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委員會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


會議議程

日期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日
時間:下午四時三十分

會議紀要

項目 事項
I.通過上次會議紀要及續議事項
(下午四時三十分至四時五十五分)

一九九六年五月六日會議紀要的擬稿
(已發出的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497號文件)

續議事項
- 香港律師會實施的查察人員計劃
(香港大律師公會的來函;一俟收悉,將隨即奉上)
- 小額錢債審裁處
廖成利議員致吳靄儀議員的函件,其中夾附兩封投訴信;以及司法機構政務長的回應
(已發出的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392及CB(2)1476號文件)

II.下次會議討論事項
(下午四時五十五分至五時)
  1. 出庭發言權
    由律政司或其代表作簡介
  2. 法官在法庭審訊程序進行中制訂的規則
    何俊仁議員及當局將會擬備有關文件
  3. 裕民財務案的外判費用
    律政司將會擬備有關文件
III.死因裁判法庭及勞資審裁處的案件排期安排由司法機構政務長作簡介
(下午五時至五時二十分)
- 司法機構政務長擬備的文件(已發出的立法局
95-96年度第CB(2)1436號文件)
IV成立終審法院工作的進展
- 由當局作簡介
(下午五時二十分至六時)
- 行政署長擬備的文件(已發出的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407號文件)
V在一九九七年後本港法律及司法制度的延續
(下午六時至六時二十五分)
- 副律政專員(法律政策)擬備的文件
(已發出的立法局95-96年度第CB(2)1430號文件)
VI.其他事項
(下午六時二十五分後)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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