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務委員會
1995/96 年度


會議議程
截至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日期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三日
時間 :下午四時五十分

會議紀要

項目 事項
I.通過九五年十月二十七日上次會議紀錄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68號文件容後奉上)
II.續議事項
  1. 提名議員利益委員會成員
    謹請議員提名另一位議員代替於九五年十月二
    十日會議上獲提名的莫應帆議員,因其已拒絕
    接受提名。
  2. 布政司向立法局議員作簡報
    政府當局建議於九五年十二月八日上午十一時
    三十分舉行第一次布政司簡報會。議員倘就簡
    報會的題目有任何建議,請通知秘書處。
III.九五年十一月二日提交立法局的附屬法例法律顧
問報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8號文件容後奉上)
IV.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的情況報告
(立法局95-96年度第HB65號文件)
V.根據立法局會議常規42(3A)條轉交內務委員會的
條例草案法律顧問報告
  1. 刑事案件訟費條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20號文件容後奉上)
  2. 1995年僱傭(修訂)(第4號)條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9號文件容後奉上)
  3. 1995年土地審裁處(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局95-96年度第LS17號文件容後奉上)
VI.九五年十一月十五日立法局會議處理事項
  1. 問題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2號文件)
  2. 聲明
    未接獲擬發表聲明的通知。
  3. 政府動議
    未接獲擬提出動議的通知。
  4. 條例草案--首讀及二讀
    1995年土地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5. 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委員會審議階段
    及三讀
    1995年飛機乘客離境稅(修訂)條例草案
  6. 「老年退休金計劃」動議辯論
    由李卓人議員提出
    有關措辭已於上次會議審議。
  7. 「巿區重建政策」動議辯論
    由涂謹申議員提出
    有關措辭已於上次會議審議。
VII.預先就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立法局會議舉行的動
議辯論給予通知
  1. 「失業援助」動議辯論
    上述動議(隨文附上措辭)將由陳婉嫻議員提出
  2. 「監管煤氣的供應及收費」動議辯論
    上述動議(隨文附上措辭)將由劉千石議員提出
VIII.事務委員會/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小組委員會
提交報告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立法局各事務委員會--職權
範圍
(立法局95-96年度第PL82號文件)
IX.其他事項
建議於九五年十一月八日立法局會議上就「預
備工作委員會法律小組的建議」進行第三個動
議辯論
將由李柱銘議員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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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16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