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1-36(CM-35)

立法會

議程

2021年7月7日星期三上午11時

I.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提交本會省覽的4項附屬法例及14份其他文件載於附錄1
向本會發言的議員
文件

II.
質詢

議員提出22項質詢(6項口頭質詢及16項書面質詢)
提出口頭質詢的議員
負責答覆的官員
1.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2.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3.
環境局局長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
4.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5.
葛珮帆議員
保安局局長
6.
政務司司長
22項質詢的內容、提出質詢的議員及負責答覆的官員載於附錄2

III.
政府法案

首讀及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及三讀
3.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3位修正案動議人
鍾國斌議員、黃國健議員及郭偉强議員
(修正案載於2021年7月5日發出的立法會CB(3) 740/20-21號文件)
(辯論及表決安排載於2021年7月5日發出的立法會CB(3) 741/20-21號文件)

IV.
政府議案

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七)項及《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第7A條動議委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的擬議決議案
動議人
政務司司長
議案措辭

V.
議員就附屬法例提出的議案

1.
延展附屬法例修訂期限的擬議決議案(2021年第73號法律公告)
動議人
鄭泳舜議員
議案措辭
2.
延展附屬法例修訂期限的擬議決議案(2021年第75號法律公告)
動議人
黃定光議員
議案措辭

VI.
議員法案

首讀及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出席官員
環境局局長

VII.
議員提出的其他議案

1.
"積極把握國家'十四五'規劃的機遇及爭取加入《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係協定》"議案
動議人
黃定光議員
議案措辭
出席官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創新及科技局副局長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
2.
"積極把握國家'雙循環'新發展格局,振興疫後經濟"議案
動議人
廖長江議員
議案措辭
出席官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





附錄1

2021年7月7日的立法會會議

提交本會省覽的文件

附屬法例
法律公告編號
其他文件
5.
6.
7.
8.
9.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
2020年報及廉政公署諮詢委員會報告

(廉政公署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主席廖長江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0.
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
二零二零年年報

(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主席林健鋒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法案委員會主席黃定光議員提交)





附錄2

於2021年7月7日的立法會會議提出的22項質詢

主題
負責答覆的官員
口頭質詢
1
陸頌雄議員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2
陳克勤議員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3
柯創盛議員
環境局局長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
4
陳恒鑌議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5
葛珮帆議員
保安局局長
6
謝偉俊議員
政務司司長
書面質詢
7
陳健波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8
容海恩議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9
吳永嘉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0
劉國勳議員
民政事務局局長
11
姚思榮議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12
蔣麗芸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3
陳沛然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4
葉劉淑儀議員
教育局局長
15
梁志祥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6
鄭泳舜議員
環境局局長
17
柯創盛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8
盧偉國議員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9
易志明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0
梁美芬議員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21
謝偉銓議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2
李慧琼議員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第1項質詢
(口頭答覆)

市民對中國共產黨的認識

陸頌雄議員問:
今年是中國共產黨建黨一百周年。有評論指出,儘管中國共產黨作為中國的執政黨,對中華民族的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但部分香港人被立場偏頗的言論誤導,以致對執政黨存有偏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計劃舉辦慶祝中國共產黨建黨一百周年活動;及
(二)
有否新計劃保育在香港與中國共產黨相關的史料及事蹟?





第2項質詢
(口頭答覆)

百分百擔保個人特惠貸款計劃

陳克勤議員問:
政府早前透過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推出百分百擔保個人特惠貸款計劃(下稱"該計劃"),向有需要的失業人士提供輔助性質的支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自該計劃推出至今,參與該計劃的貸款機構分別接獲、批准、拒絕及正處理多少宗申請,以及拒絕部分申請的主要原因為何;
(二)
是否知悉,第(一)項所述已獲批准的申請的平均、最長及最短審批時間分別為何;及
(三)
鑒於有不少市民向本人反映,貸款機構審批該計劃下的申請速度太慢,效率遠遜於它們審批私人貸款的申請,政府有否收到相關的投訴;會否與貸款機構商討簡化審批程序,讓該計劃充分發揮及時雨功能,解決失業人士的燃眉之急;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3項質詢
(口頭答覆)

電動渡輪先導試驗計劃

柯創盛議員問:
為減少渡輪排放空氣污染物,政府於上一個財政年度預留了3億5,000萬元,以推行電動渡輪先導試驗計劃(下稱"試驗計劃"),並探討長遠而言可否以新能源渡輪取替傳統渡輪。四個渡輪服務營辦商分別會在其轄下一條港內航線以一艘電動渡輪進行測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試驗計劃的最新進展為何,並列出每條相關航線的往返地點、營辦商名稱,以及測試展開日期;及
(二)
按政府的評估,使用電動渡輪是否有助降低營辦商的營運成本;如評估結果為是,因財務上不可行而停辦的港內航線(例如屯門或觀塘往返中環的航線)當中,有哪些在使用電動渡輪後會變得可行,以及政府會否招標復辦該等航線,為有關地區的居民提供更多公共交通工具選擇?





第4項質詢
(口頭答覆)

政府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

陳恒鑌議員問:
政府於本年1月宣布,把政府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俗稱"二元優惠計劃")進一步擴展至涵蓋紅色小巴(下稱"紅巴"),但居民巴士(俗稱"邨巴")仍未獲納入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有紅巴營辦商反映,參加二元優惠計劃有多項監管要求,包括須登記路線的起點和終點及車費、定期提交審計報告,以及與運輸署簽訂合約,運輸署會否放寬有關要求,以鼓勵更多紅巴營辦商參加二元優惠計劃;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二)
鑒於邨巴是馬灣居民的主要對外陸路公共交通工具,政府會否把往返馬灣的邨巴納入二元優惠計劃,以減輕居於馬灣的長者及殘疾人士的交通費負擔;如會,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5項質詢
(口頭答覆)

法輪功組織

葛珮帆議員問:
1999年7月,中央基於法輪功組織打着宗教的幌子,實質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及危害國家安全,宣布認定法輪功組織為非法組織,並決定予以取締及禁止其活動。然而,本地法輪功組織二十多年來在全港各區公眾地方進行的活動(包括擺設街站和展覽、派發刊物及舉行巡遊)卻未被取締。有市民不滿法輪功組織藉該等活動散播顛覆國家政權的言論,並且阻礙行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了解本地法輪功組織的資金來源,以及當中是否涉及非法籌款活動及接受境外資助;若有,詳情為何;及
(二)
會否取締本地法輪功組織,並禁止其在港進行的活動;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有何措施防止中央決定取締的組織在香港進行活動?





第6項質詢
(口頭答覆)

終審法院海外法官

謝偉俊議員問:
《基本法》第八十二條訂明,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下稱"海外法官")參加審判。終審法院審判庭由5名法官組成,當中包括一名非常任香港法官或海外法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下稱"首席法官")按哪些原則及條件,決定需否從海外法官名單中,挑選一名法官參加審判個別案件;
(二)
過去5年,終審法院共審判了多少宗案件,以及當中有多少宗案件沒有海外法官參加審判;及
(三)
首席法官在決定從海外法官名單中挑選哪位法官參加審判個別案件時,有否從國家安全角度考慮法官是否合適人選;因應《香港國安法》的實施,首席法官在作出有關決定時,會否將國家安全列為主要考慮因素?





第7項質詢
(書面答覆)

接種季節性流感疫苗

陳健波議員問:
衞生防護中心指出,分別引致2019冠狀病毒病和季節性流感("流感")的兩種病毒可能於本年冬季流感季節同時傳播。市民同時感染該兩種病毒後可能出現較單獨感染流感病毒嚴重的病情,以致對醫療系統構成較大壓力,因此接種流感疫苗至為重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過去3個財政年度,每年分別有多少名出現流感病徵的人士到公營及私營醫療系統求診,以及當中有多少人確診感染流感;及
(二)
有何措施進一步鼓勵市民接種流感疫苗?





第8項質詢
(書面答覆)

公眾游泳池場館的管理

容海恩議員問: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自本年4月2日起,陸續重新開放早前因疫情而關閉的公眾游泳池("泳池")場館。然而,為減低疫症傳播風險,康文署對重開的泳池場館採取了多項特別措施,包括把入場人數限於可容納人數的30%(該百分比由6月24日起放寬至50%),以及只開放部分泳池設施。現時尚有部分泳池場館關閉。關於泳池場館的管理,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本年4月2日至今一直關閉的泳池場館的下列資料:(i)場館名稱、(ii)關閉原因、(iii)關閉的設施、(iv)受影響泳客的估計人數、(v)預計最早重開日期,以及(vi)用以決定重開日期的考慮因素;
(二)
鑒於疫情現已趨緩和,而據報近日出現大量泳客在多個泳池場館外輪候30分鐘或以上才獲准進入的情況,康文署會否進一步調高泳池入場人數上限及開放各場館的所有泳池設施;若否,原因為何;
(三)
本年4月2日至今,共有多少名全職和兼職季節性救生員因泳池場館局部或全面關閉而減少工作日數或時數;他們最多、最少和平均每星期被削減的工作時數;現時分別有多少名全職和兼職季節性救生員的工作時間低於疫前泳季的水平;有否向收入因工時減少而下降的季節性救生員提供經濟支援;若有,詳情為何;
(四)
削減工時的安排有否引致季節性救生員人手流失或招聘困難;現時有否泳池場館出現季節性救生員人手不足的情況;若有,短缺的詳情為何;及
(五)
預計明年(i)泳池場館的公務員救生員人手編制和實際員額數目,以及(ii)擬招聘的季節性救生員人數;該等數字與過去兩年的如何比較?





第9項質詢
(書面答覆)

重建工廠大廈

吳永嘉議員問: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於本年5月24日公布,根據其早前就重建轄下6座工廠大廈("工廈")作公營房屋用途研究的結果,決定把其中4座工廈("首4座工廈")所在用地改作住宅用途,但在現階段保留餘下兩座工廈(即開泰工廠大廈和晉昇工廠大廈("開泰及晉昇"))作現有用途。房委會同時公布了首4座工廈的清拆安排及清空方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受影響的首4座工廈租戶/暫准證持有人("受影響租戶")可參加局限性投標,競投開泰及晉昇的空置單位,但現時該4座工廈的整體出租率高達97%,有否評估開泰及晉昇的空置單位能否滿足受影響租戶的需求;如有,詳情為何;是否知悉,受影響租戶當中,分別有多少個租戶表明(i)打算參加投標、(ii)不打算參加投標,以及(iii)會於9個月內遷出以獲取額外10萬元的款項;
(二)
為何房委會規定受影響租戶只可租用開泰或晉昇內、面積不得超過其現租單位的空置單位;有否評估該限制會否增加受影響租戶成功租用開泰或晉昇合適單位的困難;如有,評估的結果,以及會否要求房委會撤銷該限制;
(三)
鑒於有受影響租戶表示不滿房委會提供的津貼/款項金額太少,房委會會否提高有關金額,以鼓勵更多租戶盡早遷出;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房委會有否就開泰及晉昇的用地制訂長遠的發展路向;如有,詳情為何?





第10項質詢
(書面答覆)

發展祖堂地

劉國勳議員問:
政府於《2019年施政報告》表示,會引用《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收回已規劃作高密度房屋發展,但因各種原因仍未有發展計劃,而評估後認為適合作公營房屋發展的私人土地。為此,政府檢視了10組地塊,並於早前宣布收回3組地塊內的私人土地,當中包括多年來因未能取得宗族全體成員同意出售而難以進行發展的祖堂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目前只要有一名宗族成員反對出售祖堂地,有關的民政事務專員("專員")便不會就出售決定發出同意書,政府會否研究修訂《新界條例》(第97章)以降低祖堂地的出售門檻,例如訂明專員可在祖堂司理及各房代表的同意下發出同意書,或相關人士在取得一定比例宗族成員的同意下,可申請強制出售祖堂地;
(二)
鑒於民政事務總署與新界鄉議局於2018年成立工作小組,以討論及研究祖堂事務的處理事宜,該小組的工作成果為何;及
(三)
鑒於政府在去年1月15日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沒有備存全港現有祖堂地的數目及面積的相關資料,政府會否作出有關統計;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1項質詢
(書面答覆)

旅遊業監管局

姚思榮議員問:
2020年1月根據《旅遊業條例》(第634章)成立的旅遊業監管局("旅監局"),將從旅行代理商註冊處和香港旅遊業議會接管發牌和規管旅遊業界的職能,以及接手管理旅遊業賠償基金("新規管制度")。政府於2020年2月向旅監局撥款3.5億元作為種子基金,以支持旅監局的初期運作,但旅監局長遠會以自負盈虧的方式運作。它的主要收入來源是旅行代理商就所收外遊費繳付的徵費、牌照費用,以及內地入境旅行團登記費。為減低新規管制度對業界的影響,政府建議前兩項徵費和費用在第634章全面實施後首5年維持於第634章生效時的水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旅監局籌備全面推行新規管制度的時間表為何;籌備工作有否因受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而延誤;
(二)
是否知悉,旅監局草擬第634章的附屬法例及制訂相關行政指引的工作的最新進展;旅監局進行有關工作時會否諮詢旅遊業界,以確保有關文書具可操作性;
(三)
鑒於有旅遊業人士指出,旅遊業在過去兩年接連受到社會事件及疫情打擊,復蘇之路漫長,因此旅監局的收入或會受影響,政府會否考慮本人早前提出的建議,將種子基金提高至5億元,令旅監局的財政狀況更穩健;及
(四)
旅監局現時的組織架構及人員編制與政府原先的計劃如何比較;若有所調整,詳情為何?





第12項質詢
(書面答覆)

鼓勵市民接種疫苗

蔣麗芸議員問:
據報,有不少市民對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疫苗")遲疑不決,原因包括他們擔心接種疫苗後身體出現嚴重不良反應,以及疫苗的副作用令他們需暫停工作,以致收入減少。就鼓勵市民接種疫苗,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除了現時由醫院管理局轄下普通科門診診所提供的接種疫苗諮詢外,政府會否為願意但不確定健康狀況是否適宜接種疫苗的市民,提供免費的簡單身體檢查(例如驗血),以釋除他們的疑慮;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有何措施推動僱主向其僱員提供有薪假期,以提高市民接種疫苗的意欲;
(三)
有否就提供免費接種疫苗服務設定期限;若有,期限為何,以及市民在期限屆滿後是否需付費才可接種疫苗;及
(四)
會否提供流動疫苗接種車服務,以及加強現行外展疫苗接種服務(例如降低該服務所要求的最低接種人數),使市民可更方便地接種疫苗;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第13項質詢
(書面答覆)

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

陳沛然議員問:
關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至今分別有多少人在(i)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及指定普通科門診診所,以及(ii)指定私家診所接種了疫苗,並按接種疫苗人士類別列出(a)接種了一劑疫苗的人數、(b)接種了兩劑疫苗的人數,以及(c)接種了兩劑疫苗的人數佔該類別人口的百分比(使用與表一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

表一
接種疫苗地點類別:          
接種疫苗人士類別 (a) (b) (c)
醫療服務場所工作人員及參與抗疫工作人員   
安老院舍/殘疾人士院舍院友及員工,以及長者/殘疾人士社區照顧服務單位員工   
維持必要公共服務的人員(包括政府服務合約承辦商僱員)   
跨境運輸、口岸、港口工作人員   
註冊建造業工人及其他常駐工地人員   
公共交通從業員(例如:的士/巴士/小巴司機、鐵路車長、車站職員)   
餐飲業、街市、超市、便利店員工及速遞員(包括外賣食品速遞員)   
物業管理人員(例如:保安員、清潔人員、管理處職員)   
學校教職員(例如:幼稚園、中小學及大學教職員及支援人員;特殊學校職員;校車/學校私家小巴司機及跟車保姆)   
旅遊業從業員   
《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的表列處所職員(例如:健身中心及美容院員工)   
家庭傭工   
其他(不屬於以上組別的人士)   
總數:   
(二)
至今分別有多少名(i)紀律部隊人員及(ii)包括紀律部隊人員在內的公務員接種了疫苗,並以表二所列人員類別列出該等人士當中(a)接種了一劑疫苗的人員數目和(b)接種了兩劑疫苗的人員數目,以及(c)接種了兩劑疫苗的人員數目佔該類別人員總數的百分比;及

表二
接種疫苗人員類別 (a) (b) (c)
香港警務處人員   
香港懲教署人員   
香港海關人員   
香港消防處人員   
入境事務處人員   
政府飛行服務隊人員   
全體公務員   
(三)
至今分別有多少名持《往來港澳通行證》獲准逗留香港的訪客在港接種了一劑或兩劑疫苗,以及有關人士的總數?





第14項質詢
(書面答覆)

教師語文能力評核

葉劉淑儀議員問:
自2001年起,當局每年舉辦一次教師語文能力評核,以評估教師及有意成為教師的人士是否達到任教英國語文科或普通話科所需的語文能力。在所有卷別均取得3等或以上等級的考生被視為符合在學校任教有關科目的語文能力要求("達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就分別參加本年(i)英國語文科和(ii)普通話科評核的在職教師而言,(a)他們的人數、(b)該數目佔考生總數的百分比,以及(c)他們達標的百分比為何;
(二)
鑒於就英國語文科評核而言,(i)2017至2021年平均每年有44.6%的考生在寫作卷取得3等或以上等級,而該百分比遠低於另外3份試卷(即閱讀、聆聽及口語)的相關百分比,以及(ii)本年有73.1%的考生在閱讀卷取得3等或以上等級,而該百分比較之前4年平均每年的相關百分比(即85.7%)顯著下降,有否評估考生有該等表現的原因;
(三)
教育局會否鼓勵更多任教其他科目的在職教師參與該等評核;及
(四)
有何新措施提升教師的英文及普通話能力水平?





第15項質詢
(書面答覆)

支援在內地的患病港人

梁志祥議員問:
鑒於部分身在廣東省的港人因疫情而無法如常回港前往醫院管理局("醫管局")門診診所覆診,政府於去年11月推出特別支援計劃,委託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港大深圳醫院")為身在廣東省並已預約前往醫管局指定專科門診診所或普通科門診診所覆診的慢性病患者提供受資助的跟進診症服務,直至本年7月31日或香港和內地的檢疫安排失效為止(以較早者為準)。然而,特別支援計劃並不包括精神科專科門診服務,加上內地當局禁止精神科藥物郵寄進境,以致有關的病人難以在內地獲得診治及取得有關藥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就一些身在廣東省、病情穩定並需長期服用某些精神科藥物的醫管局病人,政府會否以官方渠道將他們恆常獲醫管局醫生處方的精神科藥物送到港大深圳醫院,供該等病人領取服用;如會,詳細的安排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自特別支援計劃推出至今,港人在該計劃下獲診治的人次,並按專科門診及普通科門診服務列出分項人數;
(三)
鑒於香港與內地恢復正常通關遙遙無期,政府會否延長特別支援計劃,並擴大該計劃的涵蓋範圍以納入更多專科(例如精神科)門診診症服務;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長遠而言,政府會否把特別支援計劃恆常化,以方便居於內地的港人?





第16項質詢
(書面答覆)

建築工程廢料及環保斗

鄭泳舜議員問:
據報,現時多區的非法棄置建築工程廢料("建廢")及胡亂擺放環保斗的問題仍然嚴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分別關於(i)非法棄置建廢及(ii)胡亂擺放環保斗的下列資料(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如適用)):
(a)
接獲舉報/投訴的宗數、
(b)
經巡查發現的個案宗數、
(c)
在有關黑點安裝的監察攝錄系統數目、
(d)
提出檢控的宗數,以及
(e)
被定罪人士分別被判處的最高及最低懲罰;
(二)
鑒於政府自2017年起,把兩幅分別位於將軍澳第137區及屯門小冷水的用地撥作存放閒置環保斗之用,該兩幅用地的使用情況為何;
(三)
環保署就打擊非法棄置建廢而成立的專責執法小隊去年(i)進行巡查的次數,以及(ii)處理投訴的宗數;及
(四)
鑒於環保署於本年2月在深水埗區展開"好好斗App"先導計劃,以便市民及裝修業界透過流動應用程式預約回收車收集小量裝修建廢的服務,至今該程式的下載次數及服務使用次數;環保署透過甚麼途徑向裝修業界宣傳該服務;是否知悉,至今透過該服務收集的建廢總量,以及當中運往堆填區及公眾填料接收設施供循環再用的數量分別為何?





第17項質詢
(書面答覆)

防治鼠患

柯創盛議員問:
有不少市民批評,全港各區鼠患問題嚴重,而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編製的鼠患參考指數未能反映各區的鼠患實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食環署由去年下半年起,把用於鼠患參考指數調查的監察地點數目由41個增加至50個,有否檢討50個監察地點是否足夠;如有檢討而結果為否,會否進一步增加監察地點;如不會,原因為何;
(二)
食環署應用新技術或方法防治鼠患的最新進展,包括有哪些新技術或方法(i)現正測試中、(ii)經測試證實有效,以及(iii)已經或將會全面應用於各區;在尚未全面應用有關新技術或方法前,有何新措施加強防治鼠患;及
(三)
鑒於有市民反映,有不少地區的衞生環境惡劣以致鼠患問題嚴重,食環署會否監督其潔淨服務承辦商加強在鼠患和衞生黑點的清潔工作?





第18項質詢
(書面答覆)

應對疫情的措施

盧偉國議員問:
上月初,本港出現首宗源頭不明的確診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變種病毒的本地個案。政府表示,因應變種病毒具更高傳染力及可能引發更嚴重的疫情,在檢視社交距離措施可否放寬時,會以"疫苗氣泡"為基礎。關於應對疫情的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就各項社交距離措施的調整,在防控疫情及鼓勵接種疫苗方面的利弊設立檢討機制;如有,詳情(包括採用的準則)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
有否評估,本港目前的檢測能力是否足以應付涉及變種病毒的突發及龐大的檢測需求;如有評估而結果為是,詳情為何;如評估結果為否,有何措施加大檢測能力;
(三)
會否提升"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的記錄行蹤功能,以更好地配合各項社交距離措施的推行,以期及早切斷病毒傳播鏈;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
有否探討把"安心出行"提升為世界通行的疫苗接種紀錄數碼通行證,為跨境往來全面恢復做好準備;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19項質詢
(書面答覆)

駕駛考試和執照

易志明議員問:
為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運輸署在去年間歇暫停舉行駕駛考試的筆試和路試。關於駕駛考試和執照,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每輪暫停筆試和路試的受影響新考生及重考生的數目分別為何,以及當中分別有多少人現已完成有關考試,並按所涉駕駛執照種類列出分項數字;
(二)
運輸署有何措施安排受影響的考生在考試恢復後盡快參加有關考試,以及有否評估該等措施的成效;
(三)
各項駕駛考試的筆試和路試的最新輪候時間為何,並按考生類別(即新考生及重考生)及考試場地列出分項數字;
(四)
鑒於運輸署訂有服務表現承諾,分別會在接獲申請後的45及82個曆日內舉行筆試及路試,該署會否訂定更佳的承諾,讓有需要人士可盡快考取駕駛執照;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
鑒於商用車輛駕駛執照申請人須持有有效私家車或輕型貨車駕駛執照的年期規定已由2020年10月1日起縮短至1年,運輸署有否統計有關的考生人數有否因此增加;如有增加,該署有否增加舉辦考試的次數及考試場地,以應付新增需求;如沒有統計,原因為何;及
(六)
鑒於由2020年10月1日起,的士正式駕駛執照申請人須在提交申請前的1年內完成有關的職前課程,至今有多少人修畢有關課程;鑒於有的士業人士反映有關課程的名額供不應求,運輸署會否增加有關名額;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第20項質詢
(書面答覆)

向殘疾人士提供的就業支援

梁美芬議員問:
有非政府組織指出,殘疾人士多年來面對就業困難,而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令該問題加劇。例如,受疫情和政府指示按摩院暫時停業影響,不少任職按摩師的失明人士自去年初起工作量和收入大減,但他們難以轉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殘疾人士的(i)就業人數、(ii)就業不足人數和(iii)失業率為何;
(二)
過去3年每年及2021年1月至今,就業展才能計劃的下列資料:(i)錄得的就業個案數目(並按就業人士的殘疾類別,以及他們從事的行業和工種列出分項數字)、(ii)參與的僱主數目,以及(iii)平均每宗就業個案獲發放的津貼額;
(三)
2020年9月至今,勞工處分別接獲及批准在就業展才能計劃下獲聘殘疾人士提交的留任津貼申請數目,以及平均每宗獲批申請的津貼額;該處有否檢視發放留任津貼對鼓勵殘疾人士接受及完成在職培訓的成效;如有,詳情為何;
(四)
政府從防疫抗疫基金撥款在公私營機構創造的30 000個有時限職位當中,有否專門為殘疾人士而設的職位;如有,按適合出任該等職位人士的殘疾類別和職位所屬工種列出(i)該等職位數目和(ii)獲聘用殘疾人士數目的分項數字;
(五)
是否知悉,僱員再培訓局推行的"特別‧愛增值"計劃有否提供專門為殘疾人士而設的課程;如有,每期課程的下列資料:(i)課程數目、(ii)入讀人數、(iii)完成課程的學員人數和(iv)平均每名完成課程的學員獲發放特別津貼的金額為何;  
(六)
政府有否其他措施協助在疫情下失業或就業不足的殘疾人士;如有,詳情為何;及
(七)
有何措施長遠解決殘疾人士就業困難的問題?





第21項質詢
(書面答覆)

發展項目提供的泊車位

謝偉銓議員問:
據悉,在計算建築物的總樓面面積時,就每個泊車位設有電動車輛充電基礎設施的停車場如建於地下可獲100%寬免,但如建於地面則只可獲50%寬免。政府的部分工務部門及發展商因此傾向建造地下停車場。另一方面,由於建造地下停車場需要進行挖掘及防水工程,以及額外的通風、照明和斜道,地下停車場相對於地面停車場,建築及營運成本較高,但環保和成本效益卻較低(面積細小的地盤尤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各個在過去5年內新建的公私營發展項目提供的泊車位數目,並按供停泊的車輛種類及泊車位所處樓層(即地下、地面,以及一樓或以上樓層)列出分項數字;
(二)
有否就設於地下、地面,以及一樓或以上樓層的停車場在(i)建造成本及(ii)營運成本方面進行比較;如有,結果為何;如否,會否進行比較;
(三)
是否當按地盤面積大小評估及確定在其內提供泊車位屬合理及符合成本效益時,才會規定發展商提供特定數目的泊車位;如否,會否考慮作出有關評估;
(四)
會否對停車場在發展項目的不同樓層可獲總樓面面積寬免的計算方法作出檢討;及
(五)
會否透過寬免總樓面面積、放寬建築物樓層高度限制、更改建築物須提供的泊車位數目的計算方法等做法,鼓勵發展商及私人物業業主興建或改建可在固有面積上增加泊車位的智能泊車系統?





第22項質詢
(書面答覆)

協助青年人就業

李慧琼議員問:
最新經季節性調整的失業率雖然已從本年高位回落至6%,但失業人數仍高達233 000。有評論指出,青年人及應屆畢業生面對求職困難的問題不容忽視。另一方面,政府近年推出多項鼓勵就業計劃,包括(i)撥款132億元在公私營機構創造約6萬個有時限職位的計劃、(ii)旨在鼓勵和支持青年人到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及發展事業的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以及(iii)由數個政策局各自推行、資助私人機構聘用有關學科的畢業生的計劃。關於協助青年人就業,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上述計劃分別為青年人提供的職位的以下資料:職位數目、職位時限、工作性質、所涉公帑開支金額,以及招聘工作的詳情(包括提交申請、獲聘及已就任的青年人分別的數目),並按他們的僱主所屬類別(即政策局、政府部門、公營機構,以及私營機構)及名稱列出分項數字;
(二)
會否考慮加快上述職位的招聘步伐,讓更多合資格申請者可以盡早獲聘;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會否考慮將該等計劃恆常化或擴大以創造更多職位,從而進一步協助青年人就業;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