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事項 |
1. | EC(2012-13)1 | 建議由即日起,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科技科轄下的創意香港開設1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以提高政府為創意產業策劃和提供支援服務的能力。
|
| (出席人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通訊及科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通訊及科技)/創意香港總監)
|
2. | EC(2012-13)2 | 建議在發展機遇辦事處(下稱「辦事處」)1個首長級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到期撤銷後,由2012年7月1日起,在發展局規劃地政科開設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常額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以便在辦事處的運作期不予延續後,接手辦事處部分的職務和職責,並推展與土地管理有關的政策措施。
|
| (出席人員:發展局副秘書長(規劃及地政)/發展機遇辦事處主任)
|
3. | EC(2012-13)3 | 建議由即日起,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經事務科轄下保險業監理處開設1個助理保險業監理專員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24個月,以執行《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和《2011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所訂定的新監管職能。
|
| (出席人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財經事務)/保險業監理專員)
|
4. | EC(2012-13)4 | 建議由2012年7月1 日起,在運輸及房屋局運輸科開設下述3個編外職位:1個首席政府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3點)、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及1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初步為期2年9個月,並把總目158在2012-13年度常額編制的年薪總值上限提高4,595,280元,即由68,868,000元增至73,463,280元,以成立機場擴建工程統籌辦公室。
|
| (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運輸)/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運輸)/土木工程拓展署副署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