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草案委員會



1996年法律服務立法(雜項修訂)條例草案

會議議程

日期: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時間:下午四時三十分
會議紀要

項目 事項
I. 內部討論
II. 與行動委員會舉行會議(由徐嘉慎律師事務
所轉達)
    ──律師法團及外國律師法團
    (立法局CB(2)483/96-97號文件)

    ──多元合夥業務
    (立法局CB(2)453/96-97號文件)

    ──廢除定額收費
    (立法局CB(2)393/96-97號文件)

    ──廢除買方須繳付賣方事務費的合約規定

    ──事務費委員會的成員組合
    (立法局CB(2)483/96-97號文件)

III. 其他事項
IV. 下次會議日期及討論事項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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