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事項 | |
---|---|---|
1. | EC(2019-20)9 | 建議在社會福利署開設1個高級首席行政主任(首長級薪級第2點)常額職位,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以領導社會福利署新成立的策劃及發展科,加強福利設施處所基本工程項目的策劃、統籌和執行工作,並就與提供福利設施有關的一切項目策劃、執行,以及管理及維修事宜,制訂部門政策及程序 |
(出席人員: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社會福利署副署長(服務)/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津貼))
(福利事務委員會曾於2019年1月14日討論此項建議) (就此項建議政府當局提交予事務委員會的補充資料文件(CB(2)1104/18–19(01))) | ||
2. | EC(2019-20)10 | 建議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在財政司司長辦公室開設1個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4點)職位/相等於首長級薪級第 4 點的非公務員職位,以加強首長級人員支援,就《財政預算案》相關建議的制定和跟進工作為財政司司長提供支援,並督導香港的策略性稅務政策及措施 |
(出席人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庫務)/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副行政署長)
(財經事務委員會曾於2019年6月3日討論此項建議) | ||
3. | EC(2019-20)11 | 建議在土木工程拓展署開設2個編外職位,即1 個政府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及1個總工程師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由財務委員會批准當日起生效,為期約9年,直至2028 年3 月31 日止,以帶領和支援啟德辦事處整體統籌和推展啟德發展區內各項現正進行及即將進行的工程項目 |
(出席人員: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工務)/發展局助理秘書長(工務政策2)/土木工程拓展署東拓展處處長/土木工程拓展署助理署長(行政)/土木工程拓展署總工程師(東5)/土木工程拓展署高級工程師(15(東)))
(發展事務委員會曾於2019年4月30日討論此項建議) (就此項建議政府當局提交予事務委員會的補充資料文件(CB(1)1085/18–1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