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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21-10
立法會
議程
2020年12月9日星期三上午11時
I.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提交本會省覽的15項附屬法例及11份其他文件載於
附錄1
II.
質詢
議員提出22項質詢(6項口頭質詢及16項書面質詢)
提出口頭質詢的議員
負責答覆的官員
1.
周浩鼎議員
(港車北上不設配額計劃)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
張國鈞議員
(外傭)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3.
郭偉强議員
(虛假及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
民政事務局局長
保安局副局長
4.
田北辰議員
(鐵路安全)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5.
陳恒鑌議員
(道路上的棄置車輛)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6.
柯創盛議員
(九龍東的交通基建)
發展局局長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
22項質詢的內容、提出質詢的議員及負責答覆的官員載於
附錄2
III.
政府法案
首讀及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1.
《2020年性別歧視(修訂)條例草案》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及三讀
2.
《追加撥款(2019-2020年度)條例草案》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IV.
政府議案
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七)項及《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第7A條動議委任終審法院的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擬議決議案
動議人
:
政務司司長
議案措辭
:
附錄3
立法會秘書
附錄1
2020年12月9日的立法會會議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附屬法例
法律公告編號
1.
《2020年船舶及港口管制(修訂)(第2號)規例》
2020年第236號
2.
《2020年商船(本地船隻)(一般)(修訂)(第2號)規例》
2020年第237號
3.
《2020年儲稅券(利率)(綜合)(修訂)(第4號)公告》
2020年第238號
4.
《〈2020年廣播及電訊法例(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
2020年第239號
5.
《2020年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修訂)(第15號)規例》
2020年第241號
6.
《2020年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修訂)(第3號)規例》
2020年第242號
7.
《2020年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修訂)規例》
2020年第243號
8.
《2020年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修訂)(第8號)規例》
2020年第244號
9.
《2020年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修訂)(第4號)規例》
2020年第245號
10.
《2020年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修訂)(第5號)規例》
2020年第246號
11.
《2020年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修訂)(第8號)規例》
2020年第247號
12.
《2020年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修訂)(第16號)規例》
2020年第248號
13.
《2020年預防及控制疾病(規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修訂)(第2號)規例》
2020年第249號
14.
《2020年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修訂)(第4號)規例》
2020年第250號
15.
《2020年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修訂)(第2號)規例》
2020年第251號
其他文件
16.
香港房屋委員會
2019/20年度年報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提交)
17.
香港房屋委員會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包括審計署署長報告)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提交)
18.
通訊事務管理局
2019-20年報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提交)
19.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
2019/20工作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及獨立核數師報告)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副主席謝偉銓議員提交)
20.
蒲魯賢慈善信託基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蒲魯賢慈善信託基金委員會管理報告、財務報表及審計署署長報告
(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21.
華人廟宇基金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的華人廟宇委員會管理報告、財務報表及審計署署長報告
(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22.
華人慈善基金
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的華人廟宇委員會管理報告、財務報表及審計署署長報告
(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23.
葛量洪獎學基金
截至2020年8月31日止的葛量洪獎學基金委員會管理報告、財務報表及審計署署長報告
(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24.
職業安全健康局
2019-2020年報(包括財務報告及獨立核數師報告)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提交)
25.
二零二零至二一年度第二季核准開支預算所作出的修改報告
《公共財政條例》:第8(8)(b)條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提交)
26.
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5/20-21號報告
(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議員提交)
附錄2
於2020年12月9日的立法會會議提出的22項質詢
主題
負責答覆的官員
口頭質詢
1
周浩鼎議員
港車北上不設配額計劃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
張國鈞議員
外傭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3
郭偉强議員
虛假及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
民政事務局局長
保安局副局長
4
田北辰議員
鐵路安全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5
陳恒鑌議員
道路上的棄置車輛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6
柯創盛議員
九龍東的交通基建
發展局局長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
書面質詢
7
黃國健議員
黃大仙及觀塘區的醫療服務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8
易志明議員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9
馬逢國議員
電子教材
教育局局長
10
李慧琼議員
基層家庭住屋問題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1
陸頌雄議員
政府外判服務合約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2
劉業強議員
新界東的交通擠塞問題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3
謝偉俊議員
政府的防疫抗疫工作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14
麥美娟議員
新發展區的交通配套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5
陳振英議員
虛擬銀行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6
梁美芬議員
找換店的牌照規定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7
鄭泳舜議員
支援展覽業的措施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8
陳沛然議員
學校遊學團及交流團
教育局局長
19
陳克勤議員
防止殘酷對待動物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20
謝偉銓議員
泊車位的管理
環境局局長
21
葛珮帆議員
社交媒體分析平台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
22
張國鈞議員
少數族裔人士慶祝活動的安全場地
民政事務局局長
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港車北上不設配額計劃
周浩鼎議員問:
屯門至赤鱲角隧道已定於本月27日開通。行政長官在上月發表的《2020年施政報告》中表示,在該隧道開通後,政府將推行"港珠澳大橋港車北上不設配額計劃"(下稱"港車北上計劃"),允許合資格的香港私家車可無須取得常規配額而經港珠澳大橋進出廣東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港車北上計劃就汽車保險及駕駛執照的安排為何;有何措施確保保費定於廣大市民能負擔的水平;
(二)
目前有哪些技術性問題尚待解決;及
(三)
港車北上計劃的實施日期為何;有否評估本港近日疫情越趨嚴峻對實施日期的影響?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外傭
張國鈞議員問:
據悉,印尼政府將於明年1月實施新規定,免除出國工作的勞工(包括來港工作的家庭傭工)支付就業服務的費用。印傭申領出國護照和良民證的費用,以及印尼社會保障供款將改由其僱主承擔,而他們來港前接受培訓的費用則會改由印尼地方政府承擔。另外,菲律賓政府近日發出指示,規定出國工作的勞工無須支付接受培訓和申領文件的費用,而改由僱主承擔該等費用。有外傭準僱主反映,外傭抵港後在酒店接受強制檢疫的食宿費用,加上印尼和菲律賓政府實施新規定招致的額外費用,令他們的經濟負擔十分沉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向印尼及菲律賓政府了解新規定的進一步詳情(包括由外傭僱主支付的各項額外費用金額),以及游說兩國政府擱置該等費用須由僱主支付的安排;若有,詳情為何;有否評估,該等額外費用對有需要聘用外傭的家庭的財政狀況有何影響;
(二)
鑒於新規定會令外傭僱主的財政負擔大增,但卻無法排除一些外傭上任不久便中止合約或故意表現惡劣以博取被解僱及相關補償,有否研究此等情況對有關僱主是否不公平;若有研究而結果為是,政府會否向該等僱主提供協助;及
(三)
去年來自不同國家的新受聘外傭的數目分別為何;有否計劃引入更多外傭來源地,例如內地;若有,詳情為何?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虛假及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
郭偉强議員問:
去年下半年"黑暴"肆虐香港期間,抹黑警方和煽動仇恨等虛假及危害公共安全的信息充斥互聯網,令黑暴越演越烈及社會撕裂。然而,現時香港並無專項法例針對蓄意散播該等信息的行為。反觀多國近年已針對該等行為立法,例如德國於2017年訂立《社交網絡強制法》、法國於2018年訂立《反資訊操縱法》及《反虛假信息法》,以及新加坡於2019年訂立《防止網路假資訊和網路操縱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設立機制主動就虛假信息作出澄清;如有,詳情為何;
(二)
執法部門可援引甚麼法律條文打擊蓄意散播虛假信息的行為,以及有關條文的內容、定罪門檻及罰則為何;及
(三)
會否考慮制定專項法例,打擊在網上蓄意散播虛假及危害公共安全信息的行為;如會,詳情及立法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鐵路安全
田北辰議員問:
行政長官於《2019年施政報告》中提出,為加強政府監察和核證鐵路工程的能力,政府會研究成立一個全新部門,專責處理和監督鐵路規劃和建造事宜,惟至今未聞進展。近年,本港鐵路連番出現事故。去年3月18日,荃灣綫新信號系統測試期間,兩列列車在中環站與金鐘站之間的路軌相撞。有關的調查報告指出,新信號系統採用主、副和備用區間電腦系統,事故起因在於承辦商修改備用區間電腦系統時出錯。此外,本年9月至11月,有傳媒相繼揭發東鐵綫新信號系統測試期間,發生數宗列車"入錯線"及系統錯誤顯示列車"衝燈"的事故。有市民表示,對香港鐵路有限公司(下稱"港鐵公司")的信心盡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港鐵公司於2015年宣布陸續為7條鐵路綫更換信號系統,是否知悉有關工程的進度,以及荃灣綫修改備用區間電腦系統的工作進展為何;
(二)
鑒於本人得悉,港鐵公司於東鐵綫新信號系統發生上述事故後,要求信號系統承辦商修改有關軟件,是否知悉有關工作是否已完成;若未完成,有否評估該情況會否令港鐵公司未能達到於2022年第一季開通沙田至中環綫紅磡至金鐘段的目標;及
(三)
研究成立全新部門的進展為何?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道路上的棄置車輛
陳恒鑌議員問:
有新界居民投訴,鄉郊地區(特別是川龍一帶)的道路上泊有大量被棄置的車輛,不但阻礙行人和交通,亦影響環境衞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當局收到多少宗關於道路上棄置車輛的投訴;主要涉及的地區、處置該等車輛的程序及一般需時多久;
(二)
過去3年,當局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107(1)條,向道路上看來已被棄置車輛的車主發出了多少張通知書,規定他們將車輛移走;當中有多少輛最終被警方扣押及移走;警方每年為處理該等車輛而動用多少人手及其他資源;有否向車主收費以收回成本;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現時主要由哪個政府部門處理道路上的棄置車輛;及
(三)
現時有否法例,供當局用以檢控把車輛棄置在道路上的車主;如有,過去3年,檢控的宗數及對被定罪人士最高的懲罰為何;如否,當局會否制定有關法例;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九龍東的交通基建
柯創盛議員問:
行政長官在《2020年施政報告》中表示,政府已大致完成九龍東環保連接系統(下稱"環接系統")的詳細可行性研究。該研究建議,以"多元組合"模式推展環接系統,這比單一基建更為有效和可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已決定放棄興建由高架單軌鐵路組成的環接系統;如是,原因為何;如否,最新方案的詳情為何;
(二)
多元組合模式環接系統的推展時間表為何;在該系統完工前,有何短、中期的新措施紓緩九龍東的交通擠塞情況;及
(三)
有何措施確保九龍東的交通基建能配合九龍東發展成香港第二個核心商業區的需要?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黃大仙及觀塘區的醫療服務
黃國健議員問:
有黃大仙及觀塘區的居民反映,區內醫療服務需求近年急增,而區內公立醫院亦超出負荷。此外,現時黃大仙區欠缺公營急症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靈實醫院擴建計劃、基督教聯合醫院擴建計劃、聖母醫院重建計劃及在啟德發展區興建新急症醫院計劃的最新進度,以及預計投入服務日期分別為何;預計在竣工後每間醫院每年的服務人次,以及九龍東聯網轄下專科門診的穩定新症輪候時間會較現在縮減多少;
(二)
是否知悉,醫院管理局為配合第(一)項提及的醫院發展計劃,需增聘多少名醫護人員及該數目佔現有員工總數的百分比;
(三)
會否促請醫院管理局在聖母醫院增設夜間門診或急症服務,以便利黃大仙區居民;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將分別於黃大仙及觀塘區設立的地區康健中心的工作進展,以及預計啟用日期;鑒於葵青地區康健中心(屬全港首間)的使用率及登記會員人數據報偏低,政府有否檢討該類中心的成本效益;如有,結果為何及有何改善措施?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
易志明議員問:
道路交通意外的受害人或(如受害人死亡)其受養人,不論其經濟狀況及交通意外責任誰屬,可向道路交通意外援助計劃("援助計劃")申請經濟援助,金額按受害人傷亡情況而定。2019-2020年度,援助計劃的申請宗數較上年度上升一成。據悉,有保險公司發現,部分交通意外受害人的傷勢輕微而且行動自如,卻獲發長期(最高為180日)的受傷補助及臨時生活補助,令人懷疑援助計劃遭濫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5年,援助計劃的申請宗數,並按意外所涉交通工具列出分項數字;
(二)
過去5年,(i)社會福利署向警方轉介了多少宗懷疑欺詐的申請,以及(ii)涉案人士因欺詐罪行被定罪的個案數目和法庭對他們施加的刑罰為何;
(三)
會否加強核實申請人提交的資料(包括醫生發出的證明),以防止詐騙及濫用個案;及
(四)
鑒於現時援助計劃的申請資格只是:交通意外已向警方報告,而受害人獲醫生證明其傷勢須留院治療不少於3天或獲發不少於3天的病假證明,當局會否檢討該等申請資格是否過於寬鬆及需否收緊;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電子教材
馬逢國議員問:
為防止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在學校擴散,學校在本年多次以網上教學取代面對面授課,令電子教材的需求急升。有教育出版界人士反映,他們在疫情期間免費向師生提供大量的電子教材,而有關的額外開支令他們的經濟負擔百上加斤。有關電子教材,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自疫情爆發至今,教育局為支援網上教學向學校提供了甚麼額外的電子教材;教育局如何確保學校和學生有足夠的電子教材應付網上教學的需要;
(二)
教育局有否支援教育出版界製作電子教材;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教育局會否在來年推行資助電子教材製作的計劃;及
(三)
長遠而言,教育局會否善用電子教材的需求因疫情而急升的契機,檢討"第四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以期制訂新策略及推行措施,加強支援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及教育出版界,以推動電子學習;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基層家庭住屋問題
李慧琼議員問:
政府於本年4月16日成立"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就實施劏房租務管制的可行性及可行方案進行研究。此外,政府會在明年7月推出試行計劃,向長時間輪候公共租住房屋單位的基層家庭發放現金津貼("租津計劃")。另一方面,民主建港協進聯盟於上月就基層家庭住屋問題進行一項調查的結果顯示,有88.9%的受訪者認為政府支援劏房住戶的措施不足、65.2%的受訪者支持實施租務管制,以及86.1%的受訪者期望政府藉推出劏房租務管制處理業主濫收劏房住戶水電費的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何措施協助工作小組進一步加快工作,以期可按目標於明年首季甚至更早完成研究,以便相關條例草案可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內獲通過;
(二)
工作小組會否研究立法,訂明劏房加租上限、提供租住權保障、規定租約必須以書面標準合約形式訂立,以及禁止業主濫收水電費;
(三)
可否加快推出租津計劃,以及在該計劃實施前,透過關愛基金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項目向基層家庭發放津貼;若可,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
有何在市區增建過渡性房屋的新計劃?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政府外判服務合約
陸頌雄議員問:
行政長官在2018年10月10日公布,就僱用非技術員工為主的政府外判服務合約("合約")而言,政府將推出旨在加強保障非技術員工待遇和勞工權益的措施("新措施")。新措施適用於2019年4月1日起招標的合約。至於由公布新措施當天起計至2019年3月31日期間正在投標階段或已批出的合約,政府則實施過渡安排:視乎實際情況在有關的合約加入新條款,令有關的員工可以受惠於該等措施,而政府會就此向服務承辦商("承辦商")提供補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就分別由4個主要採購部門(即(i)康樂及文化事務署、(ii)房屋署、(iii)食物環境衞生署和(iv)政府產業署)批出而尚未屆滿的合約當中,過渡安排或新措施(a)其中一項適用的合約("新條款合約")及(b)兩項均不適用的合約("舊條款合約")所佔的數目及百分比分別為何;承辦商在該兩類合約下僱用的非技術員工人數分別為何,並按服務類別和時薪範圍列出分項數字;
(二)
是否知悉,舊條款合約的承辦商僱用的非技術員工當中,在2018年10月10日後和該等合約屆滿前離職的人數,並按離職原因列出分項數字;該等離職員工當中,有多少人其後獲新條款合約的承辦商聘用;及
(三)
鑒於行政長官於今年初承諾,於本年底前完成檢討新措施,檢討工作的詳情、進度及預計完成日期為何?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新界東的交通擠塞問題
劉業強議員問:
據報,位於(i)西貢西沙路十四鄉、(ii)馬鞍山西沙路樟木頭村附近4幅土地、(iii)馬鞍山白石,以及(iv)大埔白石角數個進行中的房屋發展項目共可容納約7萬人口。此外,香港科學園的擴建計劃在完成後會提供超過3萬個職位。有新界東居民關注,新界東多個地點於繁忙時段的交通擠塞問題將會日趨嚴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上述房屋發展項目各自的下述資料:(i)項目名稱、(ii)提供的單位數目、(iii)可容納居民人數、(iv)提供的私人車位數目、(v)提供的公眾車位數目、(vi)預計完工年份,以及(vii)總樓面面積(以表列出);
(二)
有否評估,西沙路、馬鞍山路、大老山公路、沙瀝公路、沙田路、吐露港公路、澤祥街近港鐵大學站的迴旋處,以及石門交匯處的(i)行車量及(ii)行車量/容車量比率,在上述房屋發展項目入伙後的增幅;有否評估該等道路/路段屆時會否飽和;如有評估而結果為會,有何紓緩方案;
(三)
有何措施降低該等房屋發展項目為西貢、馬鞍山及大埔帶來的交通負荷;
(四)
有否計劃興建連接沙田和九龍的新行車隧道,以紓緩獅子山隧道及大老山隧道的交通擠塞;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
鑒於據報西貢西沙路十四鄉一個正進行的房屋發展項目的規模甚大,並與沙田第一城及黃埔花園的相若,政府(i)有否評估居民由十四鄉往返馬鞍山的長遠交通需求、(ii)會否採取措施防止交通擠塞問題出現,以及(iii)會否興建馬鞍山綫延綫並增設十四鄉站,以及增設巴士及專線小巴接駁服務;如會,詳情(包括實施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
會否重新考慮增設東鐵綫白石角站或科學園站的建議;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政府的防疫抗疫工作
謝偉俊議員問:
為應對疫情,多個政府部門本年曾數度刪減公共服務。在公共服務恢復後,該等部門轄下辦事處門庭若市,例如運輸署設於金鐘及長沙灣的辦事處,以及入境事務處設於入境事務大樓的辦事處。市民即使已網上預約仍往往需輪候逾一小時。有市民質疑有關安排混亂,而逾百人擠在狹窄辦事處內排長龍輪候服務亦會令疫情更易擴散。另外,有市民批評政府抗疫措施"半桶水",以致疫情爆發一浪高於一浪。例如,到港人士須強制檢疫的措施有欠嚴密,包括(i)在家居檢疫人士或有家人同住、(ii)有接待檢疫人士酒店可同時接待非檢疫人士、(iii)到港人士需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檢疫地點,以及(iv)檢疫人士未被密切監察有否脫去追蹤電子手環、離開檢疫地點或接受親友探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留意到上述辦事處有眾多市民聚集的情況;有何措施提高該等辦事處的行政效率及改善其運作安排,避免疫情期間大批市民長時間聚集;
(二)
除上述辦事處外,有否接獲其他政府部門轄下辦事處有同樣情況的投訴;如有,有關部門名稱及接獲投訴宗數為何;及
(三)
為達至感染個案"清零"的目標,政府會否參考內地成功抗疫經驗,採取下列措施:規定所有由外國地區到港人士,須由穿戴全套防疫裝備人員陪同及用專車接送到檢疫地點、在指定專門用作強制檢疫的酒店接受檢疫,以及按內地抗疫專家中國工程院院士鍾南山教授的建議,盡快進行全民檢測,以找出隱形患者,切斷傳播鏈?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新發展區的交通配套
麥美娟議員問:
政府正推行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新發展區")計劃,當中的發展項目在完成後會提供7萬多個住宅單位,容納人口超過19萬。有市民批評,新發展區的交通規劃欠佳,例如連接東鐵綫落馬洲支線增設的古洞站至西鐵綫錦上路站的北環線早於2000年已提出但至今仍未動工。他們指出,往返東鐵綫及西鐵綫的乘客目前需在紅磡站轉車,而他們日後可乘搭與現時相反方向的列車並經北環線轉車,因此北環線可令東鐵綫及西鐵綫的雙向乘客量更平均,從而紓緩該兩條鐵路於繁忙時間的負荷。他們因此認為政府應盡快興建北環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北環線最新預計的(i)動工日期、(ii)啟用日期和(iii)載客量為何,以及預計北環線會分別分流多少東鐵綫及西鐵綫的乘客量;
(二)
北環線會否以服務經營權模式營運;如會,詳情為何;如否,會用甚麼模式營運;
(三)
現行監管鐵路工程的機制詳情為何;鑒於近年的鐵路建造工程經常出現嚴重超支及延誤情況,政府會如何加強監管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及其承辦商進行北環線建造工程;
(四)
按最新估計,北環線可否與新發展區同步於2031年完工;有否制訂方案,在新鐵路項目落成前以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應付新發展區內發展項目陸續落成所帶來的額外交通需求;及
(五)
有否評估在北環線遲遲未落實興建的情況下,東鐵綫及西鐵綫能否應付鐵路沿線新增人口帶來的額外交通需求;如有評估,結果為何,以及當局有何補救措施?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虛擬銀行
陳振英議員問: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至今已向8家虛擬銀行發出銀行牌照。據報,7家已開業的虛擬銀行的客戶數目為30萬,存款總額約為78億元。然而,近月有多家虛擬銀行的網絡及作業系統發生事故,包括客戶無法登入、網絡遭到攻擊,以及月結單所載交易紀錄有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金管局有否規定虛擬銀行的網絡和作業系統須符合指定的保安標準,該等銀行才可開業;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金管局有否就上述事故展開調查或採取其他跟進行動;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金管局會否推出措施防止類似的事故再次發生;若會,詳情為何?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找換店的牌照規定
梁美芬議員問:
找換店經營者須持有海關關長簽發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牌照")才可經營貨幣兌換服務。據悉,香港海關("海關")在本年2月公布經修訂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指引》("《牌照指引》"),修訂項目包括經營找換店的處所("該等處所")不可有其他業務在內經營。近日有多家於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及房屋署轄下街市內經營的找換店的牌照續期申請被拒,原因是(i)有其他業務(例如售賣報紙、零食)在該等處所內經營,以及(ii)該等處所的租約沒有條款訂明經營找換店為許可用途之一。有關申請人其後向食環署及房屋署提出增訂該條款的要求但遭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海關分別(i)接獲和(ii)拒絕了多少宗牌照的(a)新申請和(b)續期申請;被拒的申請當中,基於上述兩項原因被拒的申請分別有多少宗;
(二)
鑒於《牌照指引》沒有規定該等處所的租約須載有上述條款,海關基於租約沒有該條款而拒絕牌照續期申請的法律依據為何;及
(三)
海關有否在公布最新的《牌照指引》前,就有關修訂諮詢找換業人士,以及有否在公布後向他們廣泛宣傳新規定和協助他們適應新規定;如否,原因為何?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支援展覽業的措施
鄭泳舜議員問:
展覽業為香港帶來可觀得益。例如,2016年展覽業為香港帶來529億元的消費開支,相等於本地生產總值2.1%,並提供77 000個全職職位。展覽業受疫情影響而停擺至今接近一年,以致展覽的主辦商、參展商及從業員損失極大,部分公司瀕臨結業。然而,政府推出的3輪紓困措施中,與展覽業直接有關的只得一項:會議展覽業資助計劃("資助計劃")。在該計劃下,政府會向在本年10月3日至明年10月2日期內於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會展中心")及亞洲國際博覽館("亞博館")舉辦展覽的機構提供100%場租資助。關於支援展覽業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本年2月至今,分別有多少個展覽未有如期在(i)會展中心及(ii)亞博館舉行,並按展覽名稱列出原定舉辦日期及最新狀況(已取消或延期);
(二)
是否知悉,定於明年在(i)會展中心及(ii)亞博館舉行的各項展覽的名稱及詳情;本月在該兩個場地舉行/將會舉行的各項展覽的最新詳情(包括參展商數目);
(三)
有否要求會展中心及亞博館的管理人制訂應變方案,訂明當再有展覽因疫情而需順延或取消時,會採取甚麼措施減低主辦商、參展商及從業員的損失;
(四)
鑒於據報有若干個原定於本年第四季舉行的大型國際展覽已延期至明年第四季舉行,而資助計劃只涵蓋在本年10月3日至明年10月2日期內舉行的展覽,當局會否把資助計劃涵蓋的時期延長3個月,以便該等國際展覽可以受惠;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
鑒於行政長官在《2020年施政報告》中表示,政府會擴大"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的資助範圍,資助具良好往績的機構舉辦以"本地市場"為目標及具規模的展覽會或網上展覽會,有關的申請資格、資助金額等具體內容及落實時間表為何;及
(六)
鑒於有展覽業人士預計,展覽業需時最少兩年才能完全復蘇,當局有何措施(i)支援展覽業及相關行業的從業員,以及(ii)在各國經濟恢復增長時,確保香港在國際展覽業的地位,不會被鄰近城市取代?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學校遊學團及交流團
陳沛然議員問:
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於本年初爆發並席捲全球。由於防疫需要,教育局提示全港學校暫停境外交流/遊學活動。此外,因遊學團及交流團(統稱"遊學團")的目的地均已實施出入境管制及檢疫措施、有關航班已被取消,以及政府向所有海外國家/屬地發出紅色外遊警示,學校原已計劃於本年出發的遊學團均無法成行。學校、旅行社和保險公司因而就善後安排發生不少爭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個學年,每年學校舉辦的遊學團數目,以及當中獲政府資助的數目和所涉資助額,並按(i)學校類別(即幼稚園、小學及中學)及(ii)目的地列出分項數字;
(二)
有否評估,外遊警示制度對學校、旅行社及保險公司如何安排遊學團起到甚麼具體效用;
(三)
現時有哪些指引,訂明旅行社就因客觀情況(例如疫情、紅色或以上外遊警示、遊學目的地已實施出入境限制,或其他任何不可抗力因素)而取消的遊學團作出退款的安排;是否知悉,旅行社一般如何處理有關情況的退款事宜;鑒於有旅行社向學校表示,不會就因該等情況未能成行的遊學團退還團費或訂金,政府有何措施保障學校和師生的權益;
(四)
鑒於香港旅遊業議會("旅議會")發出了兩份指引,即《經營遊學團及交流團守則》及《會員因迫不得已理由而取消旅行團》,是否知悉旅議會會否對在處理遊學團事宜(包括訂定合約)時違反該等指引的旅行社作出處分;
(五)
現時有關的守則和規例,有否規定承辦遊學團的旅行社,在收取學校訂金及經雙方協議由旅行社代購旅遊保險後:
(i)
須提供為學校預訂有關機票及住宿等服務,並應學校要求提供其開支的證明,以確保有關款項不被挪用,以及
(ii)
盡快為遊學團購買旅遊保險,以確保學校及其師生在遊學團未能成行時受到保障;
如否,當局會否修訂有關守則和規例以作出該等規定,藉此保障學校和師生的權益;
(六)
本年2月至今,(i)教育局、(ii)旅行代理商註冊處、(iii)香港警務處及(iv)旅議會分別接獲多少宗涉及遊學團的投訴,並按投訴性質、學校類別、以師生人數合計的遊學團大小(每20人為一組),以及爭議金額所屬組別(每10萬元為一組)列出分項數字;該等投訴中屬其調查範圍的事項,以及投訴的處理進度和跟進結果為何;
(七)
教育局會否(i)修訂《境外遊學活動指引》,訂明當該局因疫情或其他情況宣布全港學校須暫停所有面對面活動時,有關安排亦適用於境外遊學活動,以及(ii)為學校安排有關舉辦遊學團時如何避免誤墮合約陷阱及蒙受損失的講座;
(八)
教育局、保安局、旅遊事務署及旅議會會否就下述情況,合作制訂關於取消遊學團時學校和旅行社的相關責任及退款安排指引:政府已對遊學團目的地發出紅色或黑色外遊警示,而目的地的當局已實施入境限制,以致遊學團無法出發;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九)
鑒於外遊旅客如因光顧的持牌旅行社倒閉而損失外遊費,可向旅遊業賠償基金申請最高相等於損失金額90%的特惠賠償,該項安排是否適用於已被取消但旅行社在尚未解決退款爭議便被撤銷牌照的遊學團?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防止殘酷對待動物
陳克勤議員問:
關於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警方有否對下列近月發生的懷疑殘酷對待動物個案進行調查:
(i)
在10月,坪洲有10多隻放養貓懷疑因被捕捉而失蹤、
(ii)
10月1日,在石澳泳灘停車場發現一隻遭遺棄並滿身油污的兔子、
(iii)
10月25日,在紅磡一個長期傳出臭味的單位內發現5隻懷疑未被妥善照顧的狗、
(iv)
10月28日,在紅磡對開海面發現一具以膠袋包裹的狗隻屍體、
(v)
10月底,在東涌發現多具懷疑因食物中毒致死的流浪貓屍體、
(vi)
11月初,在洪水橋有多隻流浪狗懷疑因被捕捉而失蹤、
(vii)
11月3日,在大埔有白鴿遭人以氣槍射擊受傷、
(viii)
11月3日,在大嶼山一個石灘上發現一個內藏貓狗隻屍體的寵物籠、
(ix)
11月5日,在葵涌發現一具腹部遭剖開的貓隻屍體、
(x)
11月6日,在元朗發現一隻懷疑因遭襲擊而嚴重受傷的狗、
(xi)
11月7日,在黃竹坑發現一具被斬首和腹部遭剖開的野豬屍體、
(xii)
11月16日,在元朗有兩隻被飼養的小羊被殺及埋屍蕉林,以及
(xiii)
11月21日,在上水有一隻貓懷疑被腐蝕性液體或熱水灼傷;
如有,詳情為何,包括有否交由專責處理殘酷對待動物案件的調查隊調查,以及警方正就當中多少宗個案循殘酷對待動物方向進行調查;
(二)
鑒於政府於本年上半年接獲150宗懷疑殘酷對待動物的舉報,但本年截至10月21日,政府僅對當中5宗個案的涉案人士提出檢控,有否檢討檢控數字是否偏低;如有檢討而結果為是,有否評估是否現行執法程序存在問題所致;
(三)
會否設立舉報殘酷對待動物個案專線,以期加快處理有關個案;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
會否從幼稚園起向學生灌輸愛護動物的觀念;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
有否研究作出殘酷對待動物行為的人士作案的原因,以及有何措施遏止該等行為;如否,原因為何;
(六)
鑒於政府擬修訂《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以擴大該條例第56條內"動物"的涵蓋範圍,藉以規定司機在遇有涉及損害貓隻和狗隻的交通意外時須停車的責任,有關的立法時間表為何;及
(七)
鑒於政府擬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以進一步保障動物福利,政府會否在本立法年度內把條例草案提交本會?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泊車位的管理
謝偉銓議員問:
近年,公私營停車場的部分私家車泊位被加裝電動車充電設施("電動車泊位"),當中部分被列為電動車專用。有私家車司機反映,泊車位的管理存在問題,包括泊車位供求錯配。例如,(i)有電動私家車司機欲為其車輛充電卻找不到空置的電動車泊位(造成這情況的原因包括該等泊車位已被燃油私家車或已完成充電的電動車佔用),以及(ii)有燃油私家車司機未能泊車,因為所有普通泊車位已被佔用(造成這情況的原因包括電動車司機被要求在完成充電後把其車輛移往普通泊車位),而空置的電動車泊位為電動車專用(部分位於最方便的位置)。此外,現時部分停車場在停車場門口提供的實時泊車位資訊,未有顯示空置泊車位中分別有多少個屬普通及電動車泊位,令私家車司機進入停車場後未能找到合適的泊車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全港已登記私家車當中,電動私家車的數目及百分比;
(二)
現時全港的電動車泊位數目,以及當中有多少個供電動車專用,並按(i)區議會分區及(ii)停車場類別(即公營及私營)列出分項數字;
(三)
有否就決定全港的普通泊車位、電動車泊位及電動車專用泊位的數目及相對比例制訂準則,以確保地盡其用;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盡快展開該工作;及
(四)
會否就(i)更妥善管理電動車泊位、(ii)合理分配普通泊車位和電動車泊位的位置、(iii)使用電動車專用泊位守則,以及(iv)實時泊車位資訊應包含電動車泊位資訊,向公私營停車場的營運者發出指引?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社交媒體分析平台
葛珮帆議員問: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資科辦")正向各政策局/政府部門("局/部門")提供支援,以協助它們推行大數據分析項目,例如開發社交媒體分析平台("分析平台"),以便局/部門藉分析社交媒體的資訊,更好地掌握民情,作政策制訂的參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研發分析平台的工作是由資科辦自行負責,抑或由"大數據分析平台"的承辦商負責;在設計過程中,各局/部門有否參與研發工作;如有,它們的角色為何;研發工作的開始日期,以及至今招致的開支總額及分項金額;預計營運分析平台每年所需的開支金額及人手為何;
(二)
分析平台的功能及特色為何;及
(三)
分析平台是否已啟用;若是,
(i)
啟用日期、
(ii)
使用平台的局/部門名單、
(iii)
已登記的使用者人數、
(iv)
每月使用人數,並按使用時數列出分項數字,以及
(v)
政府部門因使用了分析平台而更好地掌握民情的實際例子為何?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少數族裔人士慶祝活動的安全場地
張國鈞議員問:
上月15日,油麻地一幢唐樓內一個單位發生火災,造成十多人死傷。據報,該單位是一家無牌經營的尼泊爾菜餐廳,而事發時正有數個尼泊爾裔家庭在內慶祝排燈節及舉行生日會。在排燈節期間,尼泊爾人家家戶戶會按習俗在地上點亮蠟燭或油燈。該宗火災的起因懷疑是餐廳入口附近地上的蠟燭燒着易燃物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了解本港各少數族裔群體的宗教及傳統節慶習俗,以及當中有哪些活動可能有安全風險;會否加強對少數族裔人士的宣傳和教育工作,以提升他們在進行節慶活動時的安全意識;
(二)
會否向少數族裔群體的領袖作出建議,採用可確保安全的方式進行節慶活動,並向他們提供所需協助及物資,例如提供慶祝排燈節使用的電蠟燭,以代替明火蠟燭;及
(三)
鑒於有少數族裔人士表示,由於欠缺活動場地,他們唯有在消防安全設施不足的無牌餐廳或住宅單位內聚會和慶祝節日,政府會否立即檢視供少數族裔人士安全地進行活動的場地是否足夠,並在有較多少數族裔人士居住的地區(例如深水埗、油尖旺、灣仔和元朗)指定某些場地供他們優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