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5/16-17
附屬法例/文書 | 法律公告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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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海牙國際私法會議亞太區域辦事處)令》 | 25/2016 |
2. | 《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常設仲裁法院)令》 | 26/2016 |
3. | 《2016年〈2014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 | 27/2016 |
4. | 《證券及期貨(場外衍生工具交易 - 結算及備存紀錄責任和中央對手方的指定)規則》 | 28/2016 |
5. | 《〈證券及期貨(場外衍生工具交易 - 匯報及備存紀錄責任)規則〉(生效日期)公告》 | 29/2016 |
6. | 《2016年證券及期貨(場外衍生工具交易 - 匯報及備存紀錄責任)(修訂)規則》 | 30/2016 |
7. | 《證券及期貨(場外衍生工具交易匯報責任 - 費用)規則》 | 31/2016 |
8. | 《2016年證券及期貨(費用)(修訂)規則》 | 32/2016 |
9. | 《2016年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修訂附表1)公告》 | 3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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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65號 | - | 教育獎學基金
截至2015年8月31日止年度受託人就基金管理作出的報告及財務報表 |
(由教育局局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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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66號 | - | 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審計署署長2014-2015年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帳目審計結果及第六十五號衡工量值式審計結果報告書提交的報告書
(2016年2月政府帳目委員會第六十五號報告書) |
(由委員會主席石禮謙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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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12/15-16號報告 | ||
(由內務委員會主席梁君彥議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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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過去5年,每年土地審裁處分別接獲及批准多少宗售賣令的申請,以及在獲批准的申請當中,有關地段以底價售出的個案數目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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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會否修訂第545章,訂明土地審裁處作出售賣令時可指明有關地段以公開招標方式售賣;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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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否修訂第545章,把"有關樓宇的維修狀況"列為土地審裁處決定是否作出售賣令時須考慮的因素之一? |
(一) | 自《指引》實施至今,每年當局分別接獲及批准多少宗發還強積金供款的申請,並按承建商名稱列出每宗申請的工程項目名稱、所涉的工地人員人數及供款總額;部分申請不獲批的一般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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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按現行規定承建商須(i)在建造工地安裝讀證系統,以查驗及核實儲存於建造業工人註冊證內的資料(包括出勤資料),或(ii)在取得建造業議會豁免安裝該系統後,以人手或其他方式填妥工人的出勤表,當局自《指引》實施至今,有否接獲有關出勤表資料失實的投訴,以及承建商要求勞資關係主任虛報出勤紀錄的投訴;若有,每年的投訴宗數分別為何,以及當局有何措施確保出勤紀錄真確;當局有否定期了解勞資關係主任的工作情況,以確保他們不受承建商不當影響;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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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指引》容許承建商以支票方式向工作不多於7個工作天的地盤散工支薪,當局是否掌握承建商以支票方式支薪的情況,以及該做法有否呈上升的趨勢;過去3年,有否承建商在沒有提交任何支薪證明文件及聲明書的情況下獲發還強積金供款;若有,詳情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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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當局有否評估有否出現下列情況:承建商以現金方式向工地人員支薪,以逃避為他們作出強積金供款;若有評估而結果為有此情況,當局有何措施遏止此情況,以保障工地人員的權利;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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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鑒於由強積金受託人發出的供款摘要或《指引》訂明的其他證明文件,可用作證明承建商確實有為其僱用的工地人員作出強積金供款,自《指引》實施至今,每年有多少宗個案的承建商在申請發還強積金供款時提交供款摘要以外的其他證明文件,以及當中申請獲批的個案數目;當局會否規定只接受供款摘要為供款證明,以杜絕承建商藉申請發還強積金供款而騙取款項的行為;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鑒於《電訊條例》(第106章)第13E條規定,在牌照須續期的日期前不少於15個月或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所准許的較短期間,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須就該牌照的續期及應施加的條款和條件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呈交建議,通訊局是否已就該兩個持牌機構續牌的事宜呈交有關建議;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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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上述條文亦規定,決定拒絕將牌照續期的通知("拒絕續牌通知"),須於牌照須續期的有關日期前最少12個月發給有關的持牌人,而至今距上述牌照屆滿日期不足7個月,當局仍沒有向該兩個持牌機構發出任何拒絕續牌通知,這情況是否反映當局不打算拒絕該兩個持牌機構的牌照續期;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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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當局會否盡快公布該兩個持牌機構的牌照是否獲批續期的決定,讓它們及早作出準備? |
(一) | 辦事處有否就上述用地的設施的營運方式諮詢公眾;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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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當辦事處得悉只有一間機構就上述計劃提交建議書時,有否評估邀請建議書的工作是否有不足之處、有否考慮修訂營運該等用地的設施的安排並重新邀請有興趣的機構提交建議書,以及有否就有關情況與觀塘區議會溝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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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藝土民間是新成立的非牟利機構,當局如何判斷它是否具備足夠的管理經驗,以及財政能力和經驗營運上述用地的設施;當局如何確保在藝土民間營運該處的設施期間,公眾可使用該等用地? |
(一) | 當局是否知悉在過去5年,有哪些創新及科技項目或範疇在本港的發展因為法規的問題而受阻;若知悉,有關的項目或範疇,以及其發展受阻的詳情為何;該等個案由哪個政策局/政府部門處理、處理方式,以及處理結果為何(按年列出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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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當局會否主動聯繫創新及科技業各持份者(包括"學、研、產"),評估哪些創新及科技項目(例如共享經濟、微支付等創新商業模式下的服務)的發展與現存法規或商業模式之間存在矛盾;當局會根據甚麼準則處理該等矛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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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當局會否擔當協調者的角色,協助消除本港法規與創新及科技產業發展之間的矛盾;若會,當局會否設立專門機制來處理該等矛盾、聽取業界意見,以及在個案涉及由多個政府部門管轄的範疇時,協調該等部門合作處理有關問題? |
(一) | 民航處是否知悉曾出現機組人員疲勞的個案;若知悉,民航處有否就該等個案進行調查;若有調查,結果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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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民航處是否知悉香港的航空公司在去年接獲的機組人員疲勞報告總數;若知悉,該等報告的數目為何,而民航處有否與有關的航空公司採取跟進行動,以期減少出現機組人員疲勞的個案;若有,所採取的跟進行動的詳情為何;若沒有採取跟進行動,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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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民航處有否定期監察機師的飛行時數及機師疲勞對乘客及機組人員的安全所構成的影響;若有,相關工作的詳情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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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民航處按何理據在飛行標準CAD371(避免機組人員出現疲勞狀態)作出候勤當值規定,訂明若一名候勤機組人員奉召在某個飛行當值時段執勤,而報到時間是在編定的候勤當值期結束之後,則該段編定的候勤當值期的開始時間與飛行當值時段的結束時間可相隔的最長時限為23小時("23小時規則");鑒於近期一項科學研究指出,處於不眠狀態17小時等同血液中有0.05%的酒精含量,民航處會否檢討該23小時規則,以減少機組人員不眠狀態時數及避免出現機組人員疲勞的情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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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對於國泰航空於2011年設立的疲勞風險管理系統委員會在過去5年舉行的會議,有否任何民航處人員曾經出席其中任何一次會議;若有,他們出席該等會議的次數為何;民航處有否計劃規定所有香港的航空公司設立類似的委員會,藉以監察及管理機組人員疲勞情況? |
(一) | 過去5年,每年政府部門及有關機構共接獲多少宗涉及旅遊網站的投訴;該等投訴當中,分別有多少宗的所涉網站由(i)非香港持牌旅行代理商的公司及(ii)未持有香港商業登記證的公司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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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現行法例有否規管非香港持牌旅行代理商並且未持有香港商業登記證的公司作出下述兩項行為:(i)透過其營運的旅遊網站向香港居民銷售旅遊產品,以及(ii)在港進行有關產品的宣傳活動;若有規管,詳情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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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若上述兩項行為不受規管,有關消費者的權益目前有否受到任何保障;若有,詳情為何;當局會否立法規管該等行為,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並確保持牌旅行代理商可在公平的環境下經營;若不會立法,原因為何;若會立法,詳情為何,以及在本會完成制定有關法例前,當局會否採取臨時措施,加強保障消費者的權益;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是否知悉港鐵將軍澳線現時在上下班繁忙時段的每小時乘客量分別為何,以及候車乘客在該等時段內平均需等候多少班列車才能登車;政府有否評估將軍澳線的可載客量能否應付新增人口帶來的額外交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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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會否建議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把將軍澳線伸延,使其途經在第137區新設的地鐵站後,再接駁至某個港島地鐵站(例如柴灣站或筲箕灣站),令將軍澳居民往返港島時更方便;若會,具體的工作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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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否考慮修訂規劃中的將軍澳-藍田隧道的走線以伸延至第137區,從而應付該處及一帶居民的對外交通需求;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鑒於食環署提出把有關攤檔安置到通州街臨時街市的方案涉及露宿者的安置等問題,而部分問題屬其他政府部門的職權範圍,政府有否計劃召開跨部門會議處理有關問題;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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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當局有否調查有多少名檔主拒絕接受第(一)項所述的安置方案;若有,結果為何;政府有否了解這些檔主對安置方案有保留的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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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研究其他解決方案,例如不遷不拆,或收回通州街露天停車場用地以安置該等攤檔;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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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鑒於政府在本年的《施政報告》中表示,會推出支持本地時裝設計業的措施,政府有否評估關閉欽州街市場對時裝設計業的發展會否帶來負面影響,以致與政府支持該行業發展的政策背道而馳;若有評估,結果為何;若沒有評估,原因為何? |
(一) | 過去5年,(i)警務人員被定罪的人數,並按罪案類別列出分項數字、(ii)疑犯為警務人員的罪案的破案率,並按罪案類別列出分項數字及(iii)因涉嫌犯罪而被停職的警務人員數目(按他們在停職期間的薪酬安排列出分項數字)、停職總日數,以及警務人員在停職期間獲發的薪酬總額為何;如未能提供該等資料,會否進行有關的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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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警方跟進疑犯為警務人員的罪案的機制及程序為何;有何措施防止警務人員包庇同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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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現時有否預防警務人員犯罪的機制;如有,政府會否成立獨立的專責委員會,檢討該機制有否改善空間,以及研究新措施防止警務人員犯罪的問題惡化;如不會,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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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警方會否考慮在電視節目"警訊"中加入警務人員犯罪的案例,以提醒市民提高警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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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否評估近期多宗警務人員知法犯法的事件有否削弱警隊的公信力,以致構成嚴重的社會問題;如有評估而結果如此,當局有否研究問題的根源為何及根治之法? |
(一) | 鑒於《殘疾人士院舍條例》(第613章)訂明,除非有根據該條例或《安老院條例》(第459章)發出而在當其時有效的豁免證明書,任何人不得在並非根據當其時有效的牌照的情況下營辦、料理、管理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控制殘疾人士院舍,目前領有牌照及豁免證明書的院舍數目分別為何,並按該等院舍的經營模式(即政府津助、自負盈虧及私營)列出分項數目;按豁免證明書的有效期(即12個月或以下、12個月以上至24個月,以及24個月以上)列出有關院舍的分項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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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制訂所有院舍持豁免證明書過渡至持牌院舍的目標時間表,以及有何新措施協助有關院舍符合牌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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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自第613章於2013年6月10日全面實施以來,當局巡查院舍的次數、發現有違規情況的個案數目(並按違規類別列出分項數字),以及對違規院舍施加的懲處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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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會否規定院舍為各職級的員工安排認可培訓課程及引入院舍員工註冊制度,使院舍員工遵守指明的工作操守標準及其提供的服務符合指明的質素;會否改善院舍員工的職系架構以提供晉升階梯,從而挽留人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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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何新措施加強監管院舍,以提升院舍的服務質素,避免發生類似的虐待院友事件? |
(一) | 自寬減計劃實施以來,政府每個財政年度給予多少輛環保商用車輛稅務寬減、該數目佔當年有關的新登記車輛數目的百分比,以及寬減的稅款總額,並按當時的認可標準及車輛種類(包括輕型貨車、中型貨車、重型貨車、私家巴士、非專營巴士、的士及特別用途車輛)列出分項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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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除了汽車工業科技的進步情況及現行新登記車輛廢氣排放的法定標準外,環保署還會根據甚麼因素、數據及指標,決定是否再次提高認可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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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鑒於有運輸業人士表示,日本製造車輛在性能及售價方面比歐洲製造車輛更切合中小型物流公司的營運需要,環保署會否考慮只有當市場上各類商用車輛均有一定數目的歐洲及日本款式可供選擇時,才提高認可標準;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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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鑒於有運輸業人士反映,由於政府沒有規定汽車代理商須向車輛維修工場開放維修環保商用車輛所需的技術及資料,所以該等車輛只能交由與代理商有關的工場維修,維修費用相對較高而需時亦較久,而此情況加劇業界的經營困難,政府會否考慮仿效先進國家的做法,規定汽車製造商在引進新一代汽車時,必須立即開放維修有關車輛所需技術及資料,防止車輛維修行業被壟斷;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
(一) | 康文署如何處置上述15部從維多利亞公園游泳池場館除下的電視屏幕;會否在原先位置安裝新的電視屏幕;若會,詳情(包括安裝日期及所涉開支)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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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康文署根據甚麼考慮因素和準則,決定個別康體場地需否安裝電視屏幕,以及安裝的數目;該等考慮因素有否包括該等電視屏幕將會在有關場地的預計使用情況;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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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過去3年,康文署有否統計該等電視屏幕的使用情況(包括使用的次數、時間及用途);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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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過去3年,康文署用於安裝及保養該等電視屏幕的開支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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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康文署有否就該等電視屏幕的使用和維修保養事宜制訂指引;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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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康文署有否採取措施保護該等電視屏幕,避免它們因場地環境而加速損耗;若有,措施的詳情和所涉開支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上文引述的"大小產業"包含哪些產業和哪些類型的企業,以及"超級聯繫人"一詞的具體意思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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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自2015年3月國家發布一帶一路的發展構想及藍圖以來,當局有否就香港參與一帶一路的策略及角色進行調查及研究;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施政報告》提出以上說法的依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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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港的中、小及微型企業如何可參與一帶一路的發展及從中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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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鑒於政府在《施政報告》中公布將成立由行政長官主持的一帶一路督導委員會及一帶一路辦公室,以負責有關一帶一路的策略、政策及統籌工作,為何政府不把有關工作交由現有的政府組織(例如經濟發展委員會、策略發展委員會或中央政策組等)負責,而要成立這兩個新組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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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否就落實各項配合一帶一路的政策及措施制訂具體的時間表;預計今後5年每年需投入的資源,以及何時開始見到成效及預期成效為何? |
(一) | 過去5年,每年當局接獲瀕危海洋動物遭廢棄漁網纏繞致死的報告數目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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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5年,當局有否調查香港水域內廢棄漁網的數量;若有,詳情為何,包括在哪些地點發現該等漁網;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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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當局有否定期清理香港水域內的廢棄漁網;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現時有否定期就市民的運動量(例如每周進行帶氧運動及負重運動的時數、運動形式、健行步數、運動所消耗的熱量等)進行統計;若有,最新的數據為何;若否,有關的政策局(例如食物及衞生局、創新及科技局)及政府部門(包括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有否研究運用新科技器材(例如智能運動手帶)收集市民的運動量統計數據,供日後的健康評估研究及醫療規劃作參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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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評估提供保費折扣或其他優惠以鼓勵客戶多做運動的方法是否奏效;若有評估,結果為何;若沒有評估,原因為何;會否考慮把該方法推廣至其他行業,例如鼓勵醫療機構向達致預設運動量目標的病人提供門診診症或藥物收費的折扣優惠;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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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會否加強現時各相關政府部門推廣運動的措施,例如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有否研究調低轄下康體設施的收費、增設健身室等康體設施,以及更頻密地舉辦全民運動日;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
(一) | 自資歷架構於2008年推行至今,每年成立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諮委會")的行業數目及名稱;該等行業現時的就業人數及其佔本港勞動人口的百分比;每個行業的諮委會制訂《能力標準說明》的最新進展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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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現時已取得資歷架構下某級別的資歷認可的從業員人數及其佔有關行業從業員總數的百分比,並按行業及資歷級別列出分項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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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就已推出"過往資歷認可"機制的行業而言,至今透過有關機制取得資歷認可的從業員人數及其佔該行業從業員總數的百分比,並按資歷級別列出分項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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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目前有哪些行業的從業員可根據其考獲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英國的City & Guilds或ITEC頒授的專業資格,直接取得某級別的資歷認可,以及有關的詳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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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資歷架構基金督導委員會於2014年9月成立至今,已履行的職能及進行的工作詳情為何;該委員會在本屆成員的餘下任期內的工作目標為何? |
(一) | 過去5年(即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每年下表所列項目的資料(按下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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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過去5年,每年就各職級(即顧問醫生、高級/副顧問醫生、專科/駐院醫生)的全職醫生分別而言,(i)離職醫生的人數、百分率及年資、(ii)填補有關空缺平均所用時間、(iii)新入職醫生的人數及平均年資,以及(iv)年終時尚未填補的空缺數目(以表列出該等資料);醫管局採取了甚麼措施紓緩有關的醫生人手短缺問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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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全職醫生現時的下述資料:(i)按職級分類的人數、(ii)年資中位數、(iii)對病人的比例及(iv)每星期平均的工作時數,以及他們去年平均每人進行接生、門診診症及手術的宗數分別為何? |
(一) | 自2014年10月至今,勞工處接獲關於亞視拖欠薪酬或沒有作出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供款的投訴宗數、該等投訴涉及的員工總數和款項總額,以及分別有多少宗投訴其後被撤回及轉介到勞資審裁處;就勞工處已完成處理的投訴而言,平均的處理時間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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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自2014年10月至今,亞視員工向勞資審裁處提出申索欠薪的個案宗數;該等個案當中,(i)亞視被裁定勝訴、(ii)亞視被裁定敗訴、(iii)有關的勞資雙方達成庭外和解,以及(iv)有關員工撤銷其申索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亞視因拖欠薪酬而被法庭處以罰款的個案宗數及所涉款項總額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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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勞工處有否設立專責小組處理及跟進亞視拖欠薪酬的問題;如有,該小組的運作詳情為何,包括該小組由成立至今(i)收到多少宗投訴、(ii)就多少宗投訴展開調查,以及(iii)向多少名現職及已離職員工提供協助;當局有否監察亞視有否定期為員工作出強積金供款;如有,詳情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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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自2014年10月至今,勞工處派員前往亞視調查亞視員工遭拖欠薪酬的情況的次數,以及向有關員工提供甚麼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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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是否知悉亞視現時擁有的資產詳情;有否監察亞視轉移及出售資產的情況;如有,負責的政府部門及有關工作的詳情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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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有否評估亞視因財務困難而未能按照電視牌照條款提供廣播服務或提早停播的可能性;如有評估,結果為何;有否制訂應變方案及預留人手,當出現亞視提早停播的情況時,協助數以百計的亞視員工追討欠薪及就業;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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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會否鼓勵其他獲發電視牌照的公司,以及香港電台聘用亞視的現職及已離職員工;如會,詳情為何? |
(一) | 油麻地診所於去年在(i)星期一至六日間及(ii)非辦公時段平均每小時的診症人次分別為何;醫管局有否評估該診所在非辦公時段提供的診症服務能否應付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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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鑒於《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標準與準則")只訂明每100 000人將設置一間診療所/健康中心的規劃目標,但沒有訂明需否在不同時段達到該目標,醫管局考慮甚麼因素後得出以下決定:深水埗、油尖旺及九龍城3區合共只有一間門診診所在非辦公時段提供門診服務;該等因素是否包括區內人口、病人往返有關診所所需交通時間,以及病人因未能獲門診服務而需前往附近公立醫院急症室求診對該等急症室的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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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醫管局會否考慮安排轄下設於深水埗及九龍城區的門診診所在非辦公時段提供門診服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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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鑒於深水埗區居民盼望醫管局盡快在重建後的石硤尾邨內重置石硤尾健康院,該重置計劃的進展為何,以及醫管局會否考慮順應區內居民的訴求,安排該健康院在重置後提供非辦公時段的門診服務? |
(一) | 鑒於特區政府獎學基金在2014年8月31日的結餘高達24.3億元,因此把該筆款項進行投資所產生的回報應已足夠為每名上述一帶一路國家受資助的學生提供12萬元的資助,為何政府仍建議向該基金注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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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評估,動用大量公帑注資各項教育基金及獎學金計劃,有否攤薄可直接用於教育範疇的資源;若有評估而結果為否,理據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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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會否考慮從那些已運作超過5年而且結餘超出其成立時的款額的教育基金及奬學金計劃撥出部分款項,用於其他有更迫切需要的教育項目或計劃上;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
(一) | 鑒於上述管理人由某會計師行的會計師出任,政府有否評估該等會計師有否管理該筆價值數百億港元遺產相關業務所需的經驗;如有評估,詳情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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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管理人現時管理和保存上述遺產工作詳情、管理人每月收取多少費用,以及預計法庭何時頒令終止管理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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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律政司在與管理人聯絡及審閱有關定期報告期間,有否發現任何疏忽、串謀違反職守或管理失當等損害遺產價值行為;如有,詳情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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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會否定時公開,或按公眾查詢披露遺產中用作慈善用途財產結餘及開支數據;如會,有關做法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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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律政司與相關持份者商討各項有關遺產管理工作詳情及進展,包括涉及哪些持份者,以及律政司曾否就有關工作向法庭尋求指示;律政司預算何時才可就遺囑執行及安排方面訂出方案? |
致謝議案
梁君彥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會感謝行政長官發表施政報告。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 ||
(i) | 馮檢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但施政報告未有處理現時香港的核心問題,包括懶理'一國兩制'被嚴重蠶食和中港矛盾加深,以及無心改善惡劣的行政立法關係,加上行政長官管治無能、肆意挑撥社會矛盾,更拒絕反省施政過失和查找不足等,令市民感到極度失望和憤怒;此外,對於行政長官在落實全民退休保障制度、立法制訂標準工時和降低強制性公積金對沖比例等問題上,繼續以無了期討論和諮詢作拖延,完全違背他在競選時所作的承諾,本會深表遺憾"。 | |
(ii) | 胡志偉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但對於行政長官梁振英將施政報告的焦點放於'一帶一路',以博取中央政府的青睞換取連任,卻沒有履行其競選承諾,包括立法制訂標準工時、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對沖機制、維護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容許長者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入息及資產申報以個人為計算單位、容許單肢傷殘人士申領傷殘津貼、捍衞'一國兩制'、發展民主政制、解決社會矛盾及改善市民的生活,本會深表遺憾"。 | |
(iii) | 張國柱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以遵循立法會的慣例;但就施政報告沒有承諾落實推行全民退休保障計劃,本會深表遺憾,並要求政府以可持續性、穩定性、替代率及可承擔性的原則為全民退休保障計劃設計方案、盡快就計劃訂定推行時間表及預留1,000億元的種子基金"。 | |
(iv) | 李卓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但對於行政長官未有兌現競選政綱'逐步降低強積金戶口內僱主累積供款權益用作抵銷僱員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的比例'的承諾,以及一再拖延標準工時的立法工作,本會深表遺憾"。 | |
(v) | 何秀蘭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以遵循立法會的慣例;鑒於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在政制發展及民生層面上'全面走數',只着重討好中央,漠視港人利益,本會希望這是梁振英先生最後一次以行政長官身分發表施政報告,亦希望他會宣布不再爭取連任,好讓特區政府能夠重回正軌,使香港市民重拾希望,令香港有一個新開始"。 | |
(vi) | 張超雄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但對於政府堅持繼續展開各項大型基建項目及擴展新市鎮,而不少基建項目為'大白象工程',罔顧民生,耗費公帑;以及政府'打尖',強行將此等基建項目排在民生項目之前,試圖脅迫議員通過相關撥款申請,本會深表遺憾"。 | |
(vii) | 梁耀忠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但鑒於施政報告沒有落實全民退休保障制度、改善僱員的工作和生活保障(包括沒有為標準工時制定法例及引入超時工作限制),以及增加專上學院課程的資助學額及為就讀有關課程的學生提供免息貸款,因而窒礙青年人入讀專上學院及增進知識的機會,本會深表遺憾,並要求政府盡快作出改善"。 | |
出席的政府官員載於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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