会CB(1)979/10-11(04)号文件
(于2011年1月6日发出)

-由法律事务部拟备有关条例草案相应及相关修订的标明修订文本

III.其他事项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1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